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所有权概念
1. 资本和所有者权益是一个概念吗
不是 资本是投入的 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等
2. 所有者权益的投入资本与投入资本是一个概念吗
1,答抄案:所有者权益的投入袭资本与投入资本概念相同。
都是指投入资本应该是指公司的实收资本,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以及对公司的追加投资。
2,注册资本,也就是股东投入的资本,包括法人处理时计入实收资本。
所有者权益中的实收资本。
答案:会计上的资本指:
A注册资本
B实收资本
3. 资本家概念最早谁提出来的
第一个使用“capitalism”一词的是英国小说家威廉·梅克匹斯·萨克雷(WilliamMakepeaceThackeray),他以此表示大量资本的所有权,而非一种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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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所有权资本的概念
借贷资本不同于职能资本的特点借贷资本不是职能资本,不是产业资本运动中货币资本职能的独立化形式,而是从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等职能资本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货币资本转化而来的。
借贷资本具有不同于职能资本的特点:
5. 什么是所有权资本
什么是所有权资本就是有权有钱,投资就是投资资本。
6. 什么叫资本性质
根据马克思的资本观,我们可以把资本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包括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另一部分包括资本的所有权和作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如果着重资本的实物性,则指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如果着重资本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则把资本看成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工具,看成是一种制度的象征。
但是,我们生活在一个特定的社会里,对资本的认识必须基于这一特定的时代及所处的社会背景之上,也就是说,我们对资本的定义必须考虑到它的社会性。在本文中,将其称为资本的特殊属性。同样,资本从有经济、社会以来就一直存在,不受社会制度限制。这种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性,便构成了资本的另一种属性,本文称之为资本的一般属性。
认识到资本的二重属性,我们对资本的认识就更深一层,有利于揭示资本的本质,为资本作出更加准确的定义。下面具体论述。
所谓资本的特殊属性,是指在特定的社会里,资本的所有权属于谁即资本的归属问题,也即资本所有者依据资本所有权享有相应权利的属性。运用到现实生活中,也就是拥有资本所有权的人,有权自主决定将资本投向何处、投入多少以及投入后如何实现收益等一系列决策,全然不受外人所干涉。虽然,有时资本所有者会把资本的管理权、经营权暂时转到别人手中,但这并不会影响到其对资本最后去留的决策。
而资本的一般属性是指资本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具有一定要实现价值增值的属性。资本,与我们日常所用的机器、衣服等东西一样,它具有物的属性,其物的属性可通过不同的形态表现出来,有时甚至就表现为一般的物。但是,资本又不是一般的物,作为资本,它必须投入到社会经济体系中,参与社会生产或经营,才能体现其增值的特性。在这种意义上说,资本不是普通的物,普通的物也不一定是资本,两者有着质的区别。而且,凡是资本,它就具有一种顽强的个性——不断增值。哪个地方更有利于它实现增值或增值量更大,资本就会流到哪里,全然不顾阶级性、地域性。事实上,资本就是按照这一规律在不停地运动着,不管这种运动形态是明显的还是不明显的,是被人们所觉察还是没有被人们所察觉,客观上这一事实是存在的。
与马克思的资本观相比,资本的一般属性是相对于马克思的资本的物质属性(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劳动对象)以及产生剩余价值属性的组合,而资本的特殊属性则体现了马克思的“资本是一种制度的象征”这一观点,只是相比之下,这一概念更加扩大,更加具有普遍性,不再仅仅限于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而且,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剩余价值这一名词已被资本增值所代替,资本的所有者也不再仅仅是少数资本家,而是扩大到全体人民。但是,必须注意到,无论资本的所有权属于谁,资本都具有不断增值的属性,从这一意义上,我们说资本的一般属性不会为其特殊属性所改变,资本的一般属性是资本存在的前提基础,也是资本的特殊属性得以存在的保障。
综上所述,我们可为资本作个如下定义:资本是社会经济生活中能够创造财富、实现价值增值的客观存在,而且,由于其所处社会环境不同,所有权归属不同,使其价值增值具有不同的内容。
7. 资本的本质是在于其所有权属于个人所有对吗
共有财产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离开具体情况泛泛地谈篇幅太长。介绍一点相关的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如下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8. 资本是指所有者权益中的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就是全部的资产扣除掉负债回外就是投资所有者答的权益。
权益资本又叫权益性资本,它是指投资者所投入的资本金,而资本金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合计,资本金合计包括企业各种投资主体注册的全部资本金。
