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原理
1.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重要概念和原理的整理
吴汉东的《知识产权法》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开设专业主干课程的通知要求,由国家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全国政法院校和实践部门一流的法学教授和专家合力编写而成的。
包括如下重要概念和原理:知识产权法概述、著作权法律制度、著作权客体、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内容、著作权取得和期限、邻接权、著作权限制、著作权利用、著作权管理、著作权法律保护、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专利权客体 、专利权主体、专利授权条件、专利权取得、专利权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权内容、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权转让、专利权限制 、专利管理和专利代理、专利权法律保护、商标与商标法概述、商标的构成 、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权、商标注册的无效、商标权的利用 、商标权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 、商业秘密权 、厂商名称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植物新品种权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概述 、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国际组织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公约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制度。
2. 专利制度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1.专利制度的起源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基本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的专利法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专利法的雏型。2.专利制度的发展(1)1623年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并于1624年开始实施。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了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利制度更趋于完善。
3. 以专利制度为例,论述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原理
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原理,在《专利法详解》中有相关内容: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长期依靠奖励制度来鼓励发明创造,实行的是所谓“一家开花,百家引进”的体制,也就是发明创造做出后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都可以无偿地予以使用。在这种体制下,发明人得到的回报是获得奖状、奖章、奖金等奖励,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不能从发明创造的实施中获得经济效益,因而也就无法回收为完成发明创造所作的投资。这种状况不利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因此,虽然国家年年拨款搞科研,年年拨款奖励发明创造,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总不是很多。
国内外的经验都证明,为了更为有效地鼓励发明人多发明创造,国家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使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能够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对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保证了专利权人享有优越的竞争地位,能够帮助他们收回完成发明创造所付出的投资,国家往往不需另外花钱奖励,就能促使发明人公开新的技术,为公众及时输送有用的技术信息,丰富人类知识宝库。美国前总统林肯有一句名言,即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增添利益之油”,这个比喻是很恰当的。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够产生良好的技术效果和社会效果。只有取得效果的发明创造才应当得到社会的回报,这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如何正确、公正地评价发明创造能否产生效果以及能够产生何种程度的效果,却是我国过去一直在努力,但结果却始终不甚理想的一件事情。而这一点正好体现了专利制度和过去的奖励制度之间的高下。在专利制度下,专利权人获得经济利益是通过自己实施专利、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以及制止他人的侵权行为来实现的。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有价值由市场来决定,专利权是否值得保留由专利权人自己来判断,而不是由某些人或者某个机构以审核、鉴定的方式予以评判,因而其结果也就更为公正和客观。换句话说,专利制度的运作方式确保“利益之油”能够有选择性地增添在价有所值的“天才之火”上,这是专利制度的突出优点之一。”
4. 知识产权与制度创新的辩证关系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专成果所享有的财产属权利”。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是各种智力创造和技术创新的成果,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等。可以说知识产权是一个制度,而创新是一种活动;但是创新和知识产权制度又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相互依存。
首先,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实际上是受法律保护的智力财产,是人类智力成果的权利化,如果没有智力创造和技术创新,就没有知识产权。其次,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核心。成果的创新推进了技术和设备的发展,此时产权的归属就上升到一个重要的核心位置,在实现创新之后首要的部分就是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归属。接着,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两者依存关系的一种重要保障。因为有了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创造者的创新成果最大限度的得到合法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够不断的健康发展,从而继续促进社会上的创新创造成果的不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