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备用地使用权
Ⅰ 村庄备用地算到建设用地上吗
不准建设区是指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允许非农建设的用地空间,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堤防护堤地,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区域,重要的防护绿地以及国道、省道两侧划定的不准建设控制区。
1、用地安排
规划不准建设区主要包括所有主要山体,虾公山、飞鹅岭和东丫湖周边农田与园地以及南坑周边耕地;东江、东引河、东丫湖水面以及沿岸的河漫滩、防洪排涝区等。
2、用途管制要求
(1)不准建设区应进行永久性保护,在规划期内必须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外,严禁在区内进行任何类型的开发建设活动。
(2)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果林业。禁止在基本农田建房、建坟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等。
(3)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选址应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报批。规划建设区内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作出调整,与一般农田置换。
(4)禁止在绿地内进行与绿地功能不符合的非农建设。
(5)未经批准,不得在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和利用河滩地开垦。
非农建设区
非农建设区是指规划期内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用地空间,包括城市(镇)建设用地区、乡村居民点。区内用地必须依法审批才能进行建设活动。
1、用地安排
非农建设区主要包括原镇中心区、新中心区、滨江新区以及东部工业园(企石园区)等地区。
划定2010年全镇非农建设区面积2250.66公顷,占总用地38.09%,人均用地131.62平方米,2020年非农建设区面积2738.98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6.35%,人均用地96.1平方米。
2、用途管制要求
(1)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进行规划、使用与管理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使用应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
(2)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应国家规定的用地定额指标,用地布局不得擅自扩展到规划区外,规划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照原用途使用。
(3)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均需依法申请。征用土地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补偿。
(4)在城市建设区内,根据用地布局划分不同的用地类型区,实施土地分级管制、分类管制、分区管制。
(5)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根据土地的区位、质量、用途等制订不同的地价和使用期限,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者,按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缴纳土地使用费后方可使用土地。
(6)村庄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用地,其用地需经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庄建设所需土地应主要在现有用地中调整予以解决。按土地资源条件和人口限额供应宅基地。根据规划改造旧村庄,调整建设布局,集约更多用地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绿化环境改造。
控制发展区(发展备用地)
规划范围内不准建设区与非农建设区以外的区域。规划期内原则上不用于非农建设,一般为城市远景发展建设备用地。
1、用地安排
规划范围内不准建设区与非农建设区以外的区域。规划期内原则上不用于非农建设,一般为城市远景发展建设备用地。划定2020年全镇控制发展区面积为854.8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4.47%。其分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现南城、莞城工业园红线内用地。
由于历史原因,南城、莞城工业园在规划期内未能成为企石镇的发展用地,因此,在规划期内此用地划归企石远景发展的备用地。
(2)零散工业进园获取的用地
贯彻“工业进园”的原则,在零散工业迁至工业园后,原用地若还不具备开发改造的条件则划归控制发展区。
(3) 集约农村居住用地获取的用地
通过建设“农民公寓”等方式对农村居住用地进行集约,获取的闲置用地若不具备开发条件则划归控制发展区。
2、土地用途管制
(1)控制发展区应保持现状土地使用性质,非经原规划批准部门的同意,不得在控制发展区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发。
(2)如有需要在控制发展区内进行非农建设的,其用地应在原规划非农建设区内核减,在非农建设区划出同样数量的土地还于控制发展区。
(3)国家或省市重点项目需要征用的建设用地,可根据具体情况,优先在非农建设区和控制发展区内解决。
(4)占用不准建设区和控制发展区用地须按照总体规划修编程序重新报原规划审批部门
Ⅱ 请问我们小区拆迁,我们这幢楼和其他两幢楼规划上写的是的规划——城市发展备用地,请问不拆吗
这就是所谓的土地二级开发也称土地储备由土地储备公司先拆成熟地然后挂牌上市拍卖,拆肯定是要拆的只不过拆迁主体是政府而已
Ⅲ 发展备用地功能分区该分为什么区
搜一下:发展备用地功能分区该分为什么区
Ⅳ 发展备用地是什么
可以。发展备用地是只能对近期城市建设交通需求或者市政建设需求才能进行建设。否则禁止建设。
Ⅳ 大家啥叫发展备用地
城市规划中有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只是不知道你这是属于近期、远期规划备用地。
Ⅵ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发展预留地可以直接当做建设用地编制控规吗
从你的文字复表述中发现制,应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山体,该用地是否属于上位规划控制的禁止建设区,如属于,则在控规中不应占用。第二,发展备用地,这类用地的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我们这里是当区域已使用的建设用地占到规划建设用的85%以上,就可逐步启动发展备用地。实际上,就是看区域的发展和建设情况而定的。总之,在控规中,细化上位规划的用地要科学、合理,不能占用的禁建区,为了公共利益必须预留下来,根据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发展规模,不能盲目听从领导意见,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在确定了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后,一定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校核,从而更准确的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
Ⅶ 我们市的城市规划图出来了2012到2030,我看了一下发现老家那一片是发展备用地,这个发展备用地是
发展备用地是指目前不属于发展用地,未来政府将视城市发展需要,可以调整为发展用地,具体作什么,看未来是调整为工业,商业,或者居住等其他功能,要等调整出来才知道
简单来说是目前不会被征,或者说没开发商关注
Ⅷ 城市规划中什么叫预留地
城市规划中的预留地指的是预留建设用地。
预留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按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总规模而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划定的城镇、村庄发展建设预留的,包括国家建设、集体建设、个人建房以及农业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所需占用的土地。其中农用地是通过国家下达规划和年度指标控制。
预留建设用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8)发展备用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不同级别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市以下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
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
国务院批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项控制指标为:到2010年,全市耕地减少量即建设占用耕地量不得超过9333.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不得少于9333.3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46万公顷(637万亩)。
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Ⅸ 县出备用地什么意思
是指考虑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为城市的远景开发预留的建设空间。在规划期内,仅限定土地范围,不给出土地的使用性质,县储备用地内的开发建设要进行严格限制。
Ⅹ 发展备用地里的建筑要拆吗
不会。发展备用地是为了城市日后发展而进行规划控制的地区。这类地区不会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但是也不会马上就拆除既成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