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荒山的所有权问题
荒山地来都归国家或集体源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贰』 通过乡村组三级承包农民的荒山(有合同),土地征收补偿应归谁所有
你是以其他承包抄方式袭承包了村集体的荒山,并且经过你与村签订承包合同(其他承包方式),你就拥有此块荒山经营所有权,在签订承包合同(其他承包方式)时,约定了你的权利,你查看一下合同,看看有没有土地征补偿归谁所有,如没有约定,就依照土地承法中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征收补偿费中的安置补偿费,青苗损失费全部归你所得。土地补偿费的费用实行货币安置方试归你所得不少70%,30%归村集体所有,这个比例各县执行时有所不同。
『叁』 两个村对一片荒山所有权有争议,应在村级以上的哪个部门取证现在还能否找到这些证据
乡政府
『肆』 荒地的所有权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专荒地、荒滩从属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根据以上两条可以让村里将这块地继续交给你家耕种,起码种到这一轮承包期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村里确定了要收回,参照此条要求村里给予提高地力方面的补偿,实际操作中一般每亩2000元至3000元之间。
『伍』 我组已管理了30多年的无主 荒山,现所有权 归谁
那得去公证处去咨询了。
『陆』 开垦荒地的所有权归谁问题
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版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权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6)村组荒山的所有权问题扩展阅读
开垦荒地使用年限: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正常合法的开垦荒地,可以使用50年!
参考资料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柒』 农村荒山所有权归谁
归村集体或者国家所有,中国的土地没有个人所有的
『捌』 经村委村民小组及所有村民同意把组集体荒山使用权流转给个人和法吗
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归村民集体支配。经过村委村民小组及所有村民同意把组集体荒山使用权流转给个人的行为合法。符合国家土地法的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见下附文〉
『玖』 本村荒山所有权属于本村集体所有吗
如果以前分山地时没有具体分给某人,那么这个就属于集体所有,如果已经分给了具体人,但具体人蔬于管理而荒废,那这荒山还是具体人的。
『拾』 荒山的所有权属于哪里
问题1:该片山归当地政府所有
2:要到当地政府咨询此事,是不合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