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补正
建议软件全称以来系统或软源件结尾——是您的软件名称有问题,软件名称结尾必须是系统、平台、软件结尾,比如OA办公管理系统或者OA办公管理软件等等,您这种情况应该是先在申报系统里修改申请表,审查员已经给您放权了,您把版权局给指出来的错误改了,保存,重新提交,打印出来,要在第三页盖企业公章,个人的话是在第三页签字,把这个纸质的材料快递给版权局,
② 软件著作权没有收到补正邮件是怎么回事
版权中心的邮件发送是系统发送,发到申请表第三页的邮箱中,填错或者网络阻塞都有可能出现问题。我们可以帮忙代查,咨询可以网络 星光智库,能做加急。谢谢 (^_^)
③ 软件著作权补正通知书材料
你好,补证的话,其他文件都不需要重新提交了。申请书最后一页的清单,我们没有见过。
邮寄地址您可以把补证通知书上的地址抄一遍。
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加急等问题,您还可以询问我们:
④ 软件著作权申请出了补正 怎么补啊
软件著作权申请补正,按着版权局发的补正通知书修改申请文件或者源代码说明书,自己不懂建议找专业代理机构帮助,节省办理时间。
⑤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1、 软件全称一般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词作为全称结尾,不使用“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2、软件简称不要比全称更为复杂或超出全称所描述的功能范围。即,一般应当摘选自软件全称,不能出现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一、申请表(1)有特别需要,必须要填对在简称中出现而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应当对使用该字词的含义及原因等进行解释说明,并保证其不涉及其他法人的名称、商标或标识。如果该字词是注册商标,则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2)无特别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某些申请人其实对于自己软件的简称并无特别需求,往往是为了填表才临时想一个简称。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本身对于软件简称没有特别要求,在遇到补正时,可以将“不填写简称”作为一个补正选项告知申请人。在某些时候,可能会节省客户时间,提高补正效率。在此种情况下,应同时检查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是否存在该软件简称中出现而软件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包括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的文字和图片,如存在,应当删去(文字中出现)或隐去(图片中出现)。3、开发完成时间(申请人常为公司)(1)申请人自己开发一般应当晚于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2)其他人/公司开发可以早于、晚于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此时常见的,申请人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拟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则在补正时应当完成以下事项:①提交申请人受让该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协议书;②提交转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的需加盖公章);③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项目选择“继受取得-受让”。注:在补正中,如有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须加以说明。鉴于其他著作权取得方式较鲜见,因此如果上述情况不符合,须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说明/证明(加盖公章确认以及说明的日期等),并在申请表中做相应调整。二、源代码(常选择一般交存)1、页眉应当调整为统一的格式,即,左边为“软件全程 版本号”,右边为页码。2、正文只接受文本程序语言,不接受图形语言。源程序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每页程序不少于50行(后30页末页可少于50行),总计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源程序应当有较为明显的开始和结束代码。源代码中不能出现“作者”、“Author”等明显涉及权利归属的词。三、技术文档1、格式包括封皮、目录、正文三部分,页眉应当和源代码部分一致。封皮包括技术文档名称、申请人名称、软件首次发表日期(精确到月)。2、内容所有出现的时间节点应当和申请表中的各个时间节点一致。3、篇幅整体上应当和软件总行数相适应,应包含软件的详细使用说明或设计开发文档,不能出现软件行数很大而技术文档很简略的情况。
⑥ 软件著作权补正通知书文档请重新提交什么意思
上面会有对应的审查员的联系方式可具体问一下是什么原因需要重新提交一般是有问题才需要重新提交可能是需要提交说明书和源代码也可能是需要重新提供说明书
⑦ 软件著作权现在正在审核阶段,已经发通知说要补正资料,因为要补的资料比较麻烦,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撤回
不能重新提交,因为已经过了受理了,你撤回只能说明你放弃了这个软件著作权
⑧ 软件著作权申请文件的补正是仅限一次,仍不符合则作废,还是可以多次补正直至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是补正都让通过,没有明确说只能补正一次,如果著作权问题特别大,发现抄袭等可能就会不予受理,一般情况下都能给过,特殊的少。按照要求补正就可以。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