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名词解释
㈠ 通俗的说建设用地使用权什么意思
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一个必备手续,意思是建设局赋予开发商可以使用该土地建房子的权力,与购房者无直接的关系!
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
就我的理解应该是1:“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只是用益物权.土地还是国内家的,只是允容许你使用而已,一般居住用建筑使用年限70年,综合用地的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划拨的土地没有使用年限,前提是国家不用,国家征用时可以随时无条件征用.
2根据物权法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 因合法建造等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只是一般规定,现在的公房就属于"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房子是你的,但土地使用权不是你的.
4当然是国家或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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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其出让原则和出让方式如何
1、含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专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属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2、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
协议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招标和拍卖,应当先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招标、拍卖公告,通过招标、拍卖程序,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㈣ 简答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使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复行使”是制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2、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3、如果在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当事人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做了限制,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得转让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㈤ 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土地在农业耕种这一范畴的使用,如土地承包耕种;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指建设房子(建筑物体)的使用,如宅基地。
㈥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与联系分别是什么
1.含义上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的土地的,而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使用者向国家交付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用途主体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家的土地之上的物权,使用集体土地来进行建设的,而国有土地权的主体则是政府。
3.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保存建筑物或者其他工作物的,而国有土地权是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便可以使用,无目的而言。
㈦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其出让原则和出让方式如何
您好,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内定期限内让容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协议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标和拍卖,应当先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招标、拍卖公告,通过招标、拍卖程序,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