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利入股所有权
㈠ 知识产权入股后专利权是否归公司所有,如果公司被并购,专利权是否归并购公司
是的,知识产权必须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
公司被并购,可以评估这部分资产作价。再办理权属转移到新公司。
㈡ 请问以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出资入股的,其技术所有权的判断依据有哪些
谢谢军座的回答,现在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公司创建时其中一股东公司是以无形资产(专业技术,非专利)入股的,但该资产未评估。目前公司想IPO便涉及到如何补救而不影响IPO的问题我自己找了搜索整理了几个方法1、无论是何种出资瑕疵,首先要确保此出资确实到位、资本确实是充足的,需要相关股东补足的,要以后续投入或股权转让等方式使资本到位。2、要经验资报告确认,或经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3、尽管《公司法》对出资不到位的情况已有明确的责任归属,即责任股东要负补缴义务、其他股东负连带责任,为进一步明确责任避免拟上市企业的不必要纠纷,责任股东或相关股东要出具对该出资瑕疵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包括军座的建议,请问军座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么?
㈢ 以专利技术入股的问题
价值评估,只是对专利价值做一个估算。既然专利对公司至关重要,那么可以多占些股份的。具体占多少股份要看双方协商。
㈣ 我与别人合伙创办了家公司,我以专利技术方式入股,专利归公司所有。请问,如果公司倒闭了,专利技术是不
问:我与别人合伙创办了家公司,我以专利技术方式入股,专利归公司所有。请问,如果公司倒闭了,专利技术是不是仍然归我所有?我与别人合伙创办了家公司,我以专利技术方式入股,专利归公司所有。请问,如果公司倒闭了,专利技术是不是仍然归我所有?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合伙企业注册与个人公司注册程序一样吗?
合伙企业注册程序
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
二、登记管辖:
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注册公司的程序
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登记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㈤ 可否以专利使用权入股
无论是专利的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均可以作价入股,只不过使用权入股(即,专利实施许可费用)的价值会低一些,只要各方协商同意即可。
㈥ 专利使用权入股,怎样进行利益分配
以专利使用权入股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容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一般按照所持股份的多少分配。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㈦ 专利技术入股是否要转移专利所有权
股指的是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那么在专利方面的入股指的又是什么呢?专利入股后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专利技术入股的定义:
专利技术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就是说入股、融资的手段不只是说只要金钱房产,可抵押的物品,也可以通过技术,确切的说是专利,但是前提条件是这项专利能为企业带来市场的价值,或者是本身就具备价值凭证。
以下是专利入股需要了解的一些事项,这些事项关系到该专利是否能够成为技术项目的重点,以及获取专利需要怎样进行公司融资入股的方式。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第一,首先须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第二,注意专利入股的必须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并且在我国法律对能进行股权投资的主体是有规定的,无论是国有企业,法人内设职能机构还是个人进行专利入股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制。第三,在使用专利技术入股时,还必须注意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专利入股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和各方的违约责任。第四,对于专利入股需要特别注意专利技术的可靠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入股的技术。所以对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检索及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第五,还有一个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就是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我国原有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无形资产的比例可提高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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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以专利技术入股,公司清算时专利归谁
无论以专利还是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进行“技术入股”的,您所持有的“知识产权”份额已专经换算成了公司股份,对属此您只有所有权但无经营权,除非您在公司清算前等额赎回,否则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应视同其他抵押资产一并纳入清算范围。在进行技术入股时,专利权从法律角度已经转让给了公司。因此,公司清算过程中,应视同其他抵押资产一并纳入清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