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处
可以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缴费手续公告》规定,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我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款日期。
如发现上述项目与原汇单项目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我局陈述意见,说明差错项目,附具发票和汇款凭证或证据的复印件,经我局核实确无缴费人责任和过错的,我局应当予以改正差错并维持原缴费日;
如发现专利申请号有明显笔误,而且责任和过错又在缴费人的,可以在收到发票之日起7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我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专利申请号,经我局同意后予以改正差错并以缴费人提交意见陈述书之日为缴费日。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处扩展阅读
一、各种专利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也可以直接向我局缴纳,但不得使用电汇。
二、通过邮局向我局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应当在汇款人附言栏中写明专利申请号(包括校验位)、费用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和申请人。
三、通过银行向我局信汇各种专利费用的,应当在银行信汇单第四联背面粘贴缴费单(缴费单标准格式附后,没有缴费单的可以按标准格式绘制或复印),缴费单中所有栏目均应当填写清楚无误。
四、直接向我局缴纳各种专利费用的,应当出示受理通知书或授权通知书,没有上述文件的,应当填写缴费单。
❷ 请问专利年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具体哪个位置缴纳
专利年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可以进行费用查询,但是不支持交费。
专利费用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
电子申请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也可以选择在代办处自取收据。网上缴费日以网上缴费系统收到的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所对应的日期来确定。
2、银行/邮局汇款转账
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填写信息,避免因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造成的必要信息丢失。
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账号: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银行汇付账号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 号(7111710182600166032)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邮局汇付账号为: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是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地址及邮编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各代办处银行及邮局账户信息可登陆http://www.cnipa.gov.cn/zldbc进行查询。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当天及次日2日内补充缴费信息,补充完整的以补充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补充缴费信息的方式如下:
(1)登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进行补充;
(2)通过传真(010-62084312/8065)或邮件([email protected])的方式补充信息。
3、专利局/代办处面交
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收费窗口缴纳专利费用,以当天缴费的日期为缴费日。
对同一个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缴费时,如果费用种类填写错误,缴费人应在正确费用种类的缴纳期内提出请求转换费用种类的意见陈述书,并附具相应证明寄至受理处,经专利局确认后可以对费用种类进行转换。但不同申请号(或专利号)之间的费用不能转换。
因缴费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者不准确,造成费用不能退回或者退款无人接收的,费用暂时存入专利局账户(以下简称暂存)。费用入暂存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处扩展阅读:
专利费用查询途径、方法
1、电话查询
(1)国家申请:缴费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5个(含)以下专利缴费信息的查询,查询电话: 010—62356655,查询时应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
(2)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010—62088476
(3)PCT国际申请国家阶段:010—62088300
2、网络查询
缴费人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专利检索查询”进入到公众查询中的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或点击“专利事务服务”进入到“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查询应缴费用和已缴费用情况。
3、现场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设有费用查询服务台,可为缴费人在缴费的当天,现场查询应缴费用种类、金额和缴费期限。
❸ 求文档: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的联系电话
010-62085566 010 -62088166 010-62088036
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费用收缴工作规程的记账更正
(一)记账错误需更正的内容
因代办处工作失误造成的缴费日期、缴费金额、费用名称、收据号或申请号等五项信息之一有误时,应及时更正。
(二)代办处更正
记账后发现缴费金额(少开)、收据号有误,且收费数据及收据尚未转交专利局收费处的,可由代办处自行更正后再进行传输。缴费日、费用名称、申请号有误的,代办处不能自行更正。
缴费日、费用名称、申请号有误的,应填写《代办处传输数据修改报告单》,并将正本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三)专利局收费处更正
数据传输专利局收费处后发现上述错误,但尚未转入CPMS数据库的,代办处应将已填写的《代办处传输数据修改报告单》以传真形式报告专利局收费处予以更正。报告单应写明所需要更正的内容,由代办处负责人签章,并附有确属代办处工作失误的证明材料。
(四)收据少开金额或多开金额的更正
发现收据少开金额的,应立即建立同一性质的卷(银行汇款建A卷、邮局汇款建B卷、面交建M卷),输机记账后补开收据,并附送更正报告及证明材料。
发现收据多开金额的,代办处应立即将失误更正报告、证明材料转寄专利局收费处,由专利局收费处及时更正并开出冲款收据,收据第二联寄交款人、第三联复印(原件由专利局收费处记账,复印件签字盖章后寄代办处)。代办处凭复印件记账,在相应科目做冲账处理。
(五)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更正
记账后发现上述错误,且数据已由专利局收费处转入CPMS数据库的,代办处应填写《代办处请求更正错误报告》(申请号错误应按正确和错误的申请号,分别填写两份),寄交至专利局收费处予以审核处理,更正报告应附有确属代办处工作失误的证明材料,报告由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领导审批后予以更正。
❺ 通过银行转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的发票如何取得
转账给国知局的专利费用,国知局给您的那个黄色票据是收据,不是发票。收据是可以让国知局寄挂号信到您公司的,在缴费的网页上有提示的,您找找。
因为我们在上海,所以一般缴费都是直接去代办处,当场缴费当场就有收据了。如果您那边有代办处,最方便的还是去代办处,因为后面还有国家的专利补贴您还是要去代办处的。
现在网上缴费应该也是两步走,一步缴费,一步是确认缴费。我记得没错的话,在确认缴费的那个网站是有寄收据的选项。
有疑问可以再找我。
❻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缴费流程是怎样的
这个很简单呀,只要你把钱汇到他们固定的账号里就可以了。
❼ 请问专利缴费去哪里缴费
您好,一般专利缴费可以自己去专利代办处去缴费,你可以看下您所在的内城市,网上查一下容在哪里,有没有就好了,另外一种就是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就是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上面缴费,但是这个缴费是很多网友头疼的,因为需要安装一些插件对自己电脑的系统也有要求,现还有一些专利代缴机构,你也可以去了解一下,中高的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可以专利检索,专利监控跟专利缴费,都可以自己操作,很多的时候还有一些人因为自己的专利忘记缴费失效了,这对个人跟企业的损失还是很大的,所有对自己的专利进行监控是非常有必要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哈
❽ 专利年费要交到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谁知道知
一、可通过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缴费方式
可以选择:银行汇款、邮局汇款及窗口面交等三种缴费方式的专利缴费信息补充及管理功能。
二、在网上提交专利费用信息的时限
1、银行汇款及邮局汇款: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时遗漏或无法在汇单上记载所有必要缴费信息的,应当在汇款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日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补充。
2、窗口面交:费用直接向专利局(包括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的,应当在缴费当天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或填写缴费清单提供缴费信息。
三、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法律效力
1、银行汇款和邮局汇款:通过本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将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的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补充缴费信息最晚不得超过汇款的次日。
2、窗口面交: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❾ 求助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电话,谢谢大家。
010-6208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