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知道露台所有权
⑴ 根据《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司法解释,露台改造是否合法
是不是学傻了 不能光看法条司法解释啊 还要看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怎么规定的 自己去找找
⑵ 关于顶层用户对顶楼露台的个人使用权
楼顶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而并非_顶楼住户。
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专如果顶楼业属主的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因此,楼顶使用权并非只归顶楼用户所有。
⑶ 为什么自家房子的露台,自己却没有所有权
露台的面积不记入销售面积,也就是说您的房价里面不包含露台,所以您当然没有露专台的所有权。露台的属面积也不记入开发商的大产权,严格的说开发商也没权利承诺露台归谁所有或归谁使用。但露台只与您的房产相连只有您能够上去(只是上去),但并不意味着您可以任意使用和改变用途,必须要考虑广大业主的利益和安全。开发商的做法没有错,更谈不上黑不黑。
⑷ 露台归属问题附图如下:
首先可以肯定这个露台不属于你私人的。至于开发商能不能卖掉,你就得看房屋合同里公摊面积包不包含这个露台了。如果包含在内,那么房地产公司就没有权利卖,因为这是属于你们所有业主共同财产,当然你也同样拥有使用权。反之,如果这部分不在公摊面积内,那么房地产公司怎么处理都和你们没关系了。
⑸ 顶楼露台使用权归谁
居民楼屋顶属于公共面积,顶层居民无权私自处置,使用权归本单元楼全体住户。
曾引起轰动的人济山庄“空中别墅”,楼顶竟然又见绿。北京晨报记者探访发现,曾经拆除干净的违建屋顶上,一侧楼顶已经被绿色植物覆盖得严严实实。楼下住户对此颇有微词,认为屋主张必清“不老实”,总想着在楼顶上“耍花样”。对此,海淀区园林绿化局绿化科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楼屋顶属于公共面积,顶层居民无权私自处置。
(5)如何知道露台所有权扩展阅读:
顶楼住户违建阳光房个个喊冤,“买来权利”无效。
青山一小区的开发商则表示,签订协议的时候已经和业主们约定,在使用露台时,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他认为自身的提醒义务已经尽到。不过,双方的理解显然出现了偏差,几名业主均认为,开发商的承诺令他们误解了自己的权利,违建行为实属不知情,他们也为此损失了平均4万元的费用。
对此,湖北诚明律师律师林颖解释,且不说建阳光房的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这份“独享露台”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住宅楼的露台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它的使用和管理权应当为全体业主所有,而不应该为某一户独享。
⑹ 露天阳台的所有权是户主的还是物业的
是顶楼的那个天台吗?如果是那个的话,是属于你们业主的,但不是个人的,是全体业主的
⑺ 顶层露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那这个露台的使用权就属于购买顶层套房的住户咯? ------对
如果其他业主的合同没有这条,那这条还有效么?--------无效
而露台就在套房二层的房间外,对于顶层使用不方便啊,没有用啊.不如就卖给二层了.
一户一车位,
1是说这个车位的是要花钱买的.排号时是第一位的.如果不买,会通知你是否可以卖给别人.经你同意后,就可以卖给别人了.
2如果不花钱是送的.你没有车时,别人有两台车.也会花钱买的.但这钱可能归你.
⑻ 露台产权问题,急!!!
如果买卖合约里注明了露台的使用权,而你又确实给钱买了该露台的使用权,那么它的使用权当然归你。问题就在于你有没有出钱去买了露台的使用权,你的房假比别人贵不代表你出钱去买了露台的使用权。《物权法》里边规定的是公共地方面积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地方的面积是指楼梯、绿化、小区停车场等地方。还有《物权法》目前没有新旧可言。
⑼ 关于购房合同中露台的使用权
1、从图纸来看,该露台属于公共使用部位,不能买卖产权和使用权,也无法在合同上明确的。
2、个人建议,最好不要买类似房屋。在使用权无法明确的情况,对面的商铺肯定也会动这个露台的脑筋,今后可能纠纷不断。
3、如果你一定要尝试,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该露台的产权或使用权归属,是你这户的附属设施,画图纸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