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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的抗辩

发布时间: 2021-02-12 02:41:10

A.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抗辩点主要有哪些方面

1.对于因专利侵权纠纷而产生的权属抗辩?依据专利复审委对被告作为请求人所提起的无效宣告申请的受理?应当中止本案的审理。这种情况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2.对于被告以他人名义提起权属抗辩的?虽证据不确凿?但尚属充分?且他人也请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适用中止审理程序。因为证据是否确凿的问题往往很复杂?有待在另立的确权之诉中审理。这样做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3.对于被告以他人名义提起权属抗辩?他人如果已表示原告的权利归他人?但又不愿意参加到本诉中来的?按他人放弃诉权对待?告知其不参诉之后果?并可以同时确认被告此方面的证据不确凿而驳回被告的权属抗辩。理由有二?其一?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往往复杂难断?如他人不到庭?只凭被告一说、他人一讲?不可能理清。其二?当事人参诉与否是决定被告权属抗辩成败之关键?如不参诉则意味着被告的权属抗辩已落空。此时不能适用中止审理程序?更不能就此确认原告不享有诉权?应继续本案的审理。4.被告如以原告的权利属于自己为由抗辩的?则不适用中止审理程序?因为没有新的诉讼法律关系产生?没有一案要待另一案审理结果而定的情况存在。这时产生的确权问题属于本案需审查的事实内容之一?无需另案审查。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除了侵犯我国民法通则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侵害)(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就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发生的诉讼,简称权属纠纷(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就知识产权的取得、转让、使用等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在取得环节与权属诉讼有交叉2、知识产权行政诉讼(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行政机关确权,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当事人对该确权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裁判机关(即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该复审决定(其实质是行政裁判)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2)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引起在知识产权确权和转让、使用过程中,确权机关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对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3)由地方知识产权治理机关行政执法引起对于具有知识产权执法权的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调解,相对人对该处罚或者调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我国刑法规定只有以下七种行为构成知识产权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他人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可以协助被害人(权利人)进行举报启动公诉程序,可以代理被害人提起自诉,也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4、知识产权仲裁主要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中,特别情况可以在权属或者侵权纠纷中根据事后协议选择仲裁挑战一:导致诉讼动机多样。传统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合法权益。受知识商业化影响,当事人开始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以获取市场竞争有利地位。在案由选择上除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外,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纠纷等亦为当事人常诉案由。挑战二:导致批量案件增加。为增加竞争对手赔偿压力,部分当事人选择在特定时期内集中诉讼批量案件。一旦原告赔偿请求获得支持,竞争对手将面临巨大的赔偿压力,直接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批量案件增加亦导致法院审判压力的增加,人案矛盾进一步突出。挑战三:导致调解难度加大。部分原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无合作动力,在诉讼中缺乏调解的诚意,明确拒绝调解;即使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或者已初步达成和解协议,在最后签字或履行阶段亦往往搁浅。调解反成当事人拖延诉讼的手段,增加了法院调解难度。挑战四:行业发展对诉讼影响较大。行业发展直接影响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当前核心区内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业仍处于发展调整期,利益分配不均衡,利益争斗加剧,如视频网站、数字图书馆等案件集中反映了相关行业的特点。因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引导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B. 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抗辩事由是什么

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抗辩事由,当音乐人有了自己的音乐作品就会拥有其著作权,不过对于著作权的抗辩事由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清楚,这我是比较重要的法律规定。那么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抗辩事由是什么?音乐作品著作权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抗辩事由:1、无过失抗辩一般来讲,被诉侵权行为人既无侵害的故意,也无过失而造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如采用的作品已经进入公知领域部享有著作权,如侵权人本身不具有过错。根据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45条第2款的规定,在侵权人不知或者不应知自己的行为属侵权行为时,可以责令行为人返还所得利润或支付法定赔偿额,或者二者并处。这是不当得利所形成的民事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抗辩音乐著作权案件中,著作权所包含的各项权利,都有独立的权利内涵,在此过程中虽然每一个权利都可以独立成为一个权利请求,但音乐著作权侵权往往是因多数人在不同的阶段所形成的侵权行为。这些主体的行为具有客观关联性,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应当共同承担连带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3、合理法定使用合理法定使用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有关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

