CISG下卖方所有权的担保义务
❶ 什么是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
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就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保证对其所交付的货物回享有合法的权利,他可以出卖答这些货物。他出卖这些货物,没有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因而第三人不能就该项货物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公约》简称之为“第三方要求”。
❷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哪几方面
权利担保来可以概括为所有权担保源和知识产权担保两个方面:1,所有权担保: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等.2,知识产权担保:卖方所音乐会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果买方接受货物后,任何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所购的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卖方应承担代替买方辩驳第三人的指挥.
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限制.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是销往卖方以外的国家,特别是还有转卖的情况,要求卖方了解所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约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进行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现在:地域限制;主观限制.
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即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就丧失了买方依公约本来可以得到的权利,即要求卖方承担辩驳第三方的权利.
❸ 简述各国及《公约》对卖方品质担保义务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中规定的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
按照合同及有关专法律的规定属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该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要求)。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哪些义务
您好!《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质量担保义务、所有权担保义务和移交货物所有权义务。谢谢阅读!
❺ 为什么CISG中要有卖方品质担保的规定它与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有什么不同
。。。我上好课了,老师说是因为这牵涉到的买房权利,这是底线,而品质条款是约定,担保是法定
❻ 依《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卖方的权利担保包括下列哪些方面(多选题)
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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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作了哪些规定
品质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对其所售货物的质量 、特性或适用性承担的责任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应该符合合同的规定。交货与合同相符的基本内容包括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和包装四个方面相符,其中任何一方面不合格(不符),都构成交货与合同不符,买方都可以以此为由,通知卖方,行使救济权利。
货物相符的首要依据或标准是销售合同的规定,而事实上,即使是一些认真准备的合 同,也常常不能说明当事人对货物最基本的期待和要求,所以立法者、法官不得不在法律或 判决中补充这方面的要求。实际上衡量货物与合同相符还应该考虑到“任何惯例和习惯做 法”(公约第9条)。
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卖方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如下品质担保 义务:
(1)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
(2)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 依赖对他是不合理的;
(3)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
(4)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促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
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对货物的担保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货物必须有卖方享有货物的所有权。
他人不可以在买方地区提出有关的知识产权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