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车位算租赁吗
A. 小区地下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算租赁还是买卖
仅凭提问所述,无法作出判断。因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是租赁,也可以版是出让(买卖)。即使是出权让(买卖)所得,即所谓的拥有了产权,其实质也只是拥有使用权。
一、作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即使是出让(买卖)所得,即所谓的拥有了产权,其实质也只是拥有使用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是不可能拥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
二、所谓的拥有产权的车位,意味着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如果购买的车位使用权,合同明确约定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则二者在法律上效力相等。如果有期限限制的,则将来到期后,还要重新购买。这跟租赁有期限,在法律上其实又是一样的。
B. 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 是否合法
第一,这种情况下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到底能不能受到保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可能会认可,但是不能保证法院一定认可。因为除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如此转让并有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之外其他所有权的转让在我国都是由租赁的形式作出的。
第二,如果你的合同被认定为是租赁合同,你也知道是明显超过了租赁期限的,因此20年后的期限就不会受到保护。三、因为没有产权,只有合同,如果开发商与第三方另外签订这样的转让合同,那么就会产生纠纷纠缠不清。
你的个人认为是正确的,即使是租赁,你也可以转租,当然你要继续承担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
综上,你应当认识到以下问题:
1、这个车位是国有的,国家可以随时无条件征用;
2、如果这个车位的建设者是开发商,那么开发商有权利用它获得利益;
3、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变相租赁,20年以后的租赁期是无效的;第四,如果无良开发商多次出售该车位,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
车位是有产权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国有的,都是有产权证的。
(2)使用权车位算租赁吗扩展阅读:
物权法中的第六章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C. 车位使用权和租赁权的区别
使用权是指承租方说的,租赁权是针对车位的出租方,即产权人或管理人说的。
D. 使用权车位和产权车位什么区别
1、使用年限不同:
使用权车位:车位只有20年使用权。
产权车位:车位有70年产权。
2、交易性质不同:
使用权车位:不可交易
产权车位:可以交易
3、所享权利不同:
使用权车位: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产权车位:产权人通过产权登记的方式,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
4、所属人不同:
使用权车位:一般是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
产权车位:属于产权人,有产权证。
5、缴费方式不同:
使用权车位:根据物业或开发商签署协议,一月、一季度或者一年缴费一次。
产权车位: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
(4)使用权车位算租赁吗扩展阅读:
住宅小区各种类型车位的权属情况如下: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3、小区地上车位,建造于小区地上空间,是为了满足临时停放车辆而设置的车位。地上车位又分两种,一种是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一种是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 车位知识:产权车位和租赁车位的区别
产权车位指的是个人拥有车位的产权,有车位产权证明。与商铺、办公用房专一同称为“非住属宅用房”,这种车位与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一样,可以买卖,能办产权证,也能办国土证,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租赁车位也叫使用权车位,是拥有此车位的人只有车位的使用权,产权不在个人手中,故没有产权证,不能买卖。只可以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一般签署的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并非车位买卖合同。
也就是说,个人拥有车位产权证明的车位才能出售,而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则不能出售,这就是最大的区别了,满意请采纳,谢谢!
F. 购买车位合同上写的是使用权,合理么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G.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属于租赁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你的车位有产权登记证的或尚未办理以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的,属于依法有效的买卖合同。
你的车位没有产权登记证的或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合同,也不属于租赁合同。
H. 产权的车位,和使用权的车位有什么区别
1、车位产权年限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内车位所在的土地容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不用担心该车位使用年限问题。简单来说,就是指这个车位可长期使用,且有证件证明的。
2、车位(车库)的使用年限使用权其实就是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是一种租赁行为。这种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停车位租赁合同,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在签合同时首先要问清“年限”。也就是说,使用权车位是指这个车位只有使用权,一旦期限到期,就需要重新继费,不然就不能使用了。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卫生间、走廊、过厅、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