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一致好处
使用权是指你有权使用的东西,但不一定是属于你的。所有权是指这东西是你的,你有使用和专支配属的权利。举个具体的例子: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比如70年的房子55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穴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雪,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B. 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区别:
产权是改革开放以来引入的概念,尽管它与所有权都含有依法占有财产权利的意思,但却是两个不同的词。所有权与产权在经济学意义上是有区别的:
其一,所有权是绝对或普遍的权利,即由法律赋予所有者的独占权对于任何人都是有约束力的,除了法律禁止,所有者可以自由行使对自己财产的各种权利;产权是相对权利,即它是不同的所有权主体在交易中形成的权利关系,这种由契约及其他方式规范的权利关系约束的是参与特定交易活动的经济主体的行为。
其二,产权是一组权利,在交易中是可以分解的,如房屋租赁等。当产权分解后,所有者对所有权的行使就受到了某种限制。
其三,产权与所有权相比有着更广的外延,它不仅包括通常的物权,还包括股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名誉权等其他权利形式。甚至某些不能成为所有权内容的权利,如对清新空气的享用权,也能成为产权的形式。
其四,所有权通常是指财产所有者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而产权还指人们是否有权利用自己的财产去损害他人的权益。例如,尽管甲拥有奶牛,乙拥有麦田,但除非经特别允许,奶牛无权到麦田吃麦苗,这种禁止并不妨碍当事人对奶牛拥有的所有权。这种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也是产权。
因此,当我们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效率时,就需要引入产权范畴。
产权: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所有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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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种类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所有权权能
积极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1.占有权能: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与所有人发生分离。占有权与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只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
2.使用权能: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人行使,并且使用权能仅适用于非消耗物。
3.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权利。收益权是与使用权有密切联系的所有权权能,因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结果,但使用权不能包括受益权。
4.处分权能: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
所有权的限制
民法和其他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权进行的限制主要表现为:
(1)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行使所有权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行使所有权时必须注意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
(4)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或将其他财产收归国有。
C. 使用权 所有权 支配权谁更大
就像夫妻之间,夫妻之间按照法律和人们的一般常识,夫妻之间是具有互相“所有”的关系。所以我们在小说和电影电视中常常看到男女恋人或者新婚的男女间的一句流行的对白是“我是属于你的了!” 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彼此具有“所有权”。但是,现实的夫妻之间,是否就意味着这种所有权同时就必然具有使用权和支配权呢?按理说,所有权就同时意味着具备使用权和支配权。但是,众所周知,夫妻之间的这种所有权并不必然的意味着使用权和支配权。尽管从理论上讲,所有权必然意味着使用权和支配权,但是实际的情形却往往并非是这样的。有些夫妻之间,彼此不能使用的情况是由的,却被别人使用了;有些夫妻也不能彼此支配,却被别的第三者支配了。 同样的,一所房子,你拥有房产证,从法律上房子是你所有了,按理也同时就具备了使用权和支配权。但是,国家政府一道行政命令,可能就要拆掉你的房子,让你搬迁。你也没法,你说这个房子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真的归你了么? 再有,我们国家的国有资产,按理是属于全民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主人,都是平等的所有者。可是,实际上呢?谁有资格进入国营企业工作?谁有资格享受国有资产中的好处?譬如,一个人进入大学了,那些大学的教师还有子女可以优惠读大学。请问那些大学的教职员工凭什么能享受全民资产的优待特权呢?他们一方面享受了大学这个全民资产所给与的高工资,却还要让子女享受更多的读大学的优惠?这个国有资产的性质还真正是全民的么?我们的工厂、学校、医院、国家机关,何处不是充满这种并不公平的政策和做法呢?这不是对全民所有的莫大讽刺吗?全民所有的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使用权为什么会发生分离呢?全民的所有权为何会演变为部分人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呢? 同样,人民的政权是全民所有的。但是,全民真的在这个人民的政权中享受了平等的权利吗?政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支配权是不是发生了分离?分离的原因是什么?一个与使用权、支配权相脱节的“所有权”还能叫真正的所有权么? 最后归结为两个问题:一是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为什么会发生分离以及是否需要和怎样避免这种分离?
D. 对于财产的处分权和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使用抄权,指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袭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占有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不过,有的是自己使用,有的是将使用权转给他人以获得利益.例如,相继出现的各种租赁公司,就是专门经营使用权的经济组织.
处分权,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即财产所有人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两种形式.所有人将其生活资料全部消费(吃掉,用掉),属于事实上的处分;所有人将其财产赠给或卖给他人,则属于法律上的处分.
如果你的教材是人教版的话,你可以在八年级下册的70页找到
E. 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定归企业吗
不是的,存在以下情况:
1、土地只有使用权,无所所权;
2、融资租赁的资产无所有权,只有权用权
F. 在财务处理上转让固定资产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何不同
转让固定资产使用权和所有权有本质不同,转让固定资产使用权,该资产属企业所有,转让所有权后,该资产已不属企业所有。
在财务处理上,一个属其他业务收入范畴,一个属资产增减范畴。
转让固定资产使用权后,该资产应该继续计提折旧,收益做其他业务收入等相关处理。
转让固定资产所有权,应先按批复将该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再按
具体情况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G. 产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有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
产权和使用权区别:
1、产权:所谓的“产权”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2、使用权: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集体土地使用权 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拓展资料:
产权是财产所有权的简称,表明财产的法律归属,有了产权,就可以依法使用支配处置这些财产,并取得相应的利益。
就房地产而言,大产权也叫完全产权,即该房产在法律上归谁所有,房产证就是凭证。
小产权也叫不完全产权,即只有使用权(长期),但没有所有权凭证(房产证 ),所以法律上产权归属不明确,在买卖时存在潜在的风险,价格自然也便宜一些。
H. 房产使用权与房产所有权一样
房产使用权与房产所有权不一样。
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
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的房子都是公房,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这种使用权是从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独立的财产权,这种使用权允许使用权者或者是公房的承租者在规定的一定范围内,通过特定的方式转让或者是交换房屋的使用权。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在房产市场中也存在,因为价格、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也会有购房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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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在交易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
一、权益无法保障
在正常居住情况下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布置装修都随意,但是如果遇到了特殊情况,与普通商品房的差异就出来了。一但遇到房屋拆迁、回收,将面临房财两空的囧境,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产证是个人拥有房产的凭证。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无法入户口,也没法获得其他权利。
二、无法转变为产权房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通常是因为政策原因受到优惠,所以要想从没产权的房屋转变为有产权的房屋,也要受到政策的限制。能把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的可能性极小,难度极高。
三、无法办理贷款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是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所以必须一次性全款付清,并且双方的合同只是债权债务关系,这会增加购房者的压力。从卖房者的角度看,买方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会采取怎样的手段也是意料不到的,这些会导致在使用权房的转让中出现不少的问题。
四、户口问题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无法解决购房者的户口问题,有可能买卖双方交易的时候,购房者支付了一定定金,但是对方如果不迁移户口,或采取种种方式拖延,为了拿到全额房款。到时候即使已经住进来了,但是由于现在的户主不同意,而无法将户口迁移进来。
I. 使用权与所有权有何区分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所有权与使用权区别:
1、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2、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