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拔可以赠与吗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内根据《中华人容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⑵ 划拨地无偿赠与怎么办
一、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
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内是公司、企业、或个容人其他经济组织;
2.持有国用土地使用证的;
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合法产权;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转让因此所获得的金额抵扣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⑶ 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赠予给子女吗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回土地使用权的,转答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⑷ 划拨土地赠与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内,报有容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
2.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
3.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
4.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5.应实际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
⑸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
赠予属于产权转移。
划拨土地不能直接办理产权转移,可以申请补办出让手续,如果批准,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办理赠予手续。
⑹ 国有土地可否直接划拔给个人
土地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内,下列建设容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个人可以搞公益事业,那样有希望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