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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税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1-02-11 13:33:20

版权和版税是什么

版权(英文名称:right)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内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容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

版税是一种付酬方式,它是指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的一定货币份额。从广义上说,也有人将版税视为稿酬的一种。版税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出版版税、上演版税、录制版税、复制版税和公共借阅版税等种类。其中以出版版税为主要的适用方式。版税一词是个舶来词,是在20世纪初从英文单词 royalty翻译过来的。

㈡ 数字版权收入缴什么税数字版权收入缴什么税,税率多少

您好,版权税,我们国家并没有制定版权税。国家只是对版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指个人)。版权收入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㈢ 版权税专业解释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为您解答:
版权税是出版方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专模糊概念。包属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由于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征收,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版权费。如果是税,那一定是要上交国家的。从稿费中扣除的费用,则是出版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替国家扣除的作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将稿费作为一次性收入,按其总额的20%代收上交税务部门。

㈣ 版税是什么意思,怎么算的

版税,又称版权使用费,是知识产权的原创人或版权持有人对其他使用其知识产权的人所收取的金钱利益。使用拥有版权、特许权、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人士便可能需要付版税。一般而言,为了能够取得复制或演出作品的权利,即会支付给作品发明者或创作者款项作为版税。
版权使用费对于版权持手人而言,这是一种收入。在多数的国家,此项收入都要支付税赋的,形式是预扣所得税。

㈤ 版权税怎么缴纳的

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稿费,实际上包括了各种通过文字作品来获得的报酬。不光是报纸书刊用的文字,也包括了诗歌、戏曲、影视、广播等。

版权税是出版方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模糊概念。包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由于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征收,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版权费。如果是税,那一定是要上交国家的。从稿费中扣除的费用,则是出版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替国家扣除的作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将稿费作为一次性收入,按其总额的20%代收上交税务部门。以下是国家出版局关于稿费的有关规定,供您参考。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第一条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第三条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四条支付报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

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

㈥ 音乐版权税如何缴纳

义务教育的教材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使用,但应支付使用费。具体许可使用费可以咨询音著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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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版权税是什么应该如何计算

版权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
受版权保护的许多创作性作品需要进行大量发行、传播和财政投资才能得到推广(例如:出版物、录音制品和电影);因此,创作者常常将其对作品享有的权利出售给最有能力推销作品的个人或公司,以获得报酬,这种报酬经常是在实际使用作品时才支付,因此被称作版税。所以版权税如何计算,要看当事人的具体协商了

㈧ 有关版权税的问题

漫画、视频或音乐类,是不是自己原创出来的?如果非自己原创,那专么必须找到该原创者申属请授权,并交纳一定版权费用(毕竟后面要推销出去,所以属于商业行为)。自己不会制作找了软件开发公司,也要缴纳制作费呀。至于税,既然有盈利,该交还是得交。你是要做这方面东西吗?

㈨ 版权税是什么意思 是一种税赋吗

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稿费,实际上包括了各种通过文字作品来获得的报酬。不光是报纸书刊用的文字,也包括了诗歌、戏曲、影视、广播等。
版权税是出版方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模糊概念。包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由于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征收,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版权费。如果是税,那一定是要上交国家的。从稿费中扣除的费用,则是出版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替国家扣除的作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将稿费作为一次性收入,按其总额的20%代收上交税务部门。以下是国家出版局关于稿费的有关规定,供您参考。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

第三条 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四条 支付报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
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
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等作品,不适用版税付酬方式。
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第五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应在出版合同中与著作权人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

第六条 基本稿酬标准

(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二)演绎作品:
1.改编:每千字10-50元
2.汇编:每千字3-10元
3.翻译:每千字20-80元
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巳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七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支付报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末尾排不足一行或占行题目的,按一行计算。
诗词每10行作一千字计算。每一作品不足10行的按10行计算。
辞书类作品按双栏排版的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
非汉字作品,一般情况按相同版面相同字号汉字数付酬标准的80%计酬。
报刊刊载作品,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第八条 印数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
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原创作品和演绎作品均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年累计中数超过10万册的,对超过部分按基本稿酬的0.2%支付;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书等作品,年累计超过10万册的,对超出部分按基本稿酬的0.3%支付。

第九条 版税标准和计算方法
版税率:
(一)原创作品:3%-10%
(二)演绎作品:1%-7%
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巳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版税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十条 一次性付酬标准
一次性付酬标准可参照本规定第六、第七条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权人可以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预付总报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出版,出版者应在六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应在重印后六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

第十二条 采用版税方式付酬的,著作权人可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向著作权人预付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作品发行后出版者应于每年年终与著作权人结算一次版税。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第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没有与著作权人签书面合同,或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约定付酬方式和标准,与著作权人发生争议的,应按本规定第六条或第九条规定的付酬标准的上限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不得以出版物抵作报酬。

第十四条 出版社对其,除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五条 出版者已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由于非著作权人原因导致作品未能出版 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者应按合同约定使用作品付酬标准的 60%向著作权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出版社应在六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满六个月,既不与作者签订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出版社应按第六条规定的同类作品付酬标准平均值的30%向作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将书稿退还作者。

第十七条 报刊刊载作品,应在刊载后一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十八条 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按每千字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付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纯理论学术性专业报刊,经国家版权局特别批准可适当下调付酬标准。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

第十九条 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基本稿酬标准为可变标准,国家版权局将根据国家公布的物价涨落指数和书价涨落情况,不定期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作者自费出版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出版社、报刊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本规定的付酬办法,并报国家版权局备案。少数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或情况特殊的出版单位,经国家版权局特别批准, 可适当下调付酬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的有关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同时废止。

㈩ 企业取得版权之后,经营中需要交税什么税

你说的这个问题,是属于知识产权和纳税实务范畴。

我的看法如下——

1、“企业取得版权”,一般来说,企业取得的版权,即“著作权”。

2、企业取得著作权,用于经营的,著作权本身无需纳税。我们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尚未对企业持有著作权征税的规定。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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