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举例
1. 初中政治中财产所有权的使用权和处分权有什么区别(最好能具体举几个例子)
使用权是基于占有而存在的。比如借来的东西,没有所有权,却占有该回物,所以他可以答使用该物品。但不可以做处分比如出卖、出租、作为贷款抵押物(要做的话必须要有所有权人同意)。而处分权是基于所有而存在的,只有有所有权的人才可以处分该物,没有所有权的人无权处分。使用是在不降低原物价值的前提下进行,处分是有可能降低原无价值的。出租房屋,承租人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处分权。所以不能不经所有权人同意在墙上打洞,当然更不可以出卖。而出租房屋的人却可以任意处理该房屋。当然,不能侵犯其他人的权利。摧毁房屋也有限制,因为刑法有一个故意毁坏物品罪(275条)。就是这样了,希望你能明白。
2. 举例说明什么是“保留所有权买卖”
所谓所有权保留是指在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出卖人移转财产的占有于买受人,而仍保留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交付价金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所有权保留适用于买卖、互易、赠与此同时等领域,尤其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最为常见。我国《合同法》第134条对所有权保留作出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但在具体内容上,如所有权保留的设定和公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有权保留的对外效力等,合同法并无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一)出卖人的取回权是指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受人有特定的违约行为,损害出卖人合法权益时,出卖人依法享有的自买受人处取回标的物的权利。(二)买受人的期待权。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在尚未满足特定条件时,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只能在满足了其与出卖人约定的特定条件后,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3. 财产权和所有权什么 区别能举例说明吗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或者说是可以通过金钱计算其价值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内和知容识产权中的财产利益。与财产权对应的概念是人身权,既表现为非财产利益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民事权利。
而所有权只是物权的一个下位概念,表现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 什么是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请大家多举几个生活中的例子,我不是法律专业的!!谢谢了
假如你这个月的工资是2000元,那么你对这2000元钱就享有所有权,你可以控制、支配、使用、回处分它,而且是一答种绝对权,能排除任何人对这些钱的主张;如果你把这2000元钱借给了甲,相对甲来说你就是债权人,甲就是债务人,你享有债权,甲承担债务,你俩之间就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再有,比如你购买了一栋楼房,你对这个楼房就享有所有权;再假如,你去银行贷款,银行就是债权人,你就是债务人。不知你能否明白?
5. 举例子:财产占有权、财产使用权、财产收益权、财产处分权
用房子举例子1占有权:简单的说就是所有权,东西是你的,就是由你回占有,是排斥他人所有的权答利。比如你的衣服,是你的财产,你对它实行占有,别人不得占有。
2收益权。比如你有一辆卡车,或者轿车,你每天运营所获得的收益,即利润归你所有。财产所有者占有财产并获得其作为投入所获得的收益。
3处分权。比如你的旧家具 你有权自行处分,你可以送人,也可劈成柴火,这体现处分权。
4使用权。就是你对你的财产可以使用,不受他人影响。
6. 民法所有权四项全能举例子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4个权能。
拥有了4项权能,便完全拥有了所有回权。
但这四项答权能往往是相分离的。比如出租,就把占有和使用的权能过渡给了承租人。但其中最核心的权能应该是处分权,其他三个权能都可以让渡,但如果处分权都让渡了的话,就标志着所有权彻底转移了。用通俗的话说区别,就是占有不一定表示拥有所有权,但有处分权就一定拥有所有权。
举例:比如你把你的东西无偿借给朋友,那么“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能都被你让渡了。 这时,所有权归谁?当然还是你了——你有权收回,有权出租,有权出卖,有权做任何处置,这就是处置权!所以说,处置权是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权能,是拥有所有权的标志。
7. 财产所有权中,所有人不行使对物的使用权,仍可以享有对物的收益权举例
比如房东将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收取租金,就享有对物的收益权。一个人把自己的摩托车租给别人,每天收取10块钱租金,也是同样的道理。
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8.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这句话怎么理解,举个例子吧。
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
①劳动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②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
③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
在上述情况下,关于新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归给新财产添附价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有人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新财产所有权的一方的添附行为出于恶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财产而进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原所有人除有权向他请求经济补偿外,还有权要求 他赔偿因添附所造成的损失.
④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剥夺官僚资本、反革命分子或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⑤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通则》第 7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⑥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
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
①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②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③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④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⑤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9. 怎么理解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请举例!
这是从会计要素角度来说明三者关系的会计恒等式。
资产也就是资金占用,负债专和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资金来属源,从这个角度说,资产必定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所有的占用必定有来源作为支持。
例如,采购材料,款未付。资金占用是材料,资金来源是负债。
这样,在资产增加的同时,负债也同步增加,使公式两边的资产和负债加权益的等式没有破坏。如果资产增加的同时,负债没有增加,那么购买材料的钱从哪里来呢。
当然如果使用货币资金购买材料,就不是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而是资产内部的一增一减(资产增加的同时货币资金减少)。如果是这样,也没有破坏上述会计等式。
再如,用货币资金投资,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银行存款是资产类,实收资本是权益类,也是等式两边同步增加,会计等式成立。
10.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求解释 举个例子也行 拜托了
某企业年初资产总额为126000元,负债总额为48000元。本年度版取得收入共计89000元,权发生费用共计93000元,月末负债总额为50000元,则该企业年末资产总额为(124000)元
资产=负债+权益
126000=48000+X
借:X=78000
89000-93000=-4000 权益少了
50000-48000=2000 负债增加
资产=负债+权益=(48000+2000)+(78000-4000)=资产=1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