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国有财产所有权
⑴ 国家财产由谁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你好,国家的财产由国家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院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⑵ 国家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1、国家财产所有权主体具有唯一性和统一性。
国家财产属于全国人民所有,代表全国人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唯一和统一的主体。除国家外,其它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都不能成为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只是受国家的委托对国有财产先例经营权。
2、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无限的广泛性和专属性。
任何财产都可能成为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客体,而国家专有财产只能成为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不能为集体组织或公民个人所有。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主要包括:国家所有的资源,如矿藏、水流、土地、森林、草原、荒地等;国家专营的企、事业的设施,如铁路、公路、港口、海洋、邮电通讯、广播电视设施等;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国家所有的文物、古遗址、自然保护区等;国家在境外的财产;无主财产;国家所有的其他财产。
3、国家财产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经营权的分离性。
国家是全民财产的唯一和统一主体,但国家并不能通过国家机关直接经营企业财产,而必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把经营权交给企业,由企业行使法人所有权,国家只拥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即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国家财产行使最终处分权,或者把资产投入企业后,拥有这部分资本股权,从而利用股权来控制和影响企业。这就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互分离,不干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⑶ 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
占有是指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它可以是所有人占有,也可是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是指所有人在事实上占据或控制自己所有的财产。非所有人占有又可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合法占有是指财产所有人将占有权转让给非所有人,如通过租赁占有他人的房屋等,这种合法占有不享有所有权。非法占有是指非所有权人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占有他人财产。非法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占有的财产是非法的。如一头失散的牛被桑某拾到后,桑某赠送给好友马某,桑某赠给马某时说这只牛是他家自己养的,那么马某占有此牛就是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仍然占有他人财产。如上例中,当桑某告诉马某牛是他偷来的,或拾来的,而马某仍接受“赠送”,那就是恶意占有。
.使用。
使用即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如照相机可以用来拍照,电视机可以用来收看电视。使用又可分为所有人使用和非所有人使用。非所有人使用又可分为合法使用和非法使用。合法使用是指非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使用他人财产,如集体的土地个人可以承包使用;非法使用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所有人同意使用他人财产,如挪用公款等。
.收益。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的收入。如存款的利息、房屋出租的租金等都是收益。收益又称孳息,可分为天然孽息和法定擎息。家禽生蛋,果树结果等都是天然孳息。存款利息,是法定孳息。
.处分。
处分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如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等等。可以这样说,处分是财产所有权最主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处分能决定所有权的命运,而占有、使用、收益都不可以引起财产所有权的改变。处分权一般都由所有权人享有。但也有例外,如国有企业的财产是国家的,但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某些财产进行处分。
这4项权能构成财产所有权的完整内容。财产所有权的4项权能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全部权能都能与所有权人暂时分离,但所有权人并不丧失所有权。
⑷ 哪个主题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内务院授权,依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⑸ 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上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拥有所有权的各类资产 对还是错
1、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国有资产总额是指国家资本,以及国有法人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等项目中终极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资产份额之和。
2、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国有资产:即国有财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包括:(1)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2)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3)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4)由于接受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5)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狭义国有资产: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经营性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各种形式为获取利润转作经营的资产;国有资源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部分。
⑹ 国家财产由国务院代理行使所有权,法律有规定的按规定,与之有关的机构和法规
《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第三条规定: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版国务院代权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⑺ 国有财产的所有权主体是谁
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
⑻ 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有财产由谁代表行使
《物权法抄》第45条第1款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是对国有财产范围的概括性规定。根据具体的法律,矿藏、水流、海域、野生动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文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也属于国家所有。 《物权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⑼ 国有企业及其财产的所有者分别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有企业及其财产属于回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答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条款
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
⑽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谁行使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