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和所有权人
1. 店铺所有权问题。
从法律上讲,依然是C的。
虽然前后有过数次转让,但都是债权行为,而非物权行为;换句话说,转让合同有效,但不发生物权效力。
《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以上物权法条款,即为依据。
2. 淘宝店所有权的问题
1,淘宝单方面是根据用户身份来确认店铺的所有权的2,如果诉诸法律,该店铺应版该属于婚后财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拥有!3,我还是觉得适当的给双方冷静下,你们有着不错的收入何必闹的那么僵,和气生财,最后祝你和你爱人早日和好如初!
3. 合伙开的店,店铺所有人和最大股东有什么关系,谁能牵制谁
1、你已经与你朋友进行了股份转让,并有转让协议、合同;
2、即,你只内有经营权,与营业容执照法人是谁,没有关系,你没有所有权;
3、你在经营过程中,对该经营实体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没有任何处置的权力;
4、至于他还欠你一部分钱没给你,你可以要求不能变换执照法人,或是让其出具欠据的形式处理与所有人的权益关系。
4. 我和朋友开了个店铺,营业执照是我的名字。我没拿钱,只是出力。对于这个店我有什么权利,店的所有权是谁
法律上应以执照上所载的经营者为准,是谁的名字,该店就应该是谁所经营的回,你答的名字既然在执照上,你就享有对该店铺的权利,包括变更、收益、处分、关闭等。至于具体经营者是谁,要以执照所有人和具体经营者之间的协议为准,转让的话如果被认为是借用执照给他人,有可能还会导致相应的处罚。如果没有转让协议或者相关的书面内容,则需要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由拆迁导致的纠纷。
5. 店铺的所有权的问题。
其实回答你的问题需要你理清几个概念:
1)公司的法人代表不一定就是公司的所有专人,比如国有公司他属的实际所有人是国家,这时的法人代表只一个执行人。
2)公司财产与法人代表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国有公司,他们的就是管理的关系。
3)怎么证明公司的所有权,要明确实际的出资人。
因此,对超市所有权的判定,其实就是举证各方实际出资的多少。与谁签署租赁合同或谁是法人无直接关系。因此胜算是多少,你自己根据双方的实际出资额去判断。
另外,官司打下来没有赢的,都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影响经营。建议双方坐下来协商,再签署一份股权协议。
6. 商铺门前位置使用权归谁所有如何区分是否有明确规定
商铺门前位置使用权归业主所有。
根据《物权法》: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6)店铺和所有权人扩展阅读:
使用权,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运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陆法民法中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作为所有权权能的使用权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内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
他物权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运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他物权中的使用权具有特定的内容;例如地上权中的使用权仅以地上建筑或植树使用为内容,地役权中的使用权仅以土地通行或排灌使用为内容,用益权中的使用权仅以物的正常用途使用为内容等。中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土地资源使用权亦属此类。
7. 店铺的所有权是如何界定的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8. 私人店铺 所有权 和 经营权
基本上是不主张这样做。现在麻烦一点,总比将来承担法律责任要强。
纵横法律网-天津坤德律师事务所-李伟律师
9. 营业执照用的是别人的\那店铺属于跟财产是属于我吗\会不会受影响
在受让别人的店铺后,继续使用别人的营业执照,店铺和店铺内的财产虽然在本质上是由受让人掌控的,但从善意第三人来看,店铺和店铺内的财产则属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或者经营者的。如果该法人或者经营者对他人负有债务未及时清偿的,债权人是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店铺和店铺内的财产的。
另外,对于店铺转让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的规定,如果受让人在受让店铺从事经营活动中,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消费者是可以向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要求赔偿的,所以,在店铺转让过程中,转让店铺一方在转让店铺后如果不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受让一方在受让店铺后,也要及时督促转让方及时办理营业注销登记,以便规避上述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