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地所有权可以流转吗
1. 农村集体林地村上可以随便卖给他人吗
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 农村集体林地可以承包给个人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八条:发包方(集体组织,一般为村委会)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不知道你的情况是怎样的,承包人有依法转让承包经营权的自主权,发包人发包本村以外的人要经过法定程序。
3. 地方政府对林地有管理权限、受益权和流转权吗
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农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
4. 林地是否可以流转,流转后能否改变土地性质
林地也可以流转,但流转后不能改变林地性质。
5. 个人拥有使用权的林地(农村集体所有权),能否将部分土地有偿转让给他人
你的使用权是多少年?
A与B签订林地有偿转让流转合同,因为该林地所有权归C所有。A必须要经过C同意,才能与B签署流转合同。
6.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作了哪些规定
《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具体的流转办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按照地方性法规进行流转。 国家尊重森林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林木采伐上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采伐林木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文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发证权限,在批准的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7.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与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有什么区别
这两个之间区别很大。
集体林承包合同,是指通过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集内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容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在此过程中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只存在于村(组)与本村(组)农户之间。
集体林地流转合同,是指集体林权所有人(集体或个人),将林地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与他人(组织或个人)过程中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存在于村(组)、农户与其他经营主体之间。
两种合同在签订的主体、目的、依据、条款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
8. 林地如何流转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专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属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一般程序如下:
1、公示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2、确定流转基准价:是否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集体会议决定;
3、订立流转合同或协议;
4、办理林权变更合同;
9. 什么是林地的流转
集体林地流转需注意,除商品林外其他如重点工艺林等性质的林地不能流转。同时回,集体林地的流答转需取得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方可流转。 个人取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流转。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地的林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必须有林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10. 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有哪些限制条件
对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森林法》、《土地承包法》等规定了几个限内制:(容1)用途限制,即转让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林地的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防止森林资源因转让而减少。(2)经营限制,即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关于森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防止在转让过程中森林资源受到破坏。(3)期限限制,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proinsight-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