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
Ⅰ 如何查询房产权属登记
《城市来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源七条明确提出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就房屋权属档案资料查询的现状而言,一般是在买卖双方去房地局办理缴税、递交过户材料时才能由房地局的工作人员在房屋档案库中查到相关的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一般情况下,房地局的工作人员不愿接待单个买售人在缴税前的查询行为,如果每个欲购房的个人都来查询,将会增加很大工作量,如果需要查询,还需要递交申请资料,手续相对繁琐。而依据最新通知的内容,以后其中约定的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以及相关国家机关和机构在必要的情况下都可以查询房屋的权属登记信息,包括房屋的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Ⅱ 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证就是《复房屋所有权制证》的简称,依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实施),对于新购、置换、持有人要求的、已经全部有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给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
⑴封面上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⑵《不动产权证》是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不动产权证比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更详细。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等;而不动产权证的里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镭射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⑶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⑷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
⑸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的公章。
⑹内页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
Ⅲ 网上查房产证信息有什么方式
房产证查询一般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的话比较简单,网上查询:
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即可进行房产证抵押查询。
这种查询方式的特点是方便快捷,有相关简单信息即可查询,但是能了解的情况较少,只能了解房产证的最基本情况,但是一般运用范围比较广。
第二种房产证抵押查询方式是房产局查询:
若要查询的准确的房产证抵押查询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这种查询方式比较麻烦,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也比较多,但是相对来说,对于房产证的信息也能了解得更加清楚一些。
(3)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扩展阅读:
查询房产证真假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肉眼辨别法
普通版的产权证如何看真假
一、从纸张上看:真房产权证的内页纸张用的是定向不定位的房产证专用水印纸,它是采取特殊工艺制作的产权证专用纸,其识别方法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头像,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颜色鲜艳(深红色),字体纹理清晰醒目;假的产权证则封面光滑,颜色暗淡(暗红色),封皮较软。 假房产证的水印质量粗糙、模糊不清,有些房产证的印刷上一层白色不透明油墨,冒充水印,如果仔细辨别,应可分出孰优孰劣,且真产权证纸张光洁,挺实。假房产证纸张手感稀松、柔软。
二、看防伪底纹
真房产证的底纹采用浮雕文字"房屋所有权证"6个字,字迹清晰,线条光滑,容易识别,造假者很难做到颜色深浅、色彩的统一。
除以上普通防伪特征外,2000版还特别制作了如下防伪标志:
一、微缩文字:
真房产证的内页花边里藏有微缩文字。微缩文字用肉眼看似乎为一道虚线,在放大镜底下则清晰可辨。假房产证则字迹模糊、不易辨认。
二、防伪底纹:
本证书面页采用房产证专用浮雕底纹。真产权证底纹的浮雕字立体感强,线纹清晰;假房产证的底纹由于是扫描复制的,线条臃肿,或有断线。
三、防伪团花:
本证书封二团花的花芯为劈线花芯。即在花芯中藏有一个双线小花。假房产证的制作过程由于没有专业线纹技术,这部分也会模糊不清。购房人或有关单位在使用房屋产权证的过程中,通过以上的识别手段,认清真伪,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不给造假者以任何可乘之机。
查询房产的方式还有多种,举例:
只需半分钟,就能在自助机上查询和打印个人房产信息。武汉市日前推出“房产档案信息自助查询系统”和自助查询机,推行个人房产信息自助查询服务,个人凭身份证便可在自助机上查询和打印本人房产信息,不用再去窗口排队,而且不收费。
凡是涉及异地房屋买卖、异地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提取、子女入学、单位住房调查、部队住房调查、拆迁调查、医疗互助、户口外迁、办理低保、申请助学贷款、公房过户等12种用途的查询申请人.
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武汉市房产交易大厅和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的自助查询机上,免费自助查询个人在武汉的房产登记、交易和备案信息,并打印个人房产信息证明,整个操作过程不到30秒。
个人房产信息一直是人们普遍关注和利用的重要档案信息。据统计,近年来,武汉办理房产信息查询利用的人次,每年以40%左右的速度递增,仅2016年就达到11万人次。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正在加快完成个人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平台研发,将把自助查询功能开放到手机移动端和官方网站,由日常的窗口服务、自助机查询变为24小时线上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为现代、高效、便捷的房产档案信息查询利用举措。
Ⅳ 怎样在网上查个人房产信息
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按以下步骤操作:
1、登陆后在网页右边找到如下图所示图标,并点击“查询核验”;
(4)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扩展阅读
其他查询途径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
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4、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5、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Ⅳ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编号为JGJ278-2012
6.2 登记资料对外利用
6.2.1查询、复制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
2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
3 其他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
4 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
6.2.2 查询、复制其他登记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登记资料;
2预告登记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与该房地产预告登记相关的登记资料;
3抵押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可查询、复制与该房地产抵押权相关的登记资料;
4房屋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明、继承(受遗赠)证明,可查询、复制与继承、遗赠相关的登记资料;
5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已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可查询与公证、仲裁事项相关的登记资料。
6.2.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劵监管部门提供单位介绍信、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可查询、复制相关的登记资料。
6.2.4 对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保密的房地产登记资料,必须经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书面同意后,方可利用。
6.2.5查询房地产登记资料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 申请人(代理人)提交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2 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资料管理人员核对申请人(代理人)身份和条件,并告知应缴纳的费用;
3 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供查询、出具查询结果。
6.2.6 符合查询条件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当时不能提供查询的,应向申请人(代理人)说明理由,并宜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
6.2.7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房地产登记机构可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1 按申请人(代理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房地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查询无结果;
2 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登记;
3 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
6.2.8 申请人(代理人)要求复制登记资料且符合本规程规定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提供复制服务。
6.2.9登记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复制登记资料,经复核无误后,应在登记资料复制件上注明查询时间并加盖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
6.2.10申请人(代理人)自行摘录的登记资料不得加盖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
6.2.11 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宜做好台帐记录,并应将申请人(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明、申请书等申请材料一并留存备查。
Ⅵ 怎样在网上查看自己房屋登记信息
只有当事人自己或委托他人才能查询房屋登记信息。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回明(受委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Ⅶ 如何查询房屋产权人信息
一、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
二、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五、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Ⅷ 房屋所有权人及房产证登记时间怎么查询
房产证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 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Ⅸ 如何查询房屋所有权证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它房地产成品;
(5)其它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总之,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购房者除了要向卖房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相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
Ⅹ 房产的所有权以房产证登记为准 你知道吗
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根据《物权法》中房屋登记簿制度的规定,房屋登记簿的证据效力将高于房产证。在老百姓的意识中,房产证就是自己房产的唯一身份认证。而新实施的《物权法》对于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行为有了不同于以前的规定。其中包括: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产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房屋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在《物权法》实施之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登记类案件中,主要以房产证作为此类案件的主要证据,一方当事人持有记载自己个人信息的房产证,并且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证是非法取得或者房屋登记机关登记错误,持有房产证的一方基本就能稳操胜券。而《物权法》实施之后,法官在审理房屋登记类案件时,将不仅要审查房产证的合法性,还将重点审查涉案房屋的登记簿记载的信息与房产证是否一致。在两者的证据效力上,登记簿的证据效力远大于房产权属证书。法院在审理房屋登记类案件时可能会出现四种判决结果,当登记簿与房产证均正确时,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当登记簿正确,房产证有误时,可以撤销房产证;当登记簿错误,而房产证正确时,同时撤销登记簿与房产证;当登记簿与房产证均错误时,同时撤销登记簿与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