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财产及所有权教案
『壹』 为何要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及所有权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因为是合法的 是来之不易的 是血汗钱当然要保护了
『贰』 国家是怎样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求答案
对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国家法律主要有如下规定:
《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物财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对于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刑法》作了下列规定:“第一百五十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三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五十六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另外,《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叁』 国家法律对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有何规定
对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国家法律主要有如下规定: 《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物财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对于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刑法》作了下列规定:“第一百五十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三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五十六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另外,《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肆』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法有哪些
我国有很多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
《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物财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对于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刑法》作了下列规定:“第一百五十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三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五十六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另外,《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伍』 我国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所有权
2、实现方式: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3、诉讼。非诉讼两种手段。
4、未成年人享有智力成果权。
『陆』 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有什么意义
题文: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有什么意义?
答案:切实保护回公民个人所有答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专心致志地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柒』 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有什么意义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保障其专心致志地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个人财产所有权】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捌』 请给我一个备好的初二的政治教案
误人子弟,罪莫大焉。
『玖』 财产属于谁 留给谁》教学案设计
财产属于谁 留给谁》教学案设计
肥城市龙山中学 陈丰
课型:新授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懂得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继承权。
【知识目标】
记住财产所有权的内容,知道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手段,掌握遗产继承的方式等。
教学重难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教学方法:自主、合作、探究;系列故事一线穿
教学过程:
环节一:设置情景,导入新课
【呈现材料】英国老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时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茅舍,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他的房子,雨可能刮进他的房子,他的房子在风雨中飘摇战栗,但是国王和他的千军万马却不可以随便踏进这间房子。”这是为什么呢?
学生思考回答。(这间房子是他的私有财产)
点拨总结:在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哪些权利?怎样保护我们的财产?财产留给谁?我们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来共同学习——财产属于谁,留给谁
环节二:合作探究,交流共享
1、【呈现材料】系列故事故事主要人物介绍:刘先生、刘妻、小女儿、刘母、大女儿(刘先生与前妻所生的孩子)
故事前奏:刘先生有房屋一套;凭借位置优势开了家路边小店;刘先生将房屋出租收取租金;因城市规划刘先生同意拆迁可得补偿费60万元
问题:刘先生对自己的房屋(个人财产)行使了哪些权利?
学生带着上述问题阅读教材P107,思考并回答问题。(根据具体行为对号入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师点拨并出示相关法律条文(学法知法):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师进一步强化财产所有权概念。
2、【呈现材料】系列故事一:刘先生回老家,去村委会领取60万元的房屋拆迁费。村委会告知刘先生,因其户口已迁出本村多年,拆迁费只能领取40万元,其余20万元归村委会所有。听到这一答复,刘先生不知所措,难道这20万元真的不属于自己?刘先生应该怎么办?
学生讨论,发表个人观点。
点拨总结: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思考:刘先生应该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呢?
学生阅读教材P107,思考并回答问题,发表个人看法。
知识点拨:国家运用刑事和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民事法律手段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最常见、最普遍的方法。(插入超级链接)
刑事法律手段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最严厉、最有效的方法。(插入超级链接)
3、【呈现材料】系列故事二:2007年12月的一天晚上,刘先生与朋友一起打麻将。最后,林某输给刘先生5000元钱,由于当时林某钱不够,刘先生让林某打了张欠条。后来,林某拒不认账,刘先生一怒之下凭欠条将林某告上了法庭。没想到,法院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思考: 为什么法院会驳回刘先生的诉讼请求?这说明了什么?
学生阅读教P108,分组讨论,回答问题。
知识点拨: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法律不但不保护,国家还要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
4、【呈现材料】系列故事三:刘先生夫妻专心经营超市,生意兴隆,存款达到一百万,另有他个人财产图书字画。2008年,刘先生心脏病突发。临终前,对全家人说,把图书字画留给弟弟。处理完刘先生的后事,全家人就其遗产继承问题产生了分歧。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110--P111,了解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继承方式、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相关概念。
分组讨论下面三方观点,每个小组选派代表发言:
刘妻:一百万元存款是我们夫妻二人辛辛苦苦挣 的血汗钱,应该全部归我和亲生女儿所有。
刘哥:都是一样的兄弟,
指导学生要学会倾听,学会思考,学会质疑。通过讨论、辩论,澄清事实,明白道理,掌握知识。
知识点拨: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环节三:系统梳理,知识归纳
师生共同归纳整理本节课的基本知识,形成知识网络
『拾』 初中思想品德《维护财产权》教案和说课内容要一致吗
新课程标准的目标要求:
1.了解宪法和法律对公民财产权利的规定,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作为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他们尚未参加劳动,没有创造物质财富,但他们同样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同样具有财产权,
3.学习法律常识,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应有的合法财产。
第一课时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
一、导入揭题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请同学们说说
1、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他该不该在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2、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应?如果到法院状告会告赢吗?
