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公告格式范文
『壹』 房屋产权申请书怎么写
1、写房屋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里的土地所有权人是指你拥有该房产的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是指你拥有该房产的房产证,通常主要填写这两项。土地权利设立情况填写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反面申请人填写左边,右边是给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申请登记的的情况填写的。
2、进行收件编号、登记字号由房管机关填写。
3、其权属人:指房屋产权人的姓名。
4、有关房屋所有权来源:指房屋产权取得的来源,一般可分为新建、拆迁补偿、继承、购买、受赠、交换、分析、分割等。并要填上取得来源的时间。
5、对房屋所有权性质:指房屋所有权性质,如属私人自有房,可填写“私有”。
6、有关房地座落:指申请登记的房屋座落详细地址。
写房屋产权申请书有什么要求
1、那申请书内容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有不实,责任自负。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对当事人处以一定的罚款。
2、房屋权来源:指房屋产权取得的来源,一般可分为新建、拆迁补偿、继承、购买、受赠、交换、分析、分割等。并要填上取得来源的时间。
3、收件编号、登记字号由房管机关填写。
4、权属人:指房屋产权人的姓名。
5、房屋权性质:指房屋权性质,如属私人自有房,可填写“私有”。
6、占有房屋份额:指申请人占房屋的份额。如产权全部属自己的房屋,可填写“全部”。如同共有人共有的房屋,填共同共有。如按份共有的,按其所占有的份额填写。
7、建筑面积:指所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8、房地座落:指申请登记的房屋座落详细地址。
9、建基面积:指房屋首层占地面积。
10、套内建筑面积:指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之和。
『贰』 房屋所有权协议怎么写才合法
房子写了别人的名,房子就是别人的,我国是不动产登记制,不动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私底下签协议规定房屋的权属,没有法律效力。
『叁』 房产所有权证明应该怎么写
所有权证明是干什么用的,财产继承就写清楚所有权的持证人,其它的事写清楚房产所有权的人名就行
『肆』 我要放弃房屋所有权,这个声明应该怎么写
放弃房产的声明书格式如下:放弃财产声明书:本人xxx(身份证号码:版)于2013年XX月XX日与XXX(身份证权号码:)共同购买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房屋(房产证编号)。如今我放弃该财产所有权,包括购买房产时本人所支付的款项、公积金等,以后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事物都有XXX(身份证号码:)全权负责处理。本人今后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债权等相关权利。特此声明!声明人: 年/月/日
『伍』 房屋所有权证明怎么写急!!!!
盖房子的土地是村里批的地还是在原有旧房屋拆了又盖的?也就是要有个建房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证明,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然后写明房产面积,院落面积,盖房时间,所有权现属于谁,到村里盖个章,证明事实属实。最好还是找个律师代写
『陆』 房屋所有权证明格式
房屋所有权人证明书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方的商品房一套,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数量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实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特此证明。房屋于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王威,王威同意转租魏长波。证明单位盖章年月日
『柒』 房屋产权证明范本怎么写
产权证明XXX的经营场所由------偿提供,地址位于------。租赁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产权属-XXX所有回,因-------------暂时不答能提供房产证明,租赁期间如因房屋产权发生纠纷,其责任由XXX承担。产权单位盖章X年X月X日
『捌』 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公告怎么写
初始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处请咨询当地房管) 一、几点说明: 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 2、当事人必须以汉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毛笔。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按指模确认,不得使用修正液进行修正; 4、当事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亲笔签署; 5、表格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应用阿拉伯数字。 二、如何填写各栏目 (一)如何填写“申请人信息栏” : 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非本人的,请填写“申请人的中国人”。 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 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 (二)如何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填写申请人确定的联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 2、联系中国: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中国号码。 3、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4、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三)如何填写“申请内容栏”: 1、项目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名称。 2、竣工时间:填写工程竣工时间。 3、房屋坐落:填写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等。如“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 4、房屋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筑结构分类》填写房屋的建筑结构,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结构。 5、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6、房屋性质:填写房屋性质,包括:市场化商品房、动迁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销商品房、集资建房、福利房、其他等。 7、房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总自然层数。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的,计入总层数。如地上层数有10层,地下层数有2层,那么总自然层数就是12层。 8、地上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上自然层数。 9、地下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下自然层数。 10、总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 11、总套内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12、土地使用权证号:填写申请登记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13、建筑物专有情况:如需要以清单形式列明各专有部分的具体情况,勾选“详见建筑物专有情况”,并具体填写《建筑物专有情况清册》。 14、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如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的房屋,勾选“详见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清册”,并具体填写《建筑物区分所有清册》。 1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单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个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选择“其他”原因的,应在后面注明申请登记的原因。 16、备注:填写申请人需要备注的内容。 17、申请人(中国人)签章:由申请人(中国人)签章确认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4.2.7的要求,自然人应采用签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方式确认,法人应采用加盖该法人印章的方式确认,其他组织应采用加盖该组织印章的方式确认。 18、申请日期:填写填表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如“2015年7月4日”
『玖』 房屋产权情况说明怎么写
房屋产权证明一般是这样写的,在某年某月某日,出全资在某地方购买了住房,或者是其他的房一套或几套,因为什么原因,在某某的同意下,将产权进行暂时的登记,未经某某的同意,不能擅自对房产进行处分,如果擅自进行了房产的处分,应按照被处分时的所有损失以及该损失50%的惩罚性赔偿。
但是必须要注明在纸上不能出现任何添加,或者涂改的痕迹,以防止在产权证明发生变化的时候具有有力的说词,合同一式两份,双方都各持一份,法律效应是一样的,最后经过双方的签字盖章或者是手印,就完成了合同。在整个合同中需要明确指示出时间,房子的信息,以及具备双方的共同签章。
如果产权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具有房贷的,还需谨慎小心,可能会涉及到还款问题,银行会督促你还款,如果三期不还还会影响到信用问题;另外还需要注意贷款的次数,如果还没买房,那么你下次的买房就会变成二次房贷。
这些问题在产权证明的时候都是应该注意的,细节上的问题往往会给你以后的生活省下不必要的麻烦。
(9)房屋所有权公告格式范文扩展阅读:
住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
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
1、新建房屋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楼盘表确认,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2、完善上述事项后,由房地产开发商持以下材料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是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