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产权法的认识
A. 帮写一篇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写《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的要点是写出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并且能正确运用它。
范文: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下面让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心得体会起来了解其他人的学习后的感触在x市知识产权局的精心组织下,我很荣幸地成为X年度泰州市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的学员。
知识产权国内外动态、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政策体系解读等,相关知识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
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洲;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
B. 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和思考
[071231]
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层研讨会上的讲话
我们有一个中国网络观察网也是在关注这个网络的知识产权的方面的事情,我们就是所有的网络的公民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第一肯定是普通的网友,我们是最为弱势的普通网友服务。第二个为名人的网友服务,当然我们还会为网站、网吧和网站的管理部门服务。但是我们可能更关注弱势这一块,当然今天我们涉及到富士康这个案件的话我想确实是有很多造作的余地在里面,我们其实也涉及到几个我们网络的案子。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做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才知道,我们就是提一些我们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们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我们看到最近也报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细节的。我们这一块网络的侵权的事件是马上会消失的,所以这个证据的保护很重要。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
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我们看到最近凯蒂不断的有案例在报,包括国学辣妹我和张星水联手做的案子在丰台法院获得了初审的胜利。但是我们在这里面也看到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我们想刚才方总这里聚集了一万多名的意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
第四个在法律的举证的过程中间,我们一定要做到证据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里面有一些,因为我们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在里面,我们不能避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不能丝毫的退步和让步,包括证据的提供,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一点。
第五个,最后一点就是说如果有不利的判决,我们一定要坚持上诉或者是二审,一定要坚决的推翻,因为不利的判决会对你未来的公司的运营,包括个人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得到了有利的判决以后要坚决的速战速决,这个中国现在就是这个执行问题上面也是面临一个困境,现在就是说毕竟我们还是有一个过程,法制化进程中间还有一个过程,所以他们会想出很多办法来让你执行不了,所以速战速决的办法最好,找到你的诉讼对象得主管方,主管人给他们施加压力最好。这个是不成熟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比较实用的。
最后一点我想讲在创新型国家的知识产权方面,黎明老师是我的老师,他在创新型思维上面提出了一些方面的想法,我们觉得可能就是用正反和用这种三元的逻辑会起到一些效果,他也在考虑如何让中国人聪明起来,在思维上面起到一些作用。我们讲利益的鼓励包括发奖章,包括发创新奖金是一方面,但是情感的激励和创新的机制是无法避免的。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C. 对于知识产权法的理解
知识产权法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上都是比较年轻的法律,它的诞生源于社会的进步和保护私权的需求,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长,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严密,相对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存在着许多疏漏,其专业性不自觉地把一些权利人拒之门外,要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必须先从普法工程开始,降低法律门槛,和世界大流紧密结合起来。
D.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你好,上述这些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E. 结合当前的实际谈谈你对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用的认识和理解。
一言难尽啊。
总之呢,知识产权制度是以公开换法律保护,以制度的形式保障版权利人的智慧成果权,以提高民众和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造积极性;同时因为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有利于后人从前人的创造上进行革新和改进,促进社会文明的不断向前发展。
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面制订得还不错了,但执行方面不够严格和专业,导致一些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得到很好保障,这是大环境的问题。
F. 结合知识产权相关案例,谈谈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G. 大家谈谈对知识产权法的认识吧 欢迎非法学专业的来回答
