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在哪登记
❶ 宅基地使用权证在哪里办理
第一步,当抄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❷ 怎么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用权首次登记
(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权利来源证明材料。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个人建房质量承诺书等;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的,要提供地方政府及村委会批准意见和搬迁协议等证明材料;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要提供不动产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申请人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及房屋、且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
4、不动产登记实地查看记录表、询问笔录、公告等;
权籍调查资料: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房屋界址坐标、房屋分层平面图等(可由申请人通过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获得)。指界委托书,若申请人或相邻宗地权利人无法参与现场指界的则提供;(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二)法定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及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3、权利变更证明材料(原件)。不动产权利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不动产权利证书;相关变更证明材料;村委会意见;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证;登记机关的现场查看意见。
4、权籍调查资料(原件)。面积或宗地界址发生变化的,提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房屋调查测量成果报告及坐标等(可由申请人通过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获得)。如房屋发生改建、扩建等变化的,提供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个人建房质量承诺书等;实地查看记录表;指界委托书,若申请人或相邻宗地权利人无法参与现场指界的则提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二)法定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及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3、权利来源证明材料(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继承权公证书、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集体经济组织的审核证明材料;转让方不再申请宅基地的承诺;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减、免税凭证等;登记机关的现场查看意见。
4、不动产测绘资料。权籍调查表,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二)法定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信息来源:http://www.ydlr.gov.cn/html/bdcdj/bszn/4825.html
❸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即申请、审批、登记。(一)申请。村民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属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审批。用户按规定的用地标准,提出建房设想,向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其用地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提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按规定按规定权限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三)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❹ 宅基地使用权开始确权登记了吗
现在全国以抄大面积开展农村袭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了,具体详细开展的日期要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可以咨询一下村委负责人,或者是在网上搜一下乡政府国土部门的电话,问问乡政府国土部门的人员你所在村的具体开展时间。
❺ 怎样登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的注意事
土地抄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袭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指出了群众使用宅基地需要符合的条件,第三款规定明确了是县政府审查决定符合什么规定,继而做出相应决定。不存在转让,别枉费心机了,更不要别有用心、目的不纯,想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
❻ 宅基地确权登记向哪个部门申请
在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
第一步、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第二步、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第三步、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第四步、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第五步、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第六步、颁发土地证
❼ 宅基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在哪办
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办理宅基地证流程如下:
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7)宅基地使用权在哪登记扩展阅读
宅基地过户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
因此宅基地其实是可以过户的。当然过户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各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也有一定的差别,办理宅基地过户的条件和手续也有所不同。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双方都应年满18周岁;
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好相关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3、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权属变更表
6、地籍调查表
另:宅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所在地国土分局(所)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