C. 知识产权法中如何从侵权人角度看侵权人的抗辩理由

根据知识产权法中,具体的发如《著作权发》中规定了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等抗辩事由。
纵横法律网 詹定东律师

D. 著作权侵权该怎么起诉

著作权侵权该怎么起诉,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那么著作权侵权该怎么起诉?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该怎么起诉?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第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第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第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4、选择管辖法院作为原告,选择法院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5、起诉前的措施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保障等。6、立案、准备开庭7、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以及提交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和原告声誉受到损失的证据。

E. 著作权侵权可以适用现有设计抗辩吗

软件著作权侵权抗辩指诉讼程告面原告要求其承担软件著作权侵权责任诉讼请求作其行属于侵权行或应承担民事责任抗辩软件著作权侵权抗辩理由哪些呢面由律快车编本文详细介绍 1、合理使用根据律规定必经著作权许偿使用其作品行 2、权利同意包括权利明示同意推定权利同意订立许使用合同等 3、著作权效作品已经保护期或依禁止版、传播作品 4、效完权利主张侵权经济损失能自权利提起诉讼起向前推算两超两予保护 5、定许强制许该使用属于著作权规定定许制度强制许使用制度 6、未达侵权程度引用并未达著作权规定抄袭程度并注明引处 7、非保护象告使用原告作品思想并未形式引用 相关条链接 著作权 第二十二条列情况使用作品经著作权许向其支付报酬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侵犯著作权依照本享其权利: ()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已经发表作品; (二)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作品适引用已经发表作品

F. 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是什么?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侵权著作权就是侵犯著作权的一项或多项权利的行为。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是什么侵犯署名权的行为,就是将合作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作品发表,或没有参加创作,以不正当手段假冒合作作者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或以不正当手段改变或删除作者署名。侵犯发表权的行为,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侵犯修改权或保护作品完整权,如歪曲或篡改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出版等方式使用他人的作品,并不支付报酬。当然,法律也规定了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不认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纠纷主要包括三种形式:著作权侵权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和著作权行政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G. 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抗辩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面对原告要求其承担软件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而作出的其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或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抗辩。那么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1、合理使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地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2、权利人同意。包括权利人明示同意和推定权利人同意,如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等。
3、著作权无效。如作品已经过了保护期或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时效完成。对权利人主张侵权的经济损失,只能自权利人提起诉讼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超过两年不予保护。
5、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该使用属于著作权法上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和强制许可使用制度。
6、未达到侵权程度。引用并未达到著作权法规定的抄袭的程度,并注明了引处。
7、非保护对象。被告使用的是原告作品中的思想,并未在形式上引用。
相关法条链接
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H. 在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中,被告提出原告主体不适格的常见抗辩理由有哪些

您好,首先,原告必须是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享有人,否则无权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在这个问题的解析上,著作权侵权案件比合同案件复杂得多,具体分析如下:
1.作者
作者通常是著作权人,有权提起侵权之诉。但是,作者与著作权人身份发生背离的情形也不少见。在这些情形下,如遇著作权侵权发生,作者无权起诉。比如:
(1)委托作品、职务作品等特殊作品。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委托人或者作者所在单位享有权利的,作者不是著作权人。
(2)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依法转让著作权后,其著作权依法由受让著作权的人享有。如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在转让前,则由原著作权人起诉;如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在转让后,则由受让人起诉。值得一提的是,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未转让著作权、只转让诉权或维权权利的情形。大陆法系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诉权是派生于实体权利的,不转让实体权利,只转让诉权或维权权利是无效的。
(3)著作权许可使用。根据许可使用的类型不同,有权起诉人的身份相应不同。
《商标司法解释》第3 条规定,《商标法》第40 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3类:①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②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③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第4 条规定,《商标法》第53 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2.著作权人授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中国音乐 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著作权人的授权,以信托方式管理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3.著作权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取得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其中的财产权部分可以继承或者遗赠。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著作权的人有权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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