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所有权开发商
❶ 小区里的公共设施所有权归业主吗
小区内部公共设施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业主只有使用权限,不是归属权。
❷ 楼盘交房后,公共场所所有权属于小区物业还是永久属于开发商
交房后公共区域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管理属于物业,开发商只有他没交付或者有产权的地方比如车库。
❸ 房地产公司有权利把小区公共区域买给个人吗
开发商没抄有处分权,我国《物业管理袭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当开发商把自己所开发的商品房卖出之后,就不再享有该小区范围内的任何权利了。假如开发商自己还保留部分房源供自己使用,或者还有部分尾房尚未售出,那也只能以业主的身份享有其与其他业主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该“小花园”占地实际应为全体业主所共同共有。开发商无权进行处分,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应依法确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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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
一般小区的公共用房的所有权,一般是属于开发商的,但是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当然,也有的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具体要看你们小区,当初是怎么弄的。
❺ 小区的公用建筑产权归属
小区的公用建筑产权属于小区业主。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城市公共道路外,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城市公共绿地和个人绿地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得放弃权利和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时,转让共有权和共有管理权。
(5)小区公共区域所有权开发商扩展阅读:
小区公用建筑产权所有者的权利:
从法律调整的角度看,建筑区划外的“业主”权利只能依据房地产所有权的一般规定;建筑区划内的“业主”权利需要专门的规则来确认和保护。众所周知,随着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紧张程度的加剧,以土地使用权共享为基础的高层建筑或复合建筑越来越普遍。
在建筑区域(通常称为小区)内,许多业主在一个区域内形成了强大的公共社会关系。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有必要重新定位所有权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