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有版权吗
❶ 是哪个富豪买了熊出没的出版权,我要谢谢他
国家要是停播熊出没估计会有很多很多的人不同意,我是之一
❷ 倒霉特工熊是买的倒霉熊的版权吗
奥飞影业声明全文:
近日发现部分网络平台或用户针对我司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的版权问题提出质疑,针对上述质疑,我司公开发表声明。
一、我司取得“贝肯熊”形象及元素的合法授权,有权将之改编成电影作品并发行该电影作品。
我司关联公司深圳市奥飞贝肯文化有限公司(“奥飞贝肯”)经受让取得“贝肯熊”(又名:倒霉熊)的完整知识产权。我司已取得奥飞贝肯就“贝肯熊”的合法授权,有权将“贝肯熊”改编为电影作品,并发行该电影作品。
二、我司为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为我司与哈尔滨品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及自主创作的影片,我司为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的合法版权所有人。近期网络平台中出现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为“国产电影的抄袭之作”的言论或文章,与事实不符,并对公众造成了误导,严重影响了影片的形象及口碑,也损害了我司商誉。
根据以上事实,我司现声明如下:
1、我司有权将“贝肯熊”形象使用于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中,并为影片之合法版权所有人;
2、 请各平台及用户立即删除涉及影片抄袭的文章或消息;
3、 对于任何未经证实,发布或传播诸如“影片《大卫贝肯之倒霉特工熊》为抄袭之作”等谣言的平台及用户,我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奥飞影业(上海)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
❸ 熊出没有侵权吗有抄袭吗有没有买版权
跟穿越火线模仿cs一样。只要不是照搬照抄,都可以的。
❹ 倒霉熊的版权是不是韩国的
不止版权,创作和后期处理也是
❺ 熊出没三个字有版权吗
现在因为来电视节目熊出没的源播出影响,它已具有商标,是不容侵犯的。如果是单单的这三个字,没有特定含义,不具有版权,版权法是保护有形的作品,当这三个字以一种形式表现在物品上并具有特殊性,那么它才具有版权。山东省版权服务中心
❻ 熊大熊二的版权属于什么公司
《熊出没》来是深自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出品的系列动画片中的第一部,丁亮、邢旭辉导演,武斌、侯喆编剧,作品于2012年1月22日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首播,该片主要讲述了森林保护者熊兄弟与破坏森林、采伐原木、占领土地开发创业实验田的光头强之间上演的一幕幕搞笑对决的故事。
❼ 请哪些企业获得了熊本熊的版权
由于版权由地域性的特点,熊本熊的版权持有人是在国外,中国目前还没有其版权
2016年,浙江省义乌市一家玩具公司未经许可盗用了“熊本熊”形象生产了相关产品,被市场监管局以违反《著作权法》进行处罚。这是国内首次对伪造“熊本熊”相关产品的企业做出处罚。
上海一所大学也举行过模仿熊本熊的表演活动,被熊本熊微博知道后,学校被要求在微博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熊本熊”形象的免费使用仅限于日本国内厂商,而且需要取得熊本县的许可,但2014年香港一田百货成功获得“熊本熊”首个海外许可,随后“熊本熊”陆续对美国、大陆、台湾及南韩等地开放申请许可。以下对熊本熊以及对其的利用加以介绍:
1、“熊本熊”档案
姓名:熊本者(日语:くまモン,英语:Kumamon,官方中文名:酷MA萌)
性别:男
出日:3月12日
星座:双鱼座
身高:约200 cm
体重:约100 kg
职业:公务员
职务:熊本县营业部长、熊本县幸福部长
办公地址:日本熊本县熊本市中央区鹤屋百货店本店东馆一楼熊本熊广场
资格证书:鱼类检定3级、日本象棋初段
2、“熊本熊”的历史
“熊本熊”的著作权属于日本熊本县。在2011年,贯通整个日本九州岛(熊本县所在地)的新干线将全线开通,这意味旅客可以更便捷地来到九州观光旅行。熊本县政府看准这个机遇,有意做一些特殊的地方推广活动,吸引旅客在熊本站下车。最后找到著名设计师水野学。最初构思以“熊本惊喜”的概念制作一个Logo,但随后水野学希望能以一个更加吸引人的方式推广这个概念。于是在Logo之外又提出了被称为“Kumamon”的熊形地方吉祥物。这个名字结合了“熊本”(Kumamoto)与熊本方言“者(人)”(Mon)的发音,意为“熊本人”,明确了“熊本熊”出自“熊本县”的概念。
县知事(县长)蒲岛郁夫果断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水野学带领自己的good design company工作室开始了熊本熊的形象设计。
3、“熊本熊”使用的著作权问题
现在熊本县已经对熊本熊的形象注册了商标,熊本熊(日本商标登录第5387805号、第5387806号),LOGO(日本商标登录第5387804号)。他们对熊本熊形象的形象利用做了如下规定:
一、个人可以不经申请免费使用
熊本县政府规定个人在以下范围内可以不经申请免费使用:
1.个人在Twitter、Facebook、SNS的首页利用熊本熊形象(或照片)。
2.个人SNS、网页、博客的文章里面利用熊本熊形象(或照片)。
3.数人组成长跑队伍,身穿熊本熊T恤参加训练和比赛。
4.非出于商业目的,将自己制作的熊本熊吉祥物送给亲朋,仅可收取制作成本。
5.仅出于个人爱好而把自己的制作熊本熊吉祥物等放在博客上展示。
个人利用时按以下方式表示著作权:
日语标记:©2010熊本県くまモン
英语标记:©2010 kumamoto pref.kumamon
二、日本国内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免费有条件使用
熊本县政府规定熊本熊形象的免费使用仅限于日本国内厂商,而且需要取得熊本县的许可,每2年做一次更新。而且申请程序、使用方式等做了细致的规定,特别注意的是不许使用熊本熊照片、只能利用指定的形象。具体可以参考《熊本県キャラクターくまモン?くまもとサプライズロゴの利用に関する规程》(https://kumamon-official.jp/application)
三、日本之外企业一部分可以免费有条件使用
对于日本之外的企业,熊本县有以下规定:
(一)熊本熊形象的商品可以在韩国、中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印尼、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美国、欧盟成员国贩卖,以上称贩卖许诺国(地区)。
(二)日本之外的企业如果利用熊本熊的形象,仅限于贩卖许诺国(地区)的百货商店、超市、旅行社、交通运输公司,具体使用许可如下:
1.贩卖许诺国(地区)的百货商店、超市中举办有期限的销售活动,为促进熊本商品销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利用熊本熊形象:
①在宣传册、报纸、杂志、电视、网站上做广告宣传;
②在赠品上使用;
③会场装饰。
2.贩卖许诺国(地区)的旅行社、交通运输公司在观光旅游宣传活动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利用熊本熊形象:
①在宣传册、报纸、杂志、电视、网站上做广告宣传;
②在赠品上使用;
③会场装饰。
3.熊本县知事认可的其他事项。
❽ 商标小熊和别人申请的专利小熊不一样算侵权吗
可能你商标侵权 或 包装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
❾ 布朗熊 三个字有版权吗
你好,商标转让知夫子为您回答,这三个字是没有版权的,只有作品才有版权,布朗熊是一个注册商标。你要是当做商标使用时侵权的,要看你用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