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图片版权
A. 在微博上纯粹以分享为目的发布他人在网上已发布照片并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私信删除”侵权吗
1、你转载别人的,没有任何目的,只是以个人享受为目的,不侵权,因为你不是制造者,也不是平台的提供者。
2、你发布的新微博,只要情况属实,非主观臆断捏造他人事实,不侵权。
以上1、2,发布者如果有侵权,网络平台提供者发现后,应及时删除,否则,对扩大损失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B. 百度图片上传到新浪微博侵权吗
对于侵权,需要区分不同情况,重点在于上传的图片内容。如果图片内容存在明显侵权的问题,则建议勿要上传。
C. 公司官方微博使用了图片,侵权问题
你好,按照你描述的情况,可以答复公司是在公开网站搜索到的分享图片,图片并未回有LOGO,也未注明著作权答人是谁,因此公司主观上并不存在侵权故意,在收到律师函后方知道著作权人是华盖创意,公司及时进行删除,并未造成损害后果,请对方谅解。
或者,干脆不做答复,等待对方起诉后再以上述理解答辩。
D. 关于微博照片侵权
法律规定,只要不是商用谋利,就不算侵权,包括肖像权。如果商业,必须取得对方同意,并注明出处来源。
不过现在谁管啊。我听摄影讲座时,还看到过自己拍的照片被讲师使用,也没啥好维权的,台上的老师也是朋友。当然,主要是我没他有名,还有沾光的想法。呵呵。
E. 在别人微博下载图片并P过那张图片后上传微博属于侵权吗
看原作者,一般微博上的照片大部分都是网络上的,谁都乱用,除非是原作者自己创作,又被其他人用作利益用途,也许原作者会说侵权。
F. 拍摄他人照片发微博涉及侵权吗
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拍摄他人照片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行为,需承担侵犯他人肖像权的相关赔偿。
首先应当判断该图片是否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此,图片要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必须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这两个构成要件。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6)微博图片版权扩展阅读
侵害他人肖像权。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
第15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G. 微博的配图是否需要版权
我有朋友就是海洛创意的供图者,他们就是正版图库,而且本土的共图者也多,价格好像是20块钱一张。望采纳!
H. 微博的配图是否需要版权
具体看微博配图的用处,最好是能与当事人沟通,得到授权 。
I. 发微博使用从网上下载的的图片会有版权问题吗
一般不会的
J. 百度图片发微博上会造成侵权吗
移动终端的快速发展,让每个人都成了社会现象的记录者、传播者。但是,随时随地上传图片到微博,尤其是涉及到其他人的时候,是否涉及侵权? 一般来说,在中国络上公布他人真实姓名、单位、中国号码、照片,就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商业机构没有通过当事人的授权而使用其照片、文字、个人信息,就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因此,中国民发微博、跟帖或发表评论,不可逾越法律边界。 我们对于隐私权可以这么界定:任何人直接暴露在公共场合的部分都不算隐私。此外,被拍照者隐私权是否被侵害,还要看结果。如果拍照者只是将从公共场所拍得的照片作为资料收集或自己欣赏的话,这既不违法也不侵权;如果拍照者用拍得的照片谋取了合法或非法商业利益,侵犯的是被拍照者的肖像权;如果拍照者恶意散布、诋毁被拍照者名声,侵犯的则是被拍照者的名誉权。只有某人不愿公开的部分,又是被人偷拍的,才构成对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比如,一个人不愿别人知道他脸部有缺陷,出门时戴上了口罩。别人趁他在洗手间取下口罩时偷拍下他脸部的缺陷,这就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拍照者如故意将照片散布,就同时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也有观点认为,是否侵权还要看上传图片时,有没有涉及到对被拍对象的行为进行描述,对其社会评价进行贬损。在天津的一个案件中,法院认为被告通过微博这种公开的中国络平台,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指名道姓发表针对原告的不利言论,对其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停止侵权。这就说明我们在玩微博时,要避免发表侵犯他人隐私权或名誉权的不当评论。(洪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