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表具有法律效应吗
❶ 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房屋所有权来以房管部门登记源为准
合同约定只表示有取得产权权利,不表示所有权归属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❷ 产权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就是确权书 肯定有效力的 只要不假
❸ <私有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既然是权属登记申请书,自然需要房屋登记机关予以确权登记。
❹ 房产登记和房产证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一、房产证
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房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房产证包括房产所有权证和房产共有权证,作为证书之一种,它具有以下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其他机关无权发放房产证;(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产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产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立担保物权等情况;(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产的所有权人发放;(4)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二、房产登记
房产所有权,我国现在采取登记取得、公示制度,房产所有权人以房产登记为准。因此,房产物权的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记载的内容须与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才具有证明房产所有权人的作用。例如,在房产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买受人必须在完成过户登记后才能取得房产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产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产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补发房产证。
三、房产证的两个主要作用
其一,在交易过程中,证明房产的所有权人是谁,但只能起到证明作用,不能产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买方可以根据卖方提供的房产证确定卖方是否为房产所有权人。但是,为了交易安全,买方还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登记簿,以了解卖方是否为真正的房产所有权人及其是否设立抵押等情况。
其二,约束房产登记机关,保证登记机关的秩序和安全。登记簿由登记机关制作并且由其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的权利就有被损害的危险。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必须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当房产证持有人发现房产证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不一致的时候,可以以房产证为据要求登记机关恢复登记并承担责任。
四、房产证的认识的两个误区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房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实际上,房产证不是房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它必须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登记一致。
其二,混淆证书与不记名证券的性质,以为与不记名证券一样,持有房产证就表明对房产证记载的房产拥有所有权。实际上,要取得房产所有权必须完成房产登记,当房产证持有人与房产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不一致时,不能证明房产证持有人拥有房产所有权。
假房产证之所以能够用来行骗,根本原因不在于假房产证伪造得像真的一样,而在于受骗者不懂房产证的性质与作用以及房地产交易的法律规则。因此,在房地产交易时,只要去登记机关查阅一下登记簿,假房产证便无可遁形,根本上避免上当受骗。
❺ 私下签订房屋所有权证明协议具有法律吗
协议合法有效。但是一定要去房产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没有办理过户专登记手续的情属况下,买卖房屋,善意第三人购买,并办理的房产过户手续,哥哥或弟弟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建议,根据协议尽快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决后患。
❻ 什么样的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
只要是产权明确,就可以。但是需要去房管局备案的,而且是必须要过户的。没有过户的情况下,还是没有完全的履行协议的,产权以登记为要件的。
❼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方带人去社区开了房屋所有权的证明,这种情况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总会有暴露的一天。。。
❽ 房屋所有权书面证明的法律效力如何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邱,儿子准备在2007年年底结婚,我和丈夫商量着买套二手房以备儿子结婚用。再三比较,我们看中一套位于市区中心的三居室,并很快与房主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签完合同后,张某方才告诉我们,因其不小心将房产证丢失,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有等去房管局办理挂失后,再和我们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了证明自己的话,张某还找来居委会的同志作见证人。最后,在我和丈夫的要求下,张某写下一份证明,证明房子现已转让给我们并签字。
考虑到儿子年底才结婚,我和丈夫商量先把房子租出去,补贴点家用。但几位租房人听说我们没有房产证都不愿意租房,我们将张某签字的证明书拿给他们看,他们说这证明书不能证明房子属于我们。
律师专线解答
邱女士,您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张某的签字证明文书并不能直接在法律上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变更、消灭的生效要件,具有国家公信力,依法登记的房屋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另外,《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到底归属于谁,应该看房产证本身。就您的情况而言,该房屋产权证上写有张某的名字,该房屋的产权人应为张某。因此,张某所签的证明书并不能在法律上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归您,在该房屋还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该房仍然归张某所有。
另外,《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据此,如果张某的房产证遗失,他应当向原发证房管机关办理遗失登记,在办理好补证手续后,你们再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然,如果张某所签的证明书被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审查确认该证明属实,你们也可以以此作为证明所有权的法律文书。
症结所在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没有经过法律确认的个人签字文书不能在法律上直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问题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在我国的大多数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实行土地与房屋分别登记制度,即一处房地产要办理两个产权证书,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书。在买房时,应当注意不要遗漏这两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在广州、深圳等少数城市,则是制作、颁发一个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
❾ 房产所有权声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这种自己做的声明毫无法律意义。但是所有权人同意并到产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