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使用权转让协议效力
您好,我是国家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询回的问题,转让后的土地答用途,也要符合原出让合同的内容框架,包括使用年限和容积率、绿化率等经济指标。关于售卖建成房地产的收益所得,请查找合同内相关条款,应该回明确标有利益分配和义务分担的内容,否则该合同变相成为赠与合同,对土地使用权人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只能由签订合同人独立承担。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未尽事宜,可以私*信联系。
❷ 房屋转让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房屋转让协议书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转让协内议书是一种民事法容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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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❸ 房屋转让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版,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权,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然后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的变更备案,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要进行登记,在合同封面加盖产权登记备案章。
❹ 房产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然后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的变更备案,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要进行登记,在合同封面加盖产权登记备案章。法律效力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显然,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为和事实的效力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赋予的。只要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就当然地具有一定的效力。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❺ 关于手写房产产权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该协议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与是否手写无关。
但是,需要提醒”huose思考“的是:
我国的房屋等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用的是形式主义,即:只有房产证上登记为你名字的时候,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仅凭这份协议你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的房子依旧归你朋友所有。
你朋友和你的协议产生的是合同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即:你朋友有履行"在你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时协助你办理手续”的义务。
因此,你要承担到时候你朋友不履行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如果到时候你朋友反悔了:你需要先起诉到法院通过协议确定房屋权属,再让你朋友变更过户。若你朋友耍赖,就很难解决。如果他还将房屋偷偷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又构成善意取得的话,你就再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了,只能获得相应赔偿。
要理解以上两点,你需要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一、签协议的行为:该行为是负担行为,你们形成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仅成立你朋友的履行之债。即你朋友在你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时有协助你办理手续的义务。
二、办理过户手续:该行为是处分行为,此时,你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仅靠这个协议,你只能获得让你朋友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债”,而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
❻ 购买房屋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不应该是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而应该是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只转让使用权那就不叫购买房屋了。。。
❼ 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转让吗两份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案情点击:老高原系位于沈阳市XX区一套公有住房承租人。2003年,经该公有房屋所有权单位同意,老高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公有住房的承租使用权转让给小冯,老高为小冯出具了一份已收到购房款8万元的收条。后小冯便入住涉诉房屋中居住,并持有原公有住房租赁证,但一直未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2008年,老高又与王某签订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老高自愿将涉诉房屋的使用权出售给王某,价款为18万元,老高收到王某所付房款后,即将房屋交付给王某,并协助王某办理房屋转移登记。”随后王某立即支付给老高购房款18万元。 后老高把出让房屋的时告知了小冯,并要求小冯腾房,小冯一怒之下,将老高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涉诉房屋承租使用权归自己所有,且要求老高协助自己办理涉诉房屋公有住房承租使用权的转移登记。 律师观点: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老高先与小冯之间签订了《房屋承租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此后老高故意隐瞒涉诉房屋已实际转让交付他人使用的事实,致使其与王某签订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合同》侵害了小冯的合法权益,因此小冯的诉请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李松律师解释说,本案诉争房屋性质是公有住房,即产权属于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又称使用权房屋。现行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公有住房的承租使用权上市流转,但对于这类房屋承租权的确认和转让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各地出台一些地方政府规章等,多从行政管理角度予以规范。而随着旧城区改造的逐渐深入,许多公有住房面临拆迁,再加上房价的不断上涨,因公有住房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本案就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的情况。 对于本案两份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尤其是对于老高与王某签订的转让合同,该合同签订后未经产权人同意,是否有效呢?李松律师指出,老高与小冯签订的转让合同合法有效没有争议。对于第二份合同,承租人老高在未经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公有住房的行为,并未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不会对产权人的产权造成侵害,而且现无法律、法规禁止这种交易行为,不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故老高与王某签订的转让合同也应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效力确认后,在多个买受人均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法院会比照商品房交易中的“一房二卖”的处理方式,判由实际占有房屋的小冯取得房屋承租使用权。本案中王某可向老高另行主张违约责任,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 李松
❽ 出售某单位的公产房使用权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无法收回。公房是我国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它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目前,实践中我们大概可以把它看做产权房做有关处理。
❾ [求助]房屋转让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quote][b]以下是引用[i]在2006-6-218:56:00[/i]的发言:[/b]
协议书是有效的,但房屋买卖不一定有效,如不能对抗第三人专
[/quote]
谢谢你的回复,你说的属意思是不是说从法律上讲,转让协议并不能赋予我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以后转让方有可能恶意地将房产再次转让给他人,我将有可能失去该房产的所有权.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quote][b]以下是引用[i]在2006-6-218:26:00[/i]的发言:[/b]
要看具体行为,具体房产的情况,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双方意思表示情况,不能简单以字面意思来区分.
[/quote]
我的意思就是在排除以上这些情况下,协议书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能赋予我对该房产排它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