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犯著作权罪
A.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侵犯著作权罪涉及众多问题的认定,比如,以营利为目的怎么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怎么理解,什么是复制和发行等。接下来我们具体看看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一、怎么认定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1)是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2)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3)是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四是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如何理解。事实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指的是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这一点是能够证明是否侵犯著作权的重要依据;三、什么是发行和复制。所谓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所谓复制,指的是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是深圳市花蘑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2016年在深圳成立,2017年获中国主板上市公司朗科科技创始人天使投资,2018年6月获香港主板上市公司金蝶国际投资。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B. 网络侵犯著作权有哪些行为,怎么样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网上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有:
(1)网络使用者或网络服务商在自己设立的网页、内电子布告栏容等论坛区非法复制、传播、转贴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2)将在网络上传输的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成光盘,例如将在学术网络上的电子布告栏中发表的文章,下载并烧制到随书附赠的光盘中,同杂志一并出卖,获取利润;
(3)行为人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件上载到网络或从网络上下载进行非法使用;超越授权范围的使用共享软件,使用期满不进行注册而继续使用等;
(4)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提供到网络上进行公众交易或传播,或者明知是侵害权利人著作权的复制品,仍然将其在网上散布。
(5)侵害网络作品著作人身权的行为,包括侵害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如将电子邮件转贴到新闻论坛或BBS站上进行发表;整理编辑网络信息时,删除作者签名档案或在他人作品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在网络上使用他人作品时,擅自进行修改、删节,侵害作者的修改权;
(6)擅自破解著作权人对作品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例如对作品进行解密、对电子水印进行破坏,或专门生产和提供破解设备、技术以方便他人侵权等。
C.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有哪些呢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有哪些呢?侵犯版权罪,又可以称为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出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一、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有哪些呢?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D. 网络侵犯著作权有哪些行为,怎么样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本条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所谓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权利的人,包括如下几种类型:(1)作者;(2)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3)国家;(4)外国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取得某一作品所有权人真实意思表示同意或认可。如果行为人尽管获得了著作权人翻译、改编等使用许可,但未获得复制发行许可,而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作品的,应属于“非经著作权人复制发行其作品”;行为人虽然获得了著作权人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许可,但超出许可的数量复制发行的,对超出部分应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论处。所谓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行为;所谓发行,指的是通过批发、零售、出租等形式将复制的作品向社会公开传播。构成《刑法》第217条第3项规定的犯罪,必须同时具备复制行为与发行行为。这里的复制行为与发行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两种并列的犯罪行为,而是一个犯罪行为的两个方面。如果行为人只实施了复制行为而没有发行行为,或仅有发行行为而没有实施复制行为,都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构成要件。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通常是指作品经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出版活动通常包括编辑、复制、发行三种行为。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区范围内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出版图书的专有权。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图书是指由许多页码连接成一册的著作和图片的出版形式,一个版次的图书通常印刷多册。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标准,一本书至少有49个页码,才能认为是图书。图书通常是指教材、词典、论著、译著、资料汇编等,不包括发表在报刊上的短篇作品。
专有出版权的取得依据是出版者同著作权人签定的图书出版合同。此合同一经签定,对第三人也有法律效力。如果第三人出版了该图书,就属于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理。如果著作权人在与出版者签订的出版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仅仅是作品某一种文本的专有出版权或仅仅在某特定区域内的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者还可以直接与著作权人签订以不同地区或不同文本的出版合同,无论是著作权人,还是其他出版者,其行为均不构成对最初出版权人权利的侵犯。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像制品的行为。该行为同前一类行为相似,所不同的仅仅在于复制发行的对象不同。录音制作者,是指最初将声音固定在录音制品上。录音制品则是指任何作品的原始制品,如录音磁带、激光唱片等。录像制作者,是指制作录像制品的人。录像制品主要是指除电影电视之外的具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任何人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同意,以翻录等方式大量复制并以批发、出售、出租等方式发行其录音录像制品的,即构成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的侵犯。
要注意区分录像制品与录像作品两个不同的概念。录像制品主要是靠表演者的表演,录制者付出的创造性劳动较少;录像作品范围较大,因此制作者付出的劳动较多,例如人们经常接触的电影、录像片等,都属于录像作品而不是录像制品。录像制品属于著作邻接权的保护范围,录像作品则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主要包括:(1)享有在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上署名的权利;(2)享有对自己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进行发行或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方式是一种带欺诈性的犯罪形式。我国著作权法上关于美术作品的概念,是指绘画,书法、雕刻、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形式。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一是以临摹的方法临摹他人的美术作品,然后署上被临摹作品著作权人的姓名;二是在自己创作的美术作品上署上他人的姓名,然后假冒其美术作品出售,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在他人的美术作品上署上名家的姓名,然后假冒名家的作品出售。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还要求行为人实施行为产生的结果属于违法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解释来认定。
E. 侵犯网络著作权,没有被投诉,但查出来了,算不算犯罪
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F. 请问网络信息关于侵犯著作权罪与些什么特征呢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内情节的:
(一)未经著容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您的朋友,中国刑事辩护网赵荔律师
G. 侵犯著作权罪会怎么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权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