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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混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 2021-02-23 03:41:01

知识产权侵权有哪些种类

知识产权的侵权主要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商标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这是最明目张胆的一类侵权行为,在1998年以前这种侵权事件发生得比较多,最近几年随着大多数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已经逐渐减少了。

第二种是侵权行为是抄袭别人的外型、结构、原理等。这种侵权行为是近年来发生最多的,占到整个侵权案件的80%。

第三类侵权是商品的颜色、包装及卡具涉嫌侵权。说到商品的颜色,可能有人会有疑惑,难道颜色也能构成侵权,但事实上确实存在这样的事情。有些外商很狡猾,他可能会在某一地区注册商品的颜色,其他厂商的商品进入该地区就不能使用这种颜色。

第四类是样本侵权。在历次的展览中,样本侵权发生得还是比较多的,占到20%。在今年意大利米兰卫浴展时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中国展团中有一家公司,其参展商品并没有涉嫌侵权,但他们在展位上张贴的图片中有一个污水处理泵被意大利的一家厂商指控侵权,结果该公司的所有参展商品及样本图片都被抄走。

(1)中混知识产权扩展阅读

主要范围:

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②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是什么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是指由同一知识产权客体依法衍生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相互矛盾或抵触的权利回并答存的现象。即就同一知识产权客体在某种条件下同归属于多个主体的法律形态。这一概念在内涵的表达,似乎没有学者提出不同的意见,但在对其外延包容的认识上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③ 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有哪些

1、商标权(trademark)

在中国,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是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后,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取得商标专用权,就意味着注册商标所有人能够依法排斥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以导致消费者混淆的方式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是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初步证据,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在中国为10年。10年到期时可以续展,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理论上,只要权利人愿意,商标注册可以永远存在下去。

2、著作权(right)

在中国,著作权就是版权,是指法律保护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原创作品,未获作者同意,别人不能复制或使用。目前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除此之外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有效,再加上作者死后50年。

3、专利权(patent)

专利权是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内容或设计的内容为前提,由政府根据法定程序于特定、有限期间内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就是说,发明人是以公开换保护,而且是法定期限内的保护。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4、商业秘密(tradesecret)

商业秘密是指机密的商业信息,包括产品配方、过程、装置、技术秘密、计算机源代码、处方或客户名单、供货清单等。这些信息可以使企业保持竞争者的优势,它们不是常人所知或易于被发现的,企业会用合理的措施来保守机密。

④ 中国知识产权正面临怎样的机遇与挑战

1,中国知识产权网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集新闻、产品与服务结合的综合性在线互动平台。新版网站于2010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全新上线。 网站既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新闻资讯,专业文章,也提供为实现专利转化而建立的展示平台,最具特点的是其提供的专利信息产品与服务以及功能强大的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
2,一是 中国专利量是世界第一,但是转化率仍然很低,建议看汤森路透的数据和文章;
二是 知识产权正在向严格化走,比如近期的射手网的关闭;
三是 知识产权法制和制度方向明确,
四是 中国仍然是 知识产权蟑螂(如商标抢注等)现象普遍;
3.
中国知识产权网CNIPR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是在原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先进专利检索系统的优点,采用国内先进的全文检索引擎开发完成的。本平台主要提供对中国专利和国外(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EPO、WIPO、瑞士等90多个国家和组织)专利的检索。
平台主要提供以下几种服务:检索功能:包括中外专利混合检索(在原平台基础上,检索功能新增跨语言检索、语义检索、相似性检索、公司代码检索、相关概念推荐等)、行业分类导航检索、IPC分类导航检索、中国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中国药物专利检索。检索方式除了表格检索、逻辑检索外,还提供二次检索、过滤检索、同义词检索等辅助检索手段。
机器翻译功能:针对英文专利,特别开发了机器翻译模块,能对检索到的英文专利进行即时翻译,帮助用户理解专利内容,方便用户检索。需要说明的是,平台上集成的机器翻译是由无人工介入的英译中工具软件完成,翻译结果仅供参考,无法与专业人员的翻译相提并论。
分析和预警功能:本平台开发了专利信息分析和预警功能,对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及挖掘,并分析整理出其所蕴含的统计信息或潜在知识,以直观易懂的图或表等形式展现出来。这样,专利数据升值为专利情报,便于用户全面深入地挖掘专利资料的战略信息,制定和实施企业发展的专利战略,促进产业技术的进步和升级。
个性化服务功能:包括用户自建专题库、用户专题库导航检索、用户的专利管理等功能。
专利服务的数据范围:中国专利(包括中国发明、中国实用新型、中国外观设计、中国发明授权、中国失效专利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专利)及国外专利(包括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EPO、WIPO、瑞士等91个国家和组织)。

⑤ 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原则

(一)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这里所说的在先权利是相对于“在后权利”而言的,就同一客体先产生的内权利较之于后产容生的权利,即为在先权利。保护在先权利是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最基本的一项法律原则。
(二)维护公平竞争,排除恶意取得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价值目标,在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问题上,也应坚持这一点。这一原则排除了以欺诈、仿冒、引人误认或误解等方式利用他人市场信誉与优势获取经济利益的合法性,也排除了因恶意仿冒他人知识产权或欺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而取得权利的合法性。
(三)权利平衡原则 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是平衡知识产权人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节器,在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时,兼顾利益之间的平衡是很有必要的,这可以使不同的知识产权各得其所、相互协调,使知识产品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四)利益兼顾原则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解决,兼顾权利冲突当事人双方的效益也是值得考虑的。从我国有关机关近几年处理的几个较有影响的涉及权利冲突的案例看,在适用这一原则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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