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掉等于放弃使用权
⑴ 户口迁走了土地还在使用权归谁
我们那边如果户口迁走了,土地使用权就会被大队收回分配给新生儿或者是新迁过来的人
⑵ 宅基地在户口迁出后,使用权还在吗
户口迁出后,你就复不在是本村村民,制也就失去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
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户口迁出后,你没有权利转让和出卖宅基地,由村委会无偿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有建筑物的(房屋),根据国家物权法,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房屋)属于个人所有,你对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有使用权和支配权,赠予和出卖都可以,宅基地随房屋一起走。没有建筑物的,由村集体收回。
(2)户口迁掉等于放弃使用权扩展阅读;
2018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出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宅基地属本村村民所有,你已成为城市户口,就不该有宅基地。现在的农村政策比城市好,不建议转为城镇户口。
⑶ 户口迁出,对原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还可以
一,农村的宅来基地属自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筑物属于个人所有,当事人可以就地上建筑物行使使用权和处置权。但是对于宅基地,没有所有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⑷ 户口迁移到婆婆家,我在双方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得放弃一方吗
你好,土地使用权只能由一方,所以你必须放弃一方才可以的
⑸ 农村户口迁走土地还在使用权归谁
归集体所有,老一辈的要是没有遗嘱的话应该由当初发放土地者收回,除非你们有继承该土地户口本者。
⑹ 本人户口已迁出,是否还有享受原留的土地使用权
户口迁出的是不能享受原地的资源的!除非你的家人还有户口在当地,如果家人户口都迁走了,那当地就不会承认你是本村人了,自然没有了原来的土地使用权!
⑺ 户口已迁走,还享受房屋使用权吗
集体的土地由集体决定,看村委会的态度。我们村有的都在外工作了多年了,还留有宅基地哪。再一个,中国人都讲究家,有一种家的情结,因此农村如果宅基地充裕的话,一般都不会收回的。
⑻ 户口迁出后,土地还有使用权吗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专包经营权属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其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作出的:“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等政策精神,对全家户籍关系迁入设区的市的农户, 原则上应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其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
农户自愿申请交回承包地的,可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已进城落户并退出承包土地的,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
农民进城落户后已按相关规定退出承包土地并领取了经济补偿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
⑼ 如果一个人把户口从家里迁出去了,那他还有家里的土地使用权吗
那是抄有的啊
怎就没有了?
人的户籍在哪与他的财产在哪是没有多少联系的,
你们一定是在一个传统的观念中没有看出来,法律是公平的,不论你人在哪,你的财产就是你的财产,除了你死了.
他户口迁出去了现在他要回来盖房子,看他家的地有多少?
两个兄弟,可以一人一份
⑽ 有关户口迁出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啊
只要户口不在农村你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了,也就没有了转让权等一系列土回地上的权利答,但是有一点,现在土地法规定,土地在30年内不动,就算你户口迁出来了,在30年的期限内是还可以使用的,别人没有权利去动你的土地。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是学生,你还可以要求村里给你保留土地,因为虽然你是城市户口,但是你还是学生,没有生活能力,土地应该保留,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但可以争取,我们那边是给学生保留的!希望建议能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