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⑴ 土地征收几年内未开发,老百姓可以申请收回土地,谢谢!
老百姓不可以申请收回土地,但是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使用国有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
(一)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的;
(二)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
(三)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1)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准许建设的国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设所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
但是,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⑵ 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属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⑶ 请问,国土局因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按行政复议法第30条,应当先复议再诉讼,故我公司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市法制办处理并无不当。
当事人对市国土局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内政复议,因为市国土局容的决定实际上是市政府文件的决定,需要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法制办收到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口头告知当事人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只是规定了告知即可,并未规定需要书面告知)。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⑷ 社区小组长有权申请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行政许可
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回准,可以收回答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⑸ 关于村上分给村民的土地被村民买给外村人,村上要怎样才能收回来收回土地的报告怎么写
1、村上分给村民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的回所有权仍属村集体所有。答
2、如果村民将土地卖给外村人,从法律角度看,不仅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3、村里可将情况报告给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4、如果乡镇人民政府迟迟不处理,也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土地买卖无效。
⑹ 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法律是怎样的
土地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内府批准,可以容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⑺ 农村宅基地被收回还能再申请
目前大家越来越看重农村的宅基地,但现在宅基地审核越来越严格,宅基地被收回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有些情况下宅基地被收回就永远没有了,而有些情况下宅基地被收回还能再申请的。
除了以上说的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被收回的情况,在宅基地被收回后再申请宅基地,还有一种情况也是会被批准的。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分配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成员使用的,集体成员只要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是可以永久使用的。但有些人在申请宅基地后,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及时修建房屋,而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空闲两年以上,集体可收回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所以如果是因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而致使宅基地被收回,但现在想建房了,也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那就可以申请,这种情况集体没理由不同意的。
特别提醒:目前很多地区的宅基地特别紧张,很多人即使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申请不到宅基地,而且随着国家土地改革政策的推行,宅基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所以大家要珍惜自家的宅基地,千万不要任其荒废。
⑻ 农村土地被征用后闲置已8年,如今是否可以申请要回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已经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⑼ 如何写农村土地承包申请书
农村土地发包时,具有本村户籍的,可以依法获得土地分配。
发包完成后取得本村户籍内的,如果村集容体还有机动地,可以向村集体申请承包土地;村集体没有机动地的,将不能申请承包,只能等有机动地时或者本次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分配时,再获得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