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条件是
Ⅰ 关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性条件,而仅仅是对作品的含义以及受保护的作品种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排除了不保护的对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及相关理论,一般认为,作品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他人的。这就意味着,抄袭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表现形式上的独创性,而不是指作品内容上的独创性。一件作品,尽管其内容与其他作品相同,但只要其表现形式是由作者独立创作而成的,即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张悲鸿独立画的马与徐悲鸿画的马都同样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作品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法上的创造性。作为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之一,创造性是指该发明成果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是前所未有的,并且在技术上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系由作者独立完成,是作者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成果。换言之,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2合法性。
作品仅有独创性尚不足以使其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要获得著作权保护,还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作品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
《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此规定表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但要具备作品的一般条件,而且须以合法性为前提,对于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反动、淫秽作品,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的合法性仅指作品的内容本身应当是符合国家关于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作品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问题。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而整个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修正)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Ⅱ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中一项较为特殊的保护对象。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帮助。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受到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一)独立创作即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创作,任何复制、抄袭他人的、并非自己开发的软件不能获得著作权。当然,软件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的创造性。一项程序的功能设计往往被认为是程序的思想概念,根据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概念的原则,任何人可以设计具有类似功能的另一件软件作品。但是如果用了他人软件作品的逻辑步骤的组合方式,则对他人软件构成侵权。(二)可被感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是固定在载体上作者创作思想的一种实际表达。如果作者的创作思想未表达出来不可以被感知,就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软件必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如计算机硬件中固定在存储器或磁盘、磁带等计算机外部设备上,也可以是其他的有形物,如纸张等。(三)逻辑合理计算机运行过程实际上是按照预先安排不断对信息随机进行的逻辑判断智能化过程。逻辑判断功能是计算机系统的基本功能。因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具备合理的逻辑思想,并以正确的逻辑步骤表现出来,才能达到软件的设计功能。毫无逻辑性的计算机软件,不能计算出正确结果,也就毫无价值。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除计算机软件的程序和文档外,著作权法不保护计算机软件开发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算方法。也就是说利用他人已有的上述方面开发自己的软件,并不构成侵权。因为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思想、概念等均属计算机软件基本理论的范围,是设计开发软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属于社会公有领域,不能为个人专有。
Ⅲ 取得著作权需要什么条件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是指权利人对文学、艺术等作品和成果所拥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当然,不是什么创作作品都可以取得著作权,那么取得著作权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由我们八戒知识产权来告诉你吧。取得著作权需要什么条件?不具有独创性的不满足取得条件的作品不能取得著作权,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一、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包括两种情况:(1)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2)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二、形式条件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附加一定条件或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主要指三种情况:1、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这个原则是指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例如,李某在2018年1月1日创作出《论世界之最》,在1月15日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此时根据此原则,李某取得这本书的著作权不是1月15日,而是1月1日。2、除了作品创作出来以外,还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案例:李某在2018年1月1日创作出《论世界之最》,在1月15日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此时根据此原则,李某取得这本书的著作权不是1月1日,而是1月15日。3、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这个原则是以加著作权标记为取得条件,通常包括三项内容:①不许复制或有著作权等一类的声明,或将这种声明的英文缩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个正圆,如果是音像制品,则为字母P并在外面加上一个正圆。②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缩写。③作品的出版发行日期。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关于取得著作权需要什么条件?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著作权是一个作品的保护神,只有弄清楚著作权取得的条件,我们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
Ⅳ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都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随着计算机软件的层出不穷,软件著作权的保内护也逐渐被容人所关注起来,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都有哪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都有哪些?(一)如果是由你本人或者自己的团队开发的软件,在没有复制和抄袭他人作品的情况下,你才能获得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的是,你只有这款软件的著作权,而你的想法和创新是不被保护的。意思就是,别人也可以设计具有相似功能的作品,只要他的作品组合的方式和你不同,就不存在侵权的说法。(二)你的想法和创新都是属于精神层面上的,而其他人并不能感同身受。所以,你必须用实物表现出来,就是用有形的东西来表达你无形的思想。比如写在纸上的文章能被其他人阅读,制作的软件能被他人使用。(三)你制作出来的计算机软件,必须要有合理的逻辑,而且你的逻辑步骤能够在计算机中表现出来,达到数据软件的最终目的。如果软件在计算机上都不能运行,那么制作出的软件,便没有任何意义,也就不具备著作权的保护。
