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登记
Ⅰ 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步骤
将已录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备案费缴款凭据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邮递至海关总署的下列地址: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都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不退还原申请文件。
Ⅱ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该如何备案申请
(一)注册为系统用户。
为减少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时间和提高海关总署审核备案申请的效率,除特殊情况外,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都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所以,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
(二)录入备案申请数据。
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
(三)缴纳备案费。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备案费(每项备案800元)汇入海关总署账户,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权利授权号或备案申请编号;
(四)提交纸面申请书。
Ⅲ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备案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版:
(一)知识产权权利权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不予备案:
(一)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
(二)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
(三)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海关发现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文件的,海关总署可以撤销其备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Ⅳ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有些什么程序或步骤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用大概是多少
网络参考:http://ke..com/view/2186934.htm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的程序包括以下:
(一)注册为系统用户
为减少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时间和提高海关总署审核备案申请的效率,除特殊情况外,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都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所以,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
(二)录入备案申请数据
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申请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
(三)缴纳备案费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备案费(每项备案800元)汇入海关总署账户,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权利授权号或备案申请编号; 缴纳备案费银行帐户如下:
帐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帐号:0200000709014407044
汇入地址:北京市工行王府井支行营业室
(四)提交纸面申请书
将已录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备案费缴款凭据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邮递至海关总署的下列地址: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编:100730
(五)补正申请
海关总署在收到申请人邮递的纸面申请后才开始进行审核。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备案系统随时了解海关总署受理、审核、核准和驳回申请的全部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意见,对其申请进行补正。
(六)收到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通知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都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不退还原申请文件。
Ⅳ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期限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在海关总署核准备案后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超过10年的,备案有效期最长为10年。
知识产权备案的有效期和续展
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提出续展备案的书面申请并随附有关文件。续展备案的有效期自上一届备案有效期满次日起算,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的有效期自上一届备案有效期满次日起不足10年的,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备案续展申请也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
Ⅵ 哪些知识产权可以进行海关备案
四川未知律师事务所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申专请海关属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受中国法律保护。
2、只限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
1、主动保护模式
如果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境的,将停止放行并通知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
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海关保护的申请并提供担保的,海关将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否则将放行货物。
2、被动保护模式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有侵犯该知识产权嫌疑的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向海关提供相应信息并提供担保,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海关依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自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海关将予以协助。未收到通知,海关将放行货物。
Ⅶ 海关备案流程是什么
你好关于;海关备案流程,希望以下可以帮到你。
只要拿到国内商标证书的第1-34类的商标,都可以在海关进行商标备案
一、商标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2、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国内注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要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特别提交的文件
1、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由权利人签章;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1、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2、商标海关备案所需时间:1-2个月(最快一个月,看海关的审核时间)
四、有效期: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期限为10年,不足10年按照该知识产权权利剩余有效期计算,可续展;海关备案附属于您的专利或者商标的权利 ,比如您的专利权明年到期了,那么这次的海关备案有效期就只有1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Ⅷ 知识产权问题(国外品牌是否需要在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注册备案) 问题描述的有点乱,谢谢各位!
有些国外品牌是需要在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注册备案的。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并以权利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境外的权利人必须委托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海关总署办理。
备案申请的流程:
(一)注册为系统用户。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都应当通过登录本系统提交。所以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用户授权。注册成功后系统会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
(二)录入备案申请数据。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有关图片,图片大小不能超过400K;
(三)缴纳备案费;
(四)提交纸面申请。将已录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其他相关材料邮递至海关总署。海关总署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五)获得核准备案信息。申请人提交纸面申请后,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海关总署审核其申请的情况。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海关总署驳回备案申请的,申请人提交的纸面材料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