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劳动合同
Ⅰ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和承包合同
劳动合同与企业承包合同的区别
在企业法中,承包合同分为企业外部承包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其中企业外部承包合同,也可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在承包经营合同中,合同当事人双方分别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合同内容以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核心;而在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则分别为企业和职工,合同内容是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
2、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合同目的不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采用责任制的方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企业效益,而劳动合同目的主要是确立劳动关系。(2)合同内容不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以经营管理责任制为主要内容,而劳动合同则以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为内容。(3)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身份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作为劳动者在其承包经营范围内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只是劳动者和被管理者。(4)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责任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要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成果负责。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只对本人所担负的生产经营任务负责。(5)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收入性质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其劳动报酬收入兼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劳动报酬性质。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其所获得的收入只具有劳动报酬的性质
Ⅱ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内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容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合同看清楚后再签订,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双倍工资”的处罚,劳动者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有利于企业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Ⅲ 解除劳动合同后,只有有使用权的单位住房会被收回吗
您好,会收回的。不是单位员工,当然不能享受员工住房待遇。
Ⅳ 劳动合同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1,一般都是用人单位代为交纳。也有自己去申报交纳的。
2,单位交纳的话,给你钱是税后的工资。10万-税额=你实际拿到的。
个人交纳的,单位支付全额即10万元。
具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计算。(见附表)注意是累进税率的。
3,劳动合同不需要担保人。
附:《个人所得税法》部分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Ⅳ 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有何好处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内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容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合同看清楚后再签订,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双倍工资”的处罚,劳动者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有利于企业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Ⅵ 劳动合同的签订
1、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无权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从“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法律要求来说,你公司没有履行责任,并应该为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劳动法保护弱势群体,作为劳动者的你自然属于被保护对象。因此,你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你需要的时候,可以作为支持你的依据。也就是说,只要你需要,就可以依此要求公司履行义务,如果你反对,这份合同就是废纸一张。
3、拥有这样的合同对你是十分有利的。这也是你公司违反劳动法所必然面临的后果。
4、本着待遇水平依照工作所在地的原则,你的社保和公积金等等,原则上都应该依照北京的标准。不过如果你原意,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可以请求按照最有利于你的情况加以判定。届时,与分公司间的劳动合同将视为无效,结果是你与总公司之间存在实施劳动关系,而你是被总公司派往北京的,其间相当于出差。
5、如果公司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而将你解雇,你有权要求北京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仲裁,因为你的实际工作地点在北京,法律程序也会支持你。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到上海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这是你的权利。
6、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应该签订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后,公司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超过一年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这种情况持续到2008年2月1日,你将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如果持续到2009年1月1日,公司将被视同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无合同终止日期)。
7、综上所述,你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尽管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但对你却最为有利。
衷心祝愿你工作顺利!
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各款、项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订立的文本能有法律效力吗
1、对于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回式和其他形式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借款人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保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您所说的情况不是很明确,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予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