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不能转让土地使用权
【纳税事项】: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
【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内地使用权
【容税率】:5%
【计税依据】:企业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得扣除发生的相关税费。
所以,,应纳营业税是=(800-560)*5%=12万元
㈡ 公司想转让时,未开发土地的使用权怎样转让
方式一、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税很重。
方式二、如果你们公司拥有一处独版立的未开发的地块权,想卖公司的时候一起卖掉,那就通过股权转让,这种方式只需要做一下股东变更,将公司股权转让,相当于间接转让了土地使用权,可以规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税费。但是,对购买方来说,可能会担心该公司存在一些没有披露的负债、担保等,未必愿意整体购买该公司的股权。
方式三、用土地新成立一家公司,再转让。
㈢ 企业与企业之间转让土地需要哪些手续
企业不能购买土地,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购买的版是土地使用权。
企业可权以将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另一家企业,而不能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另一企业,除非经过政府批准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
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购买其使用权。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以致电或面谈。
㈣ 营改增后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
营改增之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4)企业能不能转让土地使用权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权出让注意事项
一、注意收回土地条件和时限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即使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据法定条件收回闲置土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②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③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二、出让价格
1、无论是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土地还是协议出让的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最低价标准,否则就属于违背行政法规禁止规定的无效条款。
2、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最低价标准,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可以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是受让方不同意市场评估价格补足出让金,受让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让方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过错承担责任。
㈤ 房地产企业可以转卖土地使用权吗
土地使用权不得由企业私自交易,土地的交易目前大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流转:
1、通过政府收回土地,后通过招拍挂、协议转让方式实现流通;
2、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实质性的土地流通;
3、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以土地投资成立新公司来实现土地的流通。
但各地区的土地整理公司(都是由当地政府投资成立的公司)可以通过向农民征地,然后通过整理后交给政府进行公开招拍挂或协议转让。
㈥ 企业可以通过拍卖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现行土地转让政策是:企业无权以任何方式自行转让土地。无论是划拨地还是出让地,只回要是土地转让答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或产权交易部门挂牌,挂牌期间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买家,由土地管理部门或产权交易部门指定拍卖企业进行拍卖。
㈦ 企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是否有什么限制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3年6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田凤山
2003年6月11日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条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第四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五条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