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公民的财产所有权问题说起,从而引入课题。
板书: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二、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保护财产权权的基本法律。
2. 了解我国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3. 认识未成年人的财产权主要是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的;我国
法律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会判断生活中财产权是否被侵犯的行为。
4. 理解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特殊保护的。
教学重点: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的含义、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
教学难点:如何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非法侵害、如何理解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特殊保护的。
三、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交流展示
一学习“探索园”,初步感知。
请同学们自学“探索园”P58“情景研讨”,然后小组讨论交流,
完成下面的问题:
1、女儿不能继承遗产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2、不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遗产吗?为什么?
3、张老伯可以立遗嘱把遗产捐赠吗?为什么?
4、城堡的荔枝树能作为遗产吗?为什么?
二请同学们自学“法律导航” P60第一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思考下列问题:
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即含义)?私有财产主要包括那些方面?
2、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
(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财产、集体所有财产和国家所有财产)。
3、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基本法律是什么?
二请同学们自学“法律导航” P60第二框“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思考下列问题:
1、专门规范财产继承的法律是 。
2、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 和 。
3、什么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那些?
4、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5、什么是遗嘱继承?什么是遗赠?遗嘱继承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6、理解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特殊保护的。
7、维护财产继承权的方法是什么?
三深度引导,实现能力,情感目标。
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具体手段有哪些呢?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案例:农民甲于1991年3月2日,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买了一只毛驴。1991年3月4日,甲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这只毛驴恰被邻村农民乙发现并将其赶回了自家。乙对其邻居说这只毛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1991年3月23日,乙赶着这头毛驴到集市上去卖,正好经过甲家门口,当即被甲认出。甲即向其索要。乙拒绝返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请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案件中的甲,你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处理?
(学生讨论,回答问题)
(以上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
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防害、请求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
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四、当堂训练
一、选择题:
1、何某有一子一女,儿子是婚生子女,女儿是继女。何某去世后,何某的遗产( )
A.只应由儿子继承 B.只应由女儿继承
C.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 D.儿子女儿都无继承权
2、老李患病昏迷时,其大女儿趁机立下10万元遗产留给自己的遗嘱。其所立遗嘱( )
A.合法有效 B.不合法
C.真实有效 D.受法律保护
3、下面不是我国继承法承认的遗产是( )
A.公民的合法收入 B.公民的文物和图书
C.公民的房屋、储蓄 D.公民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4、公民赵某去世后,留下了百万家产,他生前立下有效遗嘱要把全部家产留给照顾自己十几年的养女。而其亲生子女以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为由向法院要求分割遗产,你认为( )
A.法院应该支持其子女的请求
B.法院应该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此案
C.法院不会支持其子女的请求
D.其子女和养女共同分割全部遗产
5、王老太是国有工厂的退休职工,丈夫逝世后,留给她和她收养的女儿王某三间房屋。王某长大成人后,拒不履行赡养扶助养母的义务,王老太含恨自杀,王某在外听说养母自杀立即回来继承王老太三间房屋和400元退休金。正确的说法有 ( )
A.法院可以剥夺王某的继承权
B.王老太的遗产应归村委会集体所有
C.因王某不尽扶助义务,不能继承遗产
D.因王某是养女,故没有遗产继承权
6、刘老太有一养子刘某,在刘老太中风瘫痪后,刘某不但不尽抚养义务,还嫌弃辱骂老人。老人去逝后,刘某便独自占有了刘老太的三间房。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依法剥夺了刘某的继承权。这启示我们( )
