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法授权
㈠ 如何保护著作权
第一步,给剧本做版权登记,通过版权登记证书先确立版权归属,给剧内本做初步的保护。容最好是每写完一章剧本就先用时间戳做个确权,等剧本完结之后,再做个版权登记。我建议你在各省市的版权局做版权登记,首先在省市的版权局登记价格是免费的,其次在当地做提交材料之类的比较方便。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权利归属证明
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作品说明书(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个方面写,并签字)
登记周期:一般为1个月
注意:提交资料前最好了解清楚每一个资料的格式、要求、署名等细节,一旦有一份资料需要补正,就会耗费更久的时间,可能是2-3个月才能拿证。
第二步,剧本假如要卖给影视公司拍摄,需要签订合规的授权协议,包括授权的权利是什么,期限有多久,授权范围是什么,并且明确授权到期后,影视公司若继续拍摄需付出什么条件,或者支付多少金钱。
㈡ 著作权的侵权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分别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专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属作品;摄影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㈢ 著作权可以许可给多个主体吗即使许可了还可以自己使用吗
著作权人一旦将作品申请了著作权,不但自己可以使用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这是著作权包含的一种权利之一。著作权包含的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追续权是指美术作品的作者及其继承人从其作品的公开拍卖或经由一个商人出卖其作品的价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的权利。确认和保护追续权旨在救济和补偿作者在上述情况中承受的不公正待遇。
14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时应当签订协议,以保障自己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㈣ 承揽可以著作权侵权构成合法来源吗
您好,“合法来抄源”,一般认为袭应是指使用者、销售者、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被控侵权产品,或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行为。因此多数学者认为认定“合法来源”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主体适格,二是客体符合,三是主观上“不知道”,四是客观上来源合法。
一般情形,符合以上4个条件的,则构成合法来源。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㈤ 受他人委托创作,著作权归谁所有
该题字的著作权应归你叔叔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双方未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该电视剧组托我叔叔创作片名,但未对该作品的著作权进行约定,因此我叔叔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而剧组作为委托人,可以在双方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该作品。所以,剧组只能将该作品作为片名在电视剧中使用,而剧组却将其授权给出版社使用,由于其不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显然不具有授权的资格,所以出版社从电视剧组处获得的授权时无效的。出版社未经你叔叔同意而使用其作品,侵犯你叔叔的著作权,理应停止侵害,赔偿其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按照著作权法第是七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规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第二十条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㈥ 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
这个其实还是比较复杂。
作品(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等)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就是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使用(这里的“使用”不是指阅读,而是指发行、放映、网络传播等传播性质的使用)。
既然受法律保护,为什么经常会看到类似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等声明呢?不是多此一举吗?那是因为著作权法规定了两块例外:
1.合理使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经许可,不付报酬;
2.法定许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经许可,但是要支付报酬。
而对于这些例外中的一部分,法律又规定了例外:著作权人如果特别声明必须取得许可,那么就必须取得许可。
比如,法律规定,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登载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要支付报酬)。但是,如果权利人专门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那么转载时就要取得许可,否则侵权。
再说你提到的那个声明:
这个声明有不恰当的地方:
1.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人可以传播。上面的声明提到“新闻信息”,没有意义。
2.单纯的下载并没有造成权利人的利益损失,没必要也不能禁止。凡是浏览该网页的人都进行了下载,这个能禁止吗?
最后,“包括但不限于”的意思是,这个网站中有很多种作品,声明人进行了列举,如图片、文字,但是他的列举是不完全的,可能还有其他的,比如音乐,同样禁止转载。他的意思其实就是网站的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