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所有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以下权利的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可以转让,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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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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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如果是剧本、小说、漫画需要登记著作权,可以上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DCI体系示范平台——云莱坞上登记。线上可以完成全部流程,而且没有费用,可以获得版权登记证书。
『贰』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在作者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会依法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我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管是否发表,都会依法享有著作权。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一下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首先,著作权的转让惹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换,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能够使用它,也能够处罚它,并得到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无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得到的仅仅是在特定要求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罚权受到商定要求的严格限制。其次,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时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做法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借口,如合同违法、显失平等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肯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期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大致为以上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叁』 著作权转让的特点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肆』 著作权转让是指什么,著作权转让合同内容有哪些
您好,一、著作权转让是指什么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把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部分。既然著作权中存在财产权的内容,应该允许其转让,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录音制品公约》等,因此法律上允许著作权转让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2001年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第10条和第25条明确规定了著作权转让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伍』 著作权转让和授权是一回事吗
是两回事。
转让只是把著作权卖掉,之后著作权人就失去了全部的权利。授权是指著作权人把权利授权给他人,自己仍保留著作权的所有权。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公开表演权、播放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整理权和注释权等或者是其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权能,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的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行为。其法律后果是,著作权一经转让,出让人便丧失了该权利。因此,确切地说,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财产权的转让。
著作权的转让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作者的著作人身权问题,根据著作人身权的性质其显然是不可转让的。国际上对此大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主张。以德国为典型代表的部分大陆法系国家主张一元论,即著作权是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机组合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于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所以其他著作权也不可转让;英美法系国家则主张二元论,将著作权划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部分,其中著作财产权可以脱离著作人身权而部分甚至全部转让给他人。我国在著作权转让问题上,采取了二元论的做法,著作权法将著作权明确地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在规定单纯的著作人身权永远属于作者的同时,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著作财产权利,并可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获得转让报酬。
『陆』 著作权转让和授权是一回事吗
著作权转让和授权不是一回事。两者都是需要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完成权利的授予或转让。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权利移转的性质及主张权利的依据等方面。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
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
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
(6)著作权的所有权转让扩展阅读:
著作权转让以及许可使用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约定的形式,在约定的时期内、范围内使用自己作品的行为。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分为一般许可和专有许可,其本质的是一种合同债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许可的权利人是被认为不会被侵权的,所以不会获得主张侵权的诉权。
而专有许可虽然本质上也是一种合同债权,但是专有使用权许可会使著作权人也失去利用该作品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此时如果专有使用权的权利人也不能获得主张权利的诉权,则难免出现权利得不到公权力保障的情况。
因此,在我国著作权法对该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法官自由裁量接受专有许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案例是比较常见的。
而著作权的转让,则指著作权人将其合法享有的一项或多项著作权,通过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所有。由于著作权是一种对世的权利,受让著作权的受让人,明显是可以随之得到主张权利的诉权的。
但此时容易出现著作权重复转让的冲突问题,就会涉及到民法范畴的善意受让、对抗第三人等方面。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规定了著作权许可使用、转让合同是可以进行备案的,但是至于备案能在产生纠纷时产生什么作用,并未作进一步的规定,这方面有待进一步的立法完善。
因此,在版权运营的过程中,参与运营的各方要认清各自的需求,正确的签订规范合同,进行合同备案,为各自的合法权益建立最大限度的保障。
『柒』 著作权取得转让是什么著作权取得转让要注意什么
著作权取得转让是什么?著作权取得转让要注意什么?对于著作权是作家最重要的权利保障,在法律上对于著作权的取得和转让都需要经过相关的流程办理,同时也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这就是本文需要为大家做的相关介绍,对于不清楚的朋友就需要看仔细了。著作权取得转让是什么?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著作权取得转让要注意什么?(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关于著作权取得转让是什么?著作权取得转让要注意什么?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版权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捌』 著作权、版权转让是永久期限的吗
著作权、版权转让的形式,通常以著作权、版权所有人将其全部版权权利转让予他人,简单的说,就是将该著作权、版权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以后,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并且是在整个版权的保护期限内,等于永久性的著作权、版权转让,包含人身权的情况下,人身权不可转让。其中著作权、版权转让也可是有期限的,或在某一段时间内的版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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