A.并非所有的继承人都能继承遗产
B.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得到的遗产
C.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
D.公民一定要对父母尽扶养义务
补充:(以下可以选取应用)
1、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②必须是个人所有财产。③ 必须是合法财产。
2、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二、问答题
张老汉妻子早逝,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外出工作结婚后,对张老汉不理不问,从来没有关心照顾过。老汉全靠退休金和邻居小李的照料度日。张老汉见小李长期以来关心照顾自己,便立下遗嘱,决定死后把自己的两层楼房留给小李,不给儿子。
请回答:
(1)张老汉立下的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张老汉的遗嘱属于遗嘱继承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张老汉立下的遗嘱有效。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张老汉的遗嘱不属于遗嘱继承,而是遗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个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不享有遗嘱继承的权利。
第二课时
一、导入揭题
情境剧场:(课本59页王玲的遭遇)
(选用)王珊 8 岁,常常自言自语,搞文学创作的爸爸细心地将女儿的话记录下来,竟然是一首首小诗,以后王珊又多次将自己的诗词放在校刊上发表,好几首儿童诗还得过奖呢 ! 不久,爸爸在书店发现一本儿童获奖诗词选,其中收录了女儿四篇获奖作品,于是找到出版社,索要稿酬和样书,出版社却答复: “ 我们出这样的书根本就不赚钱,只是为鼓励儿童写诗创作。再者你女儿才8岁,要什么稿酬?!” 王珊的爸爸坚持要为女儿争个明白,诉至法院。思考:你知道出版社侵犯了王珊的什么权利?导入主题。我们的智力成果权
二、学习目标
1、了解什么是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智力成果权包括的内容那些?。
2、保护我们的智力成果权的法律法规有那些?(有《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商标法》等)
3、如何维护智力成果权?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智力成果权的内容。
教学难点:怎样维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三、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交流展示
(一)在同学们自学课本p59“探究园”活动二“情景剧场”,自学后探究下面的问题。
1、编辑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2、王玲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组讨论交流,全班交流,教师巡视检查。
注意引导学生达到:
1、便觉得说法不对。因为他侵犯了王玲的同学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2、通过角色扮演:《假如我是……》
教师鼓励学生任选一角色:假如你是编辑叔叔,请你阅读后写一封回信,并与同桌交流。
假如你是律师,你该怎样运用法律维护王波的智力成果权?
(她可以向编辑部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依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引导学生自学p61课本“法律导航”第三框:我们的智力成果权,然后完成下列思考题。
1、什么是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智力成果权包括的内容有那些?
2、保护我们的智力成果权的法律法规有那些?(有《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商标法》等)
3、如何维护智力成果权?
拓展活动:
介绍你最欣赏的智力成果,并分析对社会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影响。
(学生讨论)
“大家的福娃大家护”
此前报道奥运会会徽“中国印”公布还不到一周,北京朝阳工商部门就在秀水街市场查获了28件仿冒奥运会会徽“中国印”的T恤。而在万通,记者也发现有人在偷卖“中国印”。奥运一向为社会所关心,因此,“中国印”一公布,新一轮的奥运标志保卫战就此开始。奥林匹克吉祥物也是这样,奥林匹克吉祥物是一种最易受侵权的知识产权。依照《著作权法》,奥林匹克吉祥物创作完成,就自动生成了著作权。北京奥组委吉祥物发布公告的日子是2005年11月11日,北京市版权局同时将2008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版权登记完毕。北京奥组委不但拥有福娃的商标权,同时还拥有福娃的著作权,所以,未经奥组委的许可,他人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福娃形象的。
为了及时地、更好地保护福娃,不让他人侵害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请同学们为“保护福娃”出谋划策。
(学生讨论)略
师:(点评)略
师:根据今天所学,以及你对保护智力成果权的理解,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你可以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学生讨论)略
四、当堂训练
一、选择题:
1、为了激励人们创造无形资产,各个国家先后通过立法保护智力成果所有人的权利。下列做法属于保护人们的智力成果的具体法律是:( C )
① 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② 专利法 ③ 著作权法 ④ 商标权法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2、在死者的遗产中,他的发明属于( A )
① 智力成果权 ② 知识产权 ③著作权 ④ 商标权 ⑤ 专利权
⑥ 版权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五、教师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对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有了一个大致了解,知道了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增强了财产方面的权利意识,学会了判断生活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初步树立维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