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跃层专属使用权
Ⅰ 顶楼跃层,开发商送顶楼阳台,购房时合同写明使用权归顶楼住户,楼下
不合理!
Ⅱ 有住顶楼跃层的吗给说说这种房子的利弊!
跃层是没有弊端的,反而增添了室内变化的空间。有弊端的是楼顶屋面可能存在渗漏,保温隔热效果不好的问题,甚至还有电梯机房运作的噪音干扰。
Ⅲ 关于顶楼屋面露台使用权问题,
首先先确定的是所有权肯定不是你的,这个从开发商的合同中就能看出,上面只写使用权。
其次,天台的使用权一定是全体业主的,这个因为有法律背书,开发商和你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够,所以这一条是属于无效条款
最后是不是放弃使用权,一样的道理,已经是法律规定好的权利与义务,没那么容易变更。你的使用权一直是不合法的,所以一直没有得到过,不在于合同是不是明确。
Ⅳ 我家是跃层式 在顶楼11楼。楼顶上去有个天台 这个天台属于公共面积还是归住在顶楼的人家所有
公共面积
Ⅳ 关于顶层用户对顶楼露台的个人使用权
楼顶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而并非_顶楼住户。
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专如果顶楼业属主的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因此,楼顶使用权并非只归顶楼用户所有。
Ⅵ 复式楼的楼层使用权归谁
楼主 你表达得不是很清楚 基本听不明白 开发商销售房产项目 一定要五证版齐全 如果可以公开销权售的 应该是获得批准的 按你所说 该开发商可能建造面积超标 因此 部分楼层无法获得房产证和土地证 但是为了回款 他们采用这种折衷的方式销售 一般顶楼复式或者跃层是有区别的 举例给你 你自己琢磨下 或者再补充清楚问题
1 6楼层高3米 7楼1.5米~2.5米送露台 这种结构叫做跃层或者阁楼 不是复式结构 房产证面积以6楼建筑面积为准 7楼的面积不体现在产正上 但是其实际使用面积大于销售面积 那开发商会采用买一层送一层 提高单价的方式
2 6楼层高3米 7楼层高3米 这种结构的叫做复式结构 就是上下2层都是标准层高 因为这种结构其造价基本相同 而且规范操作下 其销售面积认定为6楼 7楼的总建筑面积 因此 可能半价销售
这2种模式的价格基本一样 只不过调换了分母和分子而已
楼主的房产产权不明晰 如果搞不清楚的话 你还是不要购买为妙
楼主 你的意思我终于明白了 其实这个意味着 你的产证面积是以6楼的为准 7楼的是送的 不用担心 没什么问题的 很多都这样 7楼的使用权实际上也是属于你的
Ⅶ 顶楼独立跃层(独户门进入)开发商送的露台是公共产权吗,五楼一个露台,六楼两个露台
是楼顶那个露天平台么?属于公共区域,但是归你使用。
露台不计面积,也没有产权,仅仅是供你使用
Ⅷ 顶层露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那这个露台的使用权就属于购买顶层套房的住户咯? ------对
如果其他业主的合同没有这条,那这条还有效么?--------无效
而露台就在套房二层的房间外,对于顶层使用不方便啊,没有用啊.不如就卖给二层了.
一户一车位,
1是说这个车位的是要花钱买的.排号时是第一位的.如果不买,会通知你是否可以卖给别人.经你同意后,就可以卖给别人了.
2如果不花钱是送的.你没有车时,别人有两台车.也会花钱买的.但这钱可能归你.
Ⅸ 10层的小高层,顶楼为跃层,无产权,属公共平台吗
在不影响公共持续的情况都是合法的,顶楼住户搭个什么的我觉得也正常!也算合理利用资源吧还可防止他人上天台发生意外!个人意见
Ⅹ 顶楼露台使用权归谁
居民楼屋顶属于公共面积,顶层居民无权私自处置,使用权归本单元楼全体住户。
曾引起轰动的人济山庄“空中别墅”,楼顶竟然又见绿。北京晨报记者探访发现,曾经拆除干净的违建屋顶上,一侧楼顶已经被绿色植物覆盖得严严实实。楼下住户对此颇有微词,认为屋主张必清“不老实”,总想着在楼顶上“耍花样”。对此,海淀区园林绿化局绿化科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楼屋顶属于公共面积,顶层居民无权私自处置。
(10)顶楼跃层专属使用权扩展阅读:
顶楼住户违建阳光房个个喊冤,“买来权利”无效。
青山一小区的开发商则表示,签订协议的时候已经和业主们约定,在使用露台时,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他认为自身的提醒义务已经尽到。不过,双方的理解显然出现了偏差,几名业主均认为,开发商的承诺令他们误解了自己的权利,违建行为实属不知情,他们也为此损失了平均4万元的费用。
对此,湖北诚明律师律师林颖解释,且不说建阳光房的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这份“独享露台”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住宅楼的露台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它的使用和管理权应当为全体业主所有,而不应该为某一户独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