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9. 资本和资产的区别
资产(assets):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有控制的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是企业、自然人、国家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来计量收支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收入、债权和其他。
资产是会计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共同的构成的会计等式,成为财务会计的基础。
简单的说,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你口袋里的东西,负债是把钱从你口袋里取走的东西。
资产通常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第三,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
资本:
[capital]∶经营工商业的本钱。
(l)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资本是投入(生产资料)的一部分,投入包括:劳务,土地,资本。资本是指:生产出来的生产要素,是耐用品。
(2)从企业会计学理论来讲,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生产经营,能产生效益的资金。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资本是一种可以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是一个特定的政治经济范畴,它体现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因此,资本并不完全是一个存量的概念。然而今天我们来单独研究宏观经济存量核算时,“资本”泛指一切投入再生产过程的有形资本、无形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从投资活动的角度看,资本与流量核算相联系,而作为投资活动的沉淀或者累计结果,资本又与存量核算相联系。
资产=资本+其他积累+负债。
即:资本+其他积累-资产-负债=资本权益。
价值规律告诉人们,资本总是流向高利润行业。
10. 什么是资本性质
根据马克思的资本观,我们可以把资本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包括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另一部分包括资本的所有权和作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如果着重资本的实物性,则指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如果着重资本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则把资本看成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工具,看成是一种制度的象征。
但是,我们生活在一个特定的社会里,对资本的认识必须基于这一特定的时代及所处的社会背景之上,也就是说,我们对资本的定义必须考虑到它的社会性。在本文中,将其称为资本的特殊属性。同样,资本从有经济、社会以来就一直存在,不受社会制度限制。这种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性,便构成了资本的另一种属性,本文称之为资本的一般属性。
认识到资本的二重属性,我们对资本的认识就更深一层,有利于揭示资本的本质,为资本作出更加准确的定义。下面具体论述。
所谓资本的特殊属性,是指在特定的社会里,资本的所有权属于谁即资本的归属问题,也即资本所有者依据资本所有权享有相应权利的属性。运用到现实生活中,也就是拥有资本所有权的人,有权自主决定将资本投向何处、投入多少以及投入后如何实现收益等一系列决策,全然不受外人所干涉。虽然,有时资本所有者会把资本的管理权、经营权暂时转到别人手中,但这并不会影响到其对资本最后去留的决策。
而资本的一般属性是指资本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具有一定要实现价值增值的属性。资本,与我们日常所用的机器、衣服等东西一样,它具有物的属性,其物的属性可通过不同的形态表现出来,有时甚至就表现为一般的物。但是,资本又不是一般的物,作为资本,它必须投入到社会经济体系中,参与社会生产或经营,才能体现其增值的特性。在这种意义上说,资本不是普通的物,普通的物也不一定是资本,两者有着质的区别。而且,凡是资本,它就具有一种顽强的个性——不断增值。哪个地方更有利于它实现增值或增值量更大,资本就会流到哪里,全然不顾阶级性、地域性。事实上,资本就是按照这一规律在不停地运动着,不管这种运动形态是明显的还是不明显的,是被人们所觉察还是没有被人们所察觉,客观上这一事实是存在的。
与马克思的资本观相比,资本的一般属性是相对于马克思的资本的物质属性(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劳动对象)以及产生剩余价值属性的组合,而资本的特殊属性则体现了马克思的“资本是一种制度的象征”这一观点,只是相比之下,这一概念更加扩大,更加具有普遍性,不再仅仅限于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而且,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剩余价值这一名词已被资本增值所代替,资本的所有者也不再仅仅是少数资本家,而是扩大到全体人民。但是,必须注意到,无论资本的所有权属于谁,资本都具有不断增值的属性,从这一意义上,我们说资本的一般属性不会为其特殊属性所改变,资本的一般属性是资本存在的前提基础,也是资本的特殊属性得以存在的保障。
综上所述,我们可为资本作个如下定义:资本是社会经济生活中能够创造财富、实现价值增值的客观存在,而且,由于其所处社会环境不同,所有权归属不同,使其价值增值具有不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