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目前的工作正是在知识产权(IP)在国际和国内事务中的作用发生快速变化和人们对这一作用有所认识这一时期开展的。知识产权现已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关键内容。所有这些进展,其核心在于重新评价知识??文化、技术和商业知识??是怎样有助于在全球经济环境中取得成功的。WIPO通过1997年以来开展的去除神秘色彩的运动,帮助人们提高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积极贡献的认识,激起了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广泛兴趣,因为知识产权作为推动新思想和新创造应用于经济生活的有力催化剂,可以作加强传统工商企业的同时,带动新产业、新产品和新服务。明智、战略地使用知识产权,不仅是许多成功的企业运作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而且也作为经济、文化和社会福祉中的一项基本成分,在国家计划当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人们不再把知识产权当作一系列一成不变的法律权利,而把它当作一种能实现知识和创造潜力的经济资产,一种能反映WIPO每一个成员国的长期利益和发展潜力的资产。 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2.今天,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富强的潜力,部分标准是看其是否具有创造、引进、管理和利用知识资产的能力,而不是光看其是否拥有土地、劳动力和资本。一个运作良好的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决策者手中努力为未来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与繁荣奠定基础的一个极具潜力的手段。一些国家已制定了将知识产权方面的考虑与国家决策过程密切结合起来的国家战略,许多其他国家还需要对摆在面前的各种选择进行认真评估,争取根据自身的需要和经济形势来制定和执行知识产权战略。政府和企业领导人以及公共政策分析人士,均广泛承认以兼顾各方利益的方式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中具有关键性作用。但许多国家仍面临着一个重要挑战,即:如何在实践中落实这一远见。 为成员国的多方面需求提供实际的和政策上的支助 3.2004-2005年,WIPO在迎击这些挑战方面处于有利的地位。由于对知识产权进行明智的管理已得到人们更大的重视,因此人们对WIPO根据PCT、马德里和海牙各体系提供的全球保护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些服务对通过降低费用和降低使用的复杂程度,而使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成为一条更易于为日益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使用者所获得的实用途径。WIPO将加强其各项服务,以满足范围不断扩大的受益者的需求。未来的一项主要任务是,认真调整这些服务,以确保包括发展中的中小企业(SMEs)、最不发达国家(LDCs)和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更多未来权利人都能获得知识产权的利益,并能实现其要求国际制度的运作质量高、费用适度并符合其实际需求这一期望。 4.除这项重要的实际任务外,还有政策上的挑战:对于那些仍在努力根据其具体需求和利益来改革、调整和完善知识产权战略的国家,如何才能实现知识产权作为促进发展的有力手段这一重大承诺。WIPO将帮助其成员国迎击这一挑战,WIPO坚信,制定成熟和明达的知识产权战略,正是缩小知识产权鸿沟和目前在利用和受益于知识产权制度方面所存在的差距的关键所在。 共同需要:建立一种明达的知识产权文化 5.为了迎击这些挑战,WIPO在2004-05年期间将着重支持建立一种知识产权文化。建立一种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文化,可以让所有利益有关者在一个相互联系的战略整体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并能实现知识产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有力手段的潜力。要建立这种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文化,就要以保证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而且能兼顾各方利益为基础,并要求这一制度的使用者积极活跃、完全知情、多元化而且在开始使用时受到的阻碍较小,这样才能让范围更广的各界人士均能明智而成功地利用知识产权。WIPO将充分利用去除神秘色彩的运动所取得的成就及其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所奠定的良好基础,为成员国努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和促进对知识产权的战略性使用提供的更大支助。标志这一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的一个主要指标将是,大量经济体均已积累并能有效利用本国的知识产权资产。这样便会逐渐有助于进行更多的生产投资、合作研究与开发、技术交流、国家品牌的创建和传统产业的提升,使传统产业成为全球市场中的突出企业,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维护和加强文化多样性及人力知识资本:简言之,在全球化经济当中,减少贫困,实现更加公平的繁荣,同时加强各种互不相同的地方特色,有效地评价经济和文化多样性的价值。 合并计划活动,支持战略目标 6.为实现这一战略,已重新调整WIPO的各项计划活动并重新确定其重点。这是一个决定性的转变,目的是争取对WIPO过去尤其是前三个两年期以来对法律、技术和行政基础设施进行的重大投资加以利用。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将有关活动予以合并和更加重视执行计划中的协调工作:2004-2005年主体计划的数目已相应地减至13个(上一两年期有18个),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政策与指导)涉及整个计划和预算的总方向。第二部分(知识产权各体系和问题)旨在发展各知识产权体系,争取在关键的知识产权问题上达成国际协商一致,并加强WIPO通过其全球保护体系向市场和研究部门的使用者所提供的服务。第三部分(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旨在提高知识产权制度中各不同利益有关者的实际认识,并建立和采用其所需要的手段。第四部分(行政服务)为WIPO的其它计划领域及资源管理提供行政支助,让本组织能经常作出调整以确保各项服务的高质量,并能应对完成计划时所遇到的快速变化和满足日益复杂的需求。 满足新需求、迎击新挑战、建立新的伙伴关系 7.为了确保WIPO的活动有效集中于创建知识产权文化,已重新调整了几项计划的重点。主体计划11(知识产权促进发展与繁荣;建立知识产权文化)将协调和传播向那些希望利用知识产权这一有力手段促进经济和商业发展的决策者和企业家所提供的专家咨询意见和背景知识。WIPO的构想和战略中承认,集体领导对创建知识产权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落实这一远见,分项计划11.3(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将促成与私营和非政府部门以及政府部门之间达成合作伙伴协议。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方面的许多实际的专门知识以及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获得实际利益的技能,均掌握在私营部门手中,而这一技术诀窍和实际经验对实现知识产权的潜力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知识经济是受新的科学技术进步驱动的:信息与通信技术以及生命科学的发展,由于其具有增强技术的能力并具有改变许多技术、工业和社会格局的潜力,而尤其受到重视。