Ⅳ 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c历法通用数表
依据如下: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
有著作权。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
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
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
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Ⅵ 要想获得著作权保护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1)独创性;
独 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版的产物,即在权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 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 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2)合法性。
合 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 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Ⅶ 申请著作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著作权通常也被我们称为版权。版权也就是复制权这是因为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对于著作权的保护也被各个国家提上日程,那么在我国为了申请著作权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著作权要满足哪些条件著作权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著作权要满足哪些条件著作权的取得,是指著作权人取得了著作权法的保护。各国法律对著作权的取得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自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大类。(1)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自动取得制度,我国也是采取这种制度。(2)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或批准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而不是自动产生。少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纠纷管辖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第三条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第五条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Ⅷ 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具备的条件
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具备的条件,版权又可以称为著作权。版权是著作权内的一种通俗的说法容。而著作权是一种专业说法,是针对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这些作品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具备什么条件?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具备的条件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具备的条件(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具备的条件(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具备的条件(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作品的版权保护应该具备的条件大致可以总结为 以上三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Ⅸ 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具备的条件,一份好的作品,凝聚了作者无限的精力与脑力劳动力。而对好的作品的保护,是对作者劳动力的保护,有利于提高作者创作的积极性,以及促进文化生产力的发展。那么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保护对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安全。要想自己的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其首要条件需要遵循法律的约束,著作中的内容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得宣扬糟粕文化和腐朽文化,以及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文化。2、不在《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列表之内。我国的著作权法明确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一类的著作出了相应规定。例如某些牵扯到国家性质及政府性之类的,必须由国家机关或者行政机构著作而不能由私人待国家和政府执行。比如颁布或者撰写法律法规的类似的具有立法性和司法性以及行政性一类的属于官方著作,必须由官方发行,如果私人著作则过分超越了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是不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也是不合法的。3、区别于时事新闻类,在保护期限内的著作。任何事物都有一个期限,包括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要求必须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同时不涉及相关的时事新闻。不涉及真实的人名地名及相关名词。这是对社会公民权益的保护,也也有利于文化环境的良好发展。
Ⅹ 作品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作品的独创性和合法性,是作者享有著作权,从而使作品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条件。
独创性该作品是作者运用自己的方法和习惯将思想或情感赋予文学、艺术形式的。作品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法上的“创造性”即新颖性。专利法上讲的创造性是指创造前所未有的事物,如果是已有的事物,就不受专利法的保护。而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或情感以及它们的文学、艺术形式,都不要求一定是前所未有的。在文学、艺术作品中,思想、观点、情感以及它们的表现形式并不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如《子夜》的表现形式是小说,而其他作品也可采用小说形式。很多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几乎没有区别。可见,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不是思想或情感本身,而是赋予思想或情感以文学、艺术外观的表达。只要作品是该作者自己完成,而不是抄袭他人的现成之作,即使这些作品相互近似或雷同,也被认为具有独创性。
作品的独创性,并不意味着在作品中不能借鉴他人的写作技巧,采用他人的创作风格,甚至引用他人作品词句,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要求,都是法律所允许的,并不妨碍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进行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的自由,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但公民进行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著作权的享有以其作品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作品与作品的载体是有本质区别的。作者是利用一定的客观材料或符号,如语言、声音、线条、造型或色彩等形式并借助各种物质载体,把经过内在精炼而成熟了的思想或情感表现为客观的事物,从而为人所感知,作品与作品的载体是不可分离的,但载体本身并不是作品,载体是载有某种作品的有形物体,而作品则是无形的智力创作成果。如一件美术作品,作品是作者创作的美术图案,作品载体是美术作品所附着的画布。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作品的载体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