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译文版权
㈠ 翻译书的版权问题:经原作者授权我翻译了一本书,找国外杂志社出版的话,版权归谁那是杂志社谢谢!
看你们协商了,
要不成,
你有翻译署名权
㈡ 请问未经授权,翻译国外文学作品,在杂志社投稿并写明原作者,发表后算侵权吗
算的,未经授权而翻译发表就是侵权了,即使写明原作者也是侵权,因为你事先没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也没有付稿酬,所以如果原作者上诉你一定会败诉,最好走合法途径。
㈢ 国外文学作品的翻译版权问题
美国的个人作品的保护期限我要是没记错的话是作者死后70年,雇佣作品之类的时间更长,这个你要确定一下。如果是个人作品也是过了保护期的,可以翻译,如果有出版社同意就能出书。
另外作者的版权人身权利是永远的,没有期限,所以出书仍然要注明原著作者。这个和出版社沟通的时候都可以问,他们肯定更清楚具体流程。
其他有出版社都出过翻译本,与你自己要翻译出版没有什么冲突,因为已经过了保护期,没有人能够阻止出书。有影响也最多是他们的版本可能更官方,受众面更广。
补充一下,如果是早期出版社的翻译版本,当然是出版社经过作者授权翻译出版的。授权可能是独家的也可能是普通授权,不管是那种,合同中授权的期限最多也就是作者享有版权的期限,不可能通过授权来延长版权保护期。所以一旦过了作者死亡后多少年,版权就没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㈣ 翻译他人著作是否享有著作权
翻译他人著作,对该翻译作品享有著作权。将朱自清的《背影》翻译成英文可以对该英语作品享有著作权。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之一。
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不得随意将作品翻译成其他语种。因此若想翻译已有作品,翻译人应当先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翻译人可以对获得授权后进行翻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朱自清逝世至今已有七十一年,超过了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保护期,因此其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外的权利都对公众无偿开放,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因此对其作品《背影》进行翻译不再需要著作权人进行授权,可以自由地对其进行翻译,并可以取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
(4)杂志译文版权扩展阅读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㈤ 关于翻译版权的一个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抄》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此可见,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翻译人享有。翻译人在行使翻译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㈥ 翻译作品的版权归谁所有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翻译不能改变原作回品的内容,而且只限于文字作答品。那么翻译作品的版权归谁所有呢?下面八戒知识产权就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翻译作品版权归属已有的作品有两种,一是已经发表过的,二是没有发表过的。翻译已有的作品,应当是一种对作品的使用行为,这种使用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为,可以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的外,应当经过作者的同意,否则侵犯了原作品的著作权。(1)翻译作品应当充分尊重原作者的原意如果翻译作品,充分尊重原作者的原意,没有大的修改,直接进行文字字面进行的翻译,那么是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的。如果做了比较大的改动,那么本人认为构成对原作品著作权的侵犯。(2)翻译的作品应当注明原出处翻译别人的作品,除了要署翻译作者的名字外,还应当,应当注明是翻译作品,并且注明是根据某人的某某作品翻译。如果没有注明,而使人感觉该作品是翻译人的原创作品的话,那么也构成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侵犯。翻译作品著作权的行使要注意,翻译作者虽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但是应当充分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果发现其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了其翻译的作品,翻译人有权单独起诉。
㈦ 请教国外杂志的翻译版权问题
在法律上,翻译他人作品,应当取得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同时注明原内作者。未容经他人许可进行使用是侵权行为。但是纯新闻报道除外。
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学习之用,不视为侵权行为。
你需要联系国外出版社。如果你的会员是收费的,同样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但是现实中如果你的杂志影响力不大不会轻易被起诉的。诉讼成本很高,但确实存在法律上的侵权问题。
㈧ 翻译一本书有版权问题,那么给杂志社投首译稿有没有版权问题
未得到外国作家授权而主动引进、复制、翻译其作品出版的都属于盗版的范畴。除回非你翻译作品的作者答所在国或者其出版国(视各国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加入世界版权公约。所以,你要首译一部作品的话,最好还是先取得原作者的同意比较好。
㈨ 关于翻译书籍的版权问题
算是侵权啊,因为您没有经过原著作者授权同意的,不管是原文还是译文,不管是网上还回是线下发答布。原著作者在版权有效期之内都保留诉讼的权利。
比如日本最火的东野圭吾和村上春树,都有国内爱好者发布他们新书的译文,后来就被禁了。愤青的东野圭吾大叔还放话,中国没有版权意识,绝对不出中文版。。。当然他打脸了。。。
不过还没有看见有啥具体的处罚赔偿案例。因为不管是书还是影视,字幕组都会主动申明,本书只提供试读,不能应用于商业范畴,如有违反,和本人无关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