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壹』 林地权属有争议但林木权清楚可以先采伐林木吗
一)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二)个内人容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贰』 发生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时
一)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版民政府依法处理权;
(二)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叁』 单位之间发生的土地,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由哪一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根据《林木林地抄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1996年10月14日林业部令第1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条 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乡镇一级政府就可以进行处理了。单位之间的林权纠纷,应该由具有共同管辖权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肆』 院墙外(也村路边)栽的树按《森林法》还是《物权法》界定所有权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抄、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伍』 单位之间发生林权纠纷由什么部门调解
森林法: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陆』 由哪个部门处理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版之间、个人和单位权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柒』 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版争议,由县级以上权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捌』 发生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谁处理
答: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回。 个人之答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林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玖』 《森林法》关于营造林木的所有权归属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五条: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第二十七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9)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条:依法使用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按照下列规定登记:
(一)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二)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三)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五条: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
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六条: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
『拾』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可以调解吗
个人之间,个人与复单位之间发生的制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是可以调解的。首先,大家要取得一些共识,如:林相图的采用、历史资料的采用、调查数据的采用,等等。其次,要遵循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标准。第三,进行社会调查,主要查清林地的起源、历史沿革、边界划分和调整、转让情况。只要形成共识,调节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