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主让土地使用权
Ⅰ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主体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执行。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依法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流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且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
出让土地申请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已取得规划部门同意,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定没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
重新公开出让的,经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可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根据批准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时的土地市场价格水平,按下式确定:原土地使用权人
应当补缴的土地出让金额=批准改变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批准改变时原土地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已出让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
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
Ⅱ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公开办法
公开是保来证竞争公平、源公正的前提,《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保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公开性:第一,要求各地要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二,要求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保证意向竞买人或竞投人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出让地块情况和进行投资决策;第三,要求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第四,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查询拟出土地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第五,为保证公开性和竞争性,规定每次招标会或拍卖会少于三个竞投(买)人的,应当终止招标或拍卖会,挂牌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还将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Ⅲ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为保证公开公平有着严格的流程。
1发招标公告或者发投标邀请书30天储回备中心1、营业执答照副本(原、复);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
4、不低于公告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对竞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天储备中心;
3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竞标人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开标3天储备中心;
4评标小组评比投标文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天储备中心;
5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天储备中心;
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竞标人3天储备中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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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如何以招投标方式取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府出让土地有协议出让和公开出让两大类。
公开出让则分招标、拍卖和挂牌三种方式。
如果是以招标方式的,里面有详细的须知文件,根据文件做就可以了。
政府出让土地的方式由政府确定,不会由用地者自行决定的。
Ⅳ 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方法是哪些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公开招标;二是采用邀请版招标,即由招标小组权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以该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主要适用于一些需要优化土地布局、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的较大地块的出让。招标出让的特点是在出让过程中,引进了市场机制,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有利于公平竞争,能激发投标者对用地方案的积极研究。同时,也给出让方留有选择余地。
由于在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中标者时,既要考虑到投标价,还要考虑到对投标规划设计方案和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过招标小组的综合评价,最后择优选定中标者,因此,中标者(受让人)不一定是标价最高的单位或个人。
Ⅵ 什么是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受让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评标决标,择优而取。
Ⅶ 何谓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协议和拍卖各有何特点其适用范围各是什么
三种土地出让方式的具体程序:
协议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出让地块方案向境内外发布出让土地信息。
有意受让者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用地申请表。
市土地局向申请受让者提供出让地块的有关资料和规定。
必要时向成片开发土地的有意受让者提交土地开发建设方案。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付定金,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付款期限内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付清全部土
地出让金。
受让者在付清出让金后,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招标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制定出让土地招标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招标公告。
有意投标人到指定地点购买土地使用规划、投标须知、土地投票书、土地使用合同书文本及其它有关文件。
市土地局向有意投标者解答有关出让土地法规及出让有关问题。
投标者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保证金(不计息),并将密封后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市土地局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市土地局向中标者发出中标证明书,未中标者由市土地局退保证金。
中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定金,保证金可抵充定金。
中标者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出让金后,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拍卖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制定出让土地拍卖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拍卖出让土地公告。
市土地局向竞争者提供土地使用合同书文本、土地使用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
验证竞买者资格,发放应价牌。
市土地局主持拍卖竞买,简介拍卖地块情况,宣布拍卖起价。
竞买者举牌应价。
竞买获胜者与市土地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付定金。
竞买获胜者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付款时限内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竞买获胜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Ⅷ 什么是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Ⅸ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回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答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
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Ⅹ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版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权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
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某个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通知提出该宗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