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版权产权 » 所有权取得时效

所有权取得时效

发布时间: 2021-02-15 21:30:21

A. 时效取得的要件是什么

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取得实效又称占有时效,是指无权占有内人以行使所有权容或其他财产权的意思公然、和平地继续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法律制度。
取得时效起源于古罗马法,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第6表第3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取得时效为二年,其他物品为一年。现代国家规定取得时效的有法国、日本、瑞士等。我国《物权法》里规定了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以及消灭时效,这使得取得时效不具备适用的空间。

****

所谓取得时效亦称时效取得,指无权占有人以行使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意思公然、和平、持续的占有他人的物达到一定期间,从而取得所占有物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制度。其具有一下功能1.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2.节约交易成本,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物尽其用3确定财产归属、定分止争的功能。4、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与诉讼成本,及时解决纠纷。且其与善意取得、物权公示制度、消灭失效并存并不冲突!因此我相信我国规定物权取得时效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B. 物权法:对于物权所有权的侵害,诉讼时效有限制吗

侵害物权所有权的诉讼是侵权诉讼,一般为二年。

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是物权版法内容的权诉讼,没有时效限制.侵害所有权的诉讼是侵权诉讼,一般为二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关键的是这个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就是如果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则不存在超过时效的情况。

C. 关于时效取得能举一个例子么。

举一个追诉时效的例子。

2007年9月6日《浙江法制报》第6版案例一,讲的是浙江省温州专市苍南县属人民法院对郑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

其中讲到该案发生在1994年,公安机关当时就立案侦查,郑某也没有逃避的情形,但公安直到超过追诉时效期限10年后的2007年才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导致法院裁定不再追究。

(3)所有权取得时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上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这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追诉时效期限上的具体体现。因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于其社会危害性程度,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可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规定的最高刑就越高。

D. 为什么取得时效不属于所有权的特别取得

因为我国物权法是没有取得实效这个制度的,在我国物权制度中,即便长期占有他物,一旦物权所有人要求返还,必须予以返还。长期占有他物无法转化为自身所有权。

E. 取得时效的制度种类

根据我来国的实际情况,按财产源的性质,将取得时效期间分为普通时效期间、短期时效期间和长期时效期间。 取得时效
普通时效一般为20-30年完成。如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时效可以确定为25年完成。 土地、山林、荒滩等不动产时效一般30-40年完成为宜。即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包括荒山)、荒滩等经过30-40年即可完成取得时效;因为土地、山林、荒滩等不动产属于自然资源财产,也是极为重要生产资料财产,一经取得所有权,可以终身享受;一旦失去,也是难以挽回损失,所以应适用长期时效期间。但个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包括荒山)、荒滩等所有权不适用取得时效。

F. 物权追及效力中的即时取得制度和时效取得制度是什么

所谓即时取抄得就是指物权理论中的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当物被无权处分人处分,而受让人善意的相信处分人有处分权,受让人即可取得物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可以阻断物权的追及效力,也即此时原权利人无权向善意取得人主张物之返还请求权,而仅可向无权处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取得制度也即取得实效制度。它是指无权利人以行使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意思公然、和平地继续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即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制度。我国目前的《物权法》并无规定实效取得制度,学者认为,此为一项重大立法缺漏。

G.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法中所谓时效取得是什么意思 简单点说 最好举个例子 非常感谢!

简单地说。你来我家串门,电话落在我家了,你以为丢了我也不知道是你的。,过了五十年这就是我的了。你想起来也没辙

H. 什么是民法上的时效取得制度

时效取得作为一种原始取得方式,在时效届满且符合其他要件时,占有人取得内所有权。向你推容荐个论文 http://www.studa.net/minfa/061108/11582919-2.html 写的很全面而且易懂

I. 民法中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的区别

所谓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义务人将享有抗回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答胜诉的法律制度。所谓取得时效,又称占有时效,是指无权占有人在法定条件下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限后,将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二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地位不同。我国实定法只规定了诉讼时效而未规定取得时效,同时社会主义法有意排斥取得试下。
(2)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为行使权利的,义务人获得抗辩权从而致使权利人无法胜诉;取得时效经过,占有人自动取得占有财产的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
(3)二者法律效果实现的路径不同。诉讼时效法律效果的实现需要义务人积极追求,否则不发生;取得时效的的法律效果无需占有人积极追求,时效经过则自动取得占有财产的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
(4)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意在促使权利人尽快行使其权利,保护义务人的时效利益和过去的法律关系;取得实效制度意在保持社会财产的流动性、物尽其用,保护现在的法律关系。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