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申请书
⑴ 我家的土地是被强征的,现在有返还给我了,为什么还叫我写土地确权申请书
土地失而复得是件很值得庆幸的事情。现在都在搞土地确权,这是一项程序,能够把土地以确权的方式归还给你,很不错。
⑵ 土地使用权出现争议怎么确权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若是农村的集体土地在使用权主方面出现版争议,首先由当地乡镇权人同政府调解解决,若调解不成,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处理决定书,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⑶ 土地确权申请书给政府,一个多月了,政府还不给结论可不可以起诉他
土地确权申请书已经上交了,但是一个月的时间还没有给结论,这个是正在审核当中,你不要着急,再过一段时间去看看。
农村土地分地确权,土地被收回。
最近几年,关于农业户口要取消的事传的沸沸扬扬,很多人都在担心,这是要有啥事啊?要把我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整没吗?告诉大家,不用担心,其实这里面有一个误区:并非是取消农业户口!
在201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简单来说就是将原来的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都取消,统一换成《居民户口》,而并非其他媒体传扬的只取消农业户口。
目前这一改革各地正在实施,没有统一规定。对于这一举措,对咱农民是有好处的,具体有什么好处,请往下看:
打破城乡壁垒,提升农民身份地位。
原来我国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其实从实际来讲,农业户口对农民的身份打上了标签,一直以来对于农业户口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农村出来的农民。
说句更实际的,有很多城里人还看不起农村人。户籍改革对于打掉农民身上的固有标签非常重要,农民不再是一个身份,而真正的成为了一种职业。
农民养老、医疗、教育等福利向城市统一
说到福利待遇这块,咱们仔细想想:养老城乡区别是非常大的,农村养老金才多少钱?几十块钱!医疗城乡区别也很巨大,新农合报销比例,定点医院和城市都有差别!教育就更不用说了,县乡镇现在能有多少好学校?
所以,户籍制度改革,最大的好处是能让农民享受跟城市一样的福利待遇。
农民享受城里人没有的土地、宅基地待遇
户籍制度改革,农民除了可以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社社会福利代理之外,还有着特殊的权益,就是农村给予的土地、宅基地及各项补贴待遇。
这是城市人口所不具备的,这样一来我们农民不仅享受到了城市公平的福利待遇,还有着土地、宅基地升值的好处,这对咱没什么损失啊!
同时国家户籍制度改革,也对农民做出了2点保障:
保障1:农民土地、宅基地权益不变。
农民的土地、宅基地都经过确权了,这就相当于咱们农民的资产有证了,不管进入城市还是去哪里,这都是我们的,这一点不用担心!
保障2:该有的补贴依然会有。
对于农村的各方面补贴,农民依然会享受到,这对于农民进入城市生活也是一种保障,减轻生活压力。总的来说,农业户口大改革,对于农民来说好处多多!
农村3类土地”将被收回?到底是哪3类土地会被收回?对于咱农民兄弟会有啥影响?
一、没法处理的“胶葛地”或将被收回!
相信生活在农村,咱们很多农民都知道土地胶葛!反正只要还能种下去,胶葛地也没啥大问题,最多就是没有土地确权证书!根据老道掌握的消息,未来针对已经无法种植、无法处理的胶葛地,村集体或将考虑进行土地回收!
二、农村越来越多的“空头地”或将被收回!
对于农村土地,有很多农民兄弟都在说,人死不分地、活人没地种!这是不是真实问题?这绝对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农村有一些已经绝户的去世的人名下土地在变得越来越多,每人继承、就变成了空头地!对于这样闲置的土地,村集体将会进行收回!
三、进城落户之后导致的农村“闲置地”!
随着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进城打工!有的人凭借自己的本事在城里买了房、安了家,也就是顺便落了户!这些人长期不回农村的“城里人”在农村也都有承包地!如果这些承包地长时间抛荒,村集体将进行通告,如果通告无果还在抛荒!村集体有权进行收回!
⑷ 已建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争议能否申请 政府确权
有土地使用来证的,可以直接向法源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可以依法申请政府处理。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⑸ 2013我家土地被征用又返还为了确权为什么还要写土地确权申请书
你家土地被征用又返还,为了确保你的权利,所以要你写确权申请书。
⑹ 为争土地打官司向行政厅写申请怎么写e
先写明各方身份、住址、联系方式
再写明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现使用情况。
然后写明己专方诉求和属证据,现使用者开始使用的时间、原因,期间是否有纠纷,解决情况,是否有相关第三人,第三人情况,曾参与解决者的情况。
⑺ 土地有纠纷不能确权怎么办
应当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让村委会调解解决,最后让国土局登记。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7)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申请书扩展阅读:
土地纠纷解决其他渠道:
1、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2、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3、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4、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如果调解不成,到县土地局地籍科提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申请书》,这样由县土地局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查,会给书面结果,对结果不服,可以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诉讼。这是正规的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