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使用权房屋动迁
❶ 使用权房屋动迁款分割
1.承租人已故,但租赁证上的名字一直未改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产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是合同法229条
如果租赁人死亡,在租赁期内该户共同居住人有权要求继续按原租约履行。依据是民通意见119条第1款
因此在承租人已故情况下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
2.使用权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
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因为使用权带来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3.本质上是否可以理解为将使用权房屋出售给开发商从而将现金变为承租人遗产
可以那样理解,从结果上看是一样的。如果从法律上理解,就是因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发生了产权变更从而危及了承租人的租赁利益,因此对侵犯承租人的这部分利益给予补偿或者赔偿。换到房屋拆迁就是因为侵犯了租房者的承租权利而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回迁补偿
4.按照继承法第13条提出的可以平均分配
因为租赁证上的名字一直未改所以法律上的承租人依然是没有变化的,在这个情况下虽然其户口上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在租赁期内承租,但是在拆迁时租赁的房屋依然是属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所以拆迁补偿是对承租人的合法补偿而不是对共同居住人的补偿
因此即使拆迁补偿是在承租人故去后才取得,但是是对其生前权利所置换出来的利益,依法可以按照遗产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可以适用继承法处理
5.请懂得相关法律的人士给予详尽的解答
这里是购房版块,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请你把这个提问重新分类到法律版块呢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❷ 请教专业人士,上海市区使用权房与产权房在拆迁中有什么区别,想请教一下,注意非专业人士请绕道!!!!
动迁的房子大多都是使用权的,你转成产权没有什么意义,最多到时候补贴给你一点合理的转产费用,我以前接触过动迁组的人,获取最大利益的原则很简单,房子大户口少,就谈面积!房子小户口多,就谈户口!照目前来看,你已经有6个户口了,也没必要再去转成产权了!如果户口本上有人享受过一次动迁政策的话,那你就要三思了,他是不能够在享受第二次了(以家庭为单位)!现在都是阳光的动迁政策,做钉子户也没意义,就看你怎么和动迁组谈,以争取到在本该属于你们的那部分上在加上些许的合理补助!
PS:这只适用于这两年,以后再有什么政策,我也无从知晓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❸ 急!!上海使用权房拆迁怎样赔越详细越好,在这里谢谢了.
上海的所有权房即 公有租赁房屋有 石库门房和 工房二种。
目前在城市建设中实施的拆迁政策 名义上还是以市府2001年的111号文
和房管局的26号文等一些规章为主。
但实际上拆迁已经在实行2次咨询和其他一些新办法。
拆迁补偿方案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在不同的人身上也有不同的结果。
想在网络知道上得到满意的和详细的答案是不可能的,
个中缘由你可以自己猜测。
有一句话你要记住:有多大的胃口,吃多少饭是对拆迁最好的写照。
仅供参考。
❹ 使用权房动迁问题之上海市最新动迁政策
导语: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也就是我们平时所称的公房。随着社会的发展,原建筑物拆除或翻建而迁移到别处的情况时有发生,相应的也产生了因使用权房动迁而产生的法律问题。动迁政策是关于房屋拆迁各项内容的有关规定,不同地区对于动迁政策的规定不尽相同。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上海市的最新动迁政策法规。
1.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决定进行动拆迁?
答:目前,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在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主要情形有:为了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设施等相关的公共事业建设、安居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建设项目。因此,关于房屋征收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即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房屋征收的实施都是由政府组织;二是房屋征收公共利益优先;三是禁止为经济利益集团、个人利益进行拆迁。
2什么是“二轮征询”?
答:第一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计划。第二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与居民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居民签约户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协议正式生效并履行,并启动改造工作。
3.如何理解“数砖头+托底保障”?
答:“数砖头+套型保底”,是上海旧区改造一种新机制,如果“数砖头”也不能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就要进行“套型保底”,也就是说起码要给居民确定一个居住面积底线。这在以前的动迁政策里是没有的。所谓“套型保底”,指针对旧改地块的房屋普遍不独立成套的现状,按照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被拆除房屋为基本单位,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具体由动迁新政试点区人民政府确定)。其最大的功能就是满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改善被拆迁居民的居住现状和生活水平。
4.结果公开如何理解?
答:结果公开应当包括:(1)各种依据公开,包括拆除房屋的权证、建筑面积、评估价格、居住困难认定等。(2)操作过程公开,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权属、人口调查,建筑面积、居住困难的认定,拆迁评估、签约、裁决等各环节。(3)签约内容公开,包括货币补偿总额、安置房源(套数、地址、面积、价格)及其他补偿费用。
使用权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但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以上是小编从各方面为您解读有关上海使用权房动迁政策的不同规定。希望对您进一步了解上海的动迁政策有帮助,在遇到拆迁时可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❺ 上海市使用权住房转产权的疑难问题,跪求解答,谢谢了
你到房管所问啊。
不急着买的话,等你父母户口上来。。。。
外地工龄,要等户口上来之后 一年 才能用。
没工龄直接买,要贵2到3万。
❻ 上海一套房子是97年动迁房,当时是使用权,现在想买段产权要多少钱
使用权转产权嘛,当时是动迁给你的吗,如果是给你的那要不了几个钱的,也就几万快吧。版
你那权个本子上是写着“上海市房地产使用权证”吗?如果是那就用哪个就可以了。如果写着“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那就不用了,因为有了这个本子就证明这套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就可以买卖了。
❼ 现在买下86年单位分配的使用权房产权后,在别处私有产权房动迁时,是否影响享受上海市拆迁补偿政策
现在没影响的。现在都是数砖头和数人头结合,只要你私房户口家庭少(回只有你一户家庭)答。你可以直接选择拿钱,和你外边有没有产权房没关系的,假如户口人数多,你外边有产权房,就算有户口也不会算你的~要满足有户口的无房户购买动迁房后,多余的钱才会给你~
❽ 上海市使用权房屋拆迁
人均十一平方以上按面积分
低于十一平方按人头算
十五万到廿五左右
看地段了
另加每户的动迁费
一般在十万左右
加在一起就行了
❾ 请问:上海市区使用权房拆迁,分户是否有利,或者对原户主利益是否有损
现在主要按照面积补偿 户口多的 可申请居住困难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