这些技术也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WIPO对这些挑战的对策将通过两项新的分项计划来协调:版权产业与文化的发展(分项计划5.2)以及知识产权与生命科学 (分项计划7.2)。 在重点计划之间建立战略联系与反馈环 8.成功地管理知识产权资产,并无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单一模式。每一个国家都必须对其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加以适应和调整,使其适合自己的需求和利益;而且在制定具体知识产权政策时,必须既着眼于更广泛的政策环境,又着眼于制度使用者的实际需求。也就是说,必须要建立一种有意义、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文化。这就要求第二部分关于知识产权制度和问题的计划和第三部分关于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计划之间进行密切配合和增援。第二部分的计划是针对技术、贸易和经济生活发生迅速变化这一挑战而提出的对策。第三部分的计划将帮助创造者和发明人积极地对知识产权制度加以利用??即建立知识产权文化的实用性。在执行第三部分的计划过程中从知识产权制度的使用者所得到的反馈,因而将有助于形成对今后执行第二部分的计划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下文图1将说明各计划之间将如何相互配合,以实现WIPO的战略目标和构想。 变构想为现实;具体方式和具体成果 9.WIPO各项活动的主题将是,把关于知识产权在国家和国际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的构想变为具体现实,把关于知识产权资产的潜能的一些抽象知识与认识落到实处。因此,各项计划活动将以得到符合使用者需求的具体产出和实际成果为重点,争取在战略性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利益中发挥直接作用。每一项计划都是按照让所取得的成果直接有助于实现战略目标来制定的。2004-2005年将尤其注重各全球保护体系和服务(PCT、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体系),并计划进一步发展和扩大PCT和马德里的服务。这些服务不仅是WIPO的主要收入来源,而且也是具有战略性重要意义的手段:它们是WIPO为全世界的知识产权制度使用者提供支助的最具体形式,可以确保范围更广的各方人士都能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受益,让更多的人参与知识产权文化的建立。 预算概览 10.2004-2005年的拟议预算为638,800,000瑞郎,比经修订的2002-2003年预算(668,800,000瑞朗)减少30,000,000瑞郎,即减少4.5%。尽管各方面的活动量,尤其是各全球保护体系的活动量在增加,但仍建议减少预算。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2002-2003年期间信息技术和房舍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完成,以及渐渐地可以不再主要通过盈余储备资源来满足相应的资金需求。此外,从2004年起,将可见到对基础设施进行的投资所实现的增效。2004-2005两年期收入概算为588,150,000瑞郎,比经修订的2002-2003年收入(497,425,000瑞郎)增加90,725,000瑞郎,即增加18.2%。2005年年底的储备金将达42,401,000瑞郎。表1列出了2004-2005年的拟议预算,以及2002-2003年概算和2000-2001年的实际情况。 11. 2004?2005年的拟议预算在章节A中作了详细的论述。章节B阐述了经修订的2002?2003年预算,包括根据工作量的灵活性规定和标准费用的变化对核定预算的调整。章节C介绍了1998 年至 2009年财务指标、收入概算以及 2002-2003年和2004-2005年的资源计划。 12.正如制定上一份预算时所预见的,根据财政指标,预算增长在2002-2003两年期达到高峰,随后将在2004-2005年期间有所下降。附件A中所列的房舍建筑计划表明,由于开始启用WIPO拥有的新设施,租房费用将有所减少;附件C中列出了因IMPACT项目实现自动化而带来的利益。随着2007年新建筑项目的完工及其所带来的增效,还将继续做到在维护预算要求的情况下完成增加的工作量。附件B中介绍了该项目的最新情况。 13.过去,注册和申请量尤其是PCT和马德里体系的注册和申请量,一直有大幅度的增长,预计这一增长将会继续,但增幅可能会减小。收入数额的增长速度将会放慢,这反映了近年来PCT大量减少费用的情况。预计在新建筑项目完工之前的几年,因为可以临时动用储备金,费用将保持稳定。自2009年起,储备金将恢复到建议的水平,从而让增加活动量和/或进一步削减费用有伸缩的余地。 14.经修订的计划和预算草案是根据WIPO 1997年实行的注重成果的管理框架提出的。本文件对如何通过使计划活动与WIPO的具体成果挂钩的方式来实现各项计划作了说明,并从实际、可衡量和可实现的产出方面对这些具体成果进行了介绍。确定这些成果,目的在于能得到具体产出并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各级产生积极影响。这些成果被表述为预期成果,可根据每项分项计划即定目标的框架,通过具体的效绩指标加以衡量。预算政策与编制列于附录A,其中包括预算总方法、预算阶段的计算、按联盟确定预算分配的安排、根据标准费率提出的工作假设、为进行预算调整而提出的工作量伸缩幅度公式以及预算项目的定义。附录B列出了拟议的成员国会费,附录C为费用表,附录D列有缩略语和缩写词。 15.请计划和预算委员会就经修订的2004-200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发表意见并向成员国大会建议在2003年9月会议上予以批准。
H. 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和体会
要写明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以及所带来的作用,实施知识产权法在社会的地位。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审判标准。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异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
(8)对知识产权法的认识扩展阅读:
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2、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
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I.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是知抄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归类于民事权利法系。民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范,应适用于各种民事权利制度。知识产权为私权,即说明知识产权法律归属的质的规定性;同时,知识产权作为知识类财产的权利形态,与有形的动产、不动产有着明显的差别,从而在权利本体、主体、客体等方面形成了特点,即知识产权有别于所有权的质的差异性。从多维角度而言,知识产权具有多重属性:在私人层面,它是知识产权的私人产权;在国家层面,它是公共政策的制度选择;较之于其他私有权而言,知识产权局有某种超越私人本位的政策属性工具。因此,知识产权的制度功能、法律价值、政策目标等,与物权、债权等其他私权应有所不同。
J. 对知识产权法产生的认识500字
作业不会做了?还是懒得做?想让网络帮你做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