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平排他性
❶ 物权的排他性、独占性、追及力,分别怎么体现出来的急!在线等!
一、物权的排他效力
物权的排他效力是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和内一物之上不得设立容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主要表现一物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同一物上不得设立两个以上用益物权、同一物上设立两个以上担保物权时依先后顺序确定效力。
二、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优先原则,即指同一物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存在,或者该物权的标的物也为债权给付的标的物时,成立在先的物权有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的效力,物权则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物权优先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同一物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存在时,成立在先的物权有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的效力。
第二、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也有债权时,无论物权成立于债权之前或之后,它均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三、物权的追及效力
追及效力是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追及效力不是绝对的,也要保护善意第三人。
四、物上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是物权人对物的支配因受到他人妨碍而出现缺陷时,为回复其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而产生的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❷ 怎么去理解民法中物权的拍他性
物权是排来他性的权利,物权为权利自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故必然具有排他性。
首先,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物上权利之行使的干涉,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例如,一间房屋上不能同时有两个所有权,一块耕地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的排他性,说明了物权不仅是人对于物的关系,而且还具有人与人的关系。但是,在共有关系上,只是几个共有人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并非一物之上有几个所有权。在担保物权中,一物之上可以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设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有先后次序的不同。因此,共有关系和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并存与物权的排他性并不矛盾。
❸ 所有权的排他性与共有关系是不是矛盾啊
并不矛盾,共有不是多个人对同一物享有多个所有权,而是多个人对同一版物享有一个所权有权,而在所有权内部有份额之分(共同共有份额是潜在的)。也就是说,所有权依然是一个,只不过有份额之分,当然,各个共有人在行使共有时权利及于全部而非仅仅基于份额
❹ 所有权的含义及其特性,类型
一、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二、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性:
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这称为所有权的弹力性。
第五,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例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5年期限,过此期限则所有权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存续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
第六,所有权具有观念性。观念性,是指近代以来,所有权的存在已具观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对所有物的现实支配为必要,发生了重要的从所有到占有“所有人支配观念”的转化——把所有权行使带来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为重要的观念,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属于“所有人实现利益观念”的范畴。
第七,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当无差别给予保护的物权属性。在我国《物权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所有权平等原则。
三、所有权的分类:
(一)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5、无线电频谱资源;
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
7、国防资产、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
(二)属于集体所有的有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❺ 所有权有哪些特征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从性质上来说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对世性。
❻ 所有权具有排他性,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为何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名字
前提是原所有权人同意,也就是意味着他自愿放弃了自己的部分所有权,每一个权利人只对自己拥有的部分具有排他性。
❼ 民法中共同所有权与所有权的排他性有无矛盾
不矛盾,共同所有权对外是一个整体排他性权利,相互之间并不排斥,只是在共同所有人分割所有物时才有实际意义。共同所有权时所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