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荒地开垦所有权
1. 荒地的所有权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专荒地、荒滩从属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根据以上两条可以让村里将这块地继续交给你家耕种,起码种到这一轮承包期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村里确定了要收回,参照此条要求村里给予提高地力方面的补偿,实际操作中一般每亩2000元至3000元之间。
2. 请问农村开垦的荒地使用权归谁所有权归谁
虽然土地经当事人开垦,但土地及使用权仍然属于集体所有。擅自开垦的行为,并不会使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另外,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荒山开垦出来后的权属如何确定
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但是,如果当地版政策鼓励开荒,那么权,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4. 美国土地法律
美国土地法律里最重要的就是土地所有权,以下是说明:
土地所有权是美国财产内法上最基本、容最重要的问题。依据所有权人可否取得土地的现实占有,土地所有权被分为现实所有权和将来所有权。现实所有权又根据是否有主体、时间、条件的限制被分为绝对所有权和附条件的完全所有权、终生所有权、限定继承所有权及共有权。
1.美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个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那么其土地是通过购买,有的是从国家,有的是从个人得来的。
2.如果土地是买来的,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是个人私有财产。
3.土地属于个人后,没有时间期限,永远属于某人所有子孙可以继承。
5. 开垦荒地的所有权归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土地管理法中:自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边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就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6. 三十年前开的荒地,现在的土地所有权是谁的
对于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7. 开垦荒地所有权问题高分求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根据以上两条可以让村里将这块地继续交给你家耕种,起码种到这一轮承包期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村里确定了要收回,参照此条要求村里给予提高地力方面的补偿,我们这里实际操作中一般每亩2000元至3000元之间。
8. 荒地种了20年所有权属于个人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开垦荒地的不少,但开垦行为得到村集体的许可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的很少,很多地方开垦的荒地都是私自开发的,很多人认为自己开垦的荒地就是归自己所有,事实真是这样吗?荒地种了20年所有权属于个人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果遇到征收,那土地补偿费是归集体的,不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归农民的。
9. 荒地的所有权
我国是土地公有制国家。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您开垦荒地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则属于违法违章占有土地行为。从您介绍情况看。您开垦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您当时没有与村集体(村委会)商量妥当,则很难取得使用权。所有补偿也无从谈起。建议尽量和集体协商解决。
10. 自己开垦的荒地是否有土地所有权
土地的所有权,在城市,是国家的。在农村,是农民集体的,也就是村里的,或者说是村(居)委会的。即使是荒地,个人开垦使用也不具有所有权。
你父亲所开垦的那块地,原先是你父亲耕种的,但在被征用以后,使用权已经发生转移,工厂的法人是使用者,你父亲所谓的“开垦荒地”其实是在开垦工厂厂房边缘土地,这些边缘土地很可能也是人家工厂使用范围之内的,只是碍于你父亲是这块土地的原有使用者人家没有计较。
现在,你应该弄清楚,在你父亲开垦的这块地上种小麦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他是不是这家工厂的领导的什么亲戚朋友,如果是,那么你赶紧告诉你父亲,人家这是不想让你父亲在这种菜了,如果不是,你就找到那人,告诉他,想种地,自己去开垦,想找事,你就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