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外墙广告使用权
1. 商铺外墙面广告经营权
根据最高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由此,外墙属于公共部分。在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该有关于公共部分使用限制的条款,应以合同约定履行。
但,律师认为,对于公共部分的使用行为不应侵害专用部分产权人的权利,建议你分析开发商使用该外墙面的行为是否对你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假如是,可以提出侵权之诉。
2. 商品房外墙的使用权
商品房外墙使用权除由约定外,归业主共有,主要有以下两大归属依据:
业主共有屋面使用权是法定的,即有法权授予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地产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2)商铺外墙广告使用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3. 二楼商铺外墙广告使用权归谁所有,看到的朋友请回复。
房子是谁的,使用权就是谁的。如果是小区的,就是整栋业主的。
4. 商铺外墙使用权
看你们当时协议的约定。像你这种情况吧,商场肯定不会以同样的价格连墙面使用权也租给你的!商场一般只把商铺空间组给你,至于外墙,它可以继续盈利的。你如果主张外墙归你,看你们的约定,你是否已支付了对价。呵呵,祝你好运!
5. 自己租的店面外墙被挂了广告是不是侵犯我的合法权
如果你租的店面被其它人挂了广告,其行为当然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要求其腾开回。
如果你租赁店面答时,该广告已经挂上,你的租赁合同里也没有说明,你可以进一步和房东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好该问题。
6. 外墙广告位使用权如何使用
那要看当初你购房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了,如果有提到说外墙的使用全归开发商所有,你就没有办法让别人拆,若没有注明,说明外墙是你自己所有,你完全可以把占用你的地方让其拆下,
7. 商铺外墙的使用权
一般来说,门头广告使用权归业主所有,但是你承租商铺时合同条约约定此位置多长时间内由你使用,对方违约的话可以要求赔偿。现在一些店面是很注意自己的店招形象的。
8. 二楼商铺外墙广告使用权归谁所有
我觉得如果整幢大楼属于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应当允许二楼商铺在外墙进行广告推广活动,除非商铺租赁合同另有约定,而且又不属于开发商的霸王格式条款,是经过双方来来往往的商议形成的租赁合同明确不准二楼商铺使用外墙广告,那只能另当别论。关于这一点我很肯定,而且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现在天色已晚,我没办法去查了告诉你了。
9. 租赁商铺的外墙广告使用权到底属于谁
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看,屋面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意味着,业主购买房屋的同时也得到了所买房屋所在小区的全部土地共有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这就说明,业主所买房屋所使用的土地使用证标明的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只要计入了公摊的范围,全体业主就对其享有共有权。由此可见,楼宇屋面的所有权是归全体业主所共有的。
因此从以上来看,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所有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所有权与使用权是不同的。
第一,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第二,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了。
因此,开发商可以通过合同的约定,取得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使用权。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注意合同当中对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约定。
10. 租了的门面的外墙使用权到底是谁呢
当然是房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