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版权产权 » 土地使用权的规范标准

土地使用权的规范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2-04 15:40:13

㈠ 关于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

二、土地承包与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8月27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7月29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

三、土地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3月8日)
划拨用地目录
(2001年10月22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007年9月28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003年6月11日)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08年11月29日)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999年3月2日)
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
(1999年10月28日)
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
(2001年12月31日)

四、土地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007年3月16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95年3月11日)
土地登记办法
(2007年12月30日)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2000年10月23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1993年2月23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1月3日)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2002年]2月4日)

五、土地征用与安置、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1年6月13日)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2006年7月7日)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001年10月22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2004年11月3日)

六、土地开发整理
土地复垦规定
(1988年11月8日)
退耕还林条例
(2002年12月14日)
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
(2003年10月8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
(2008年8月29日)

七、土地使用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19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2009年2月4日)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2007年11月19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1999年4月28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年12月27日)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
(2006年6月16日)
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
(2007年9月5日)

八、土地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007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006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

九、争议与救济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1995年12月18日)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
(2005年8月31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003年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5年6月18日)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2004年1月9日)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2001年7月17日)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
(2006年1月4日)

㈡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国家规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95年3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章 集体土地所有权
第四章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五章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六章 附 则

㈢ 土地使用权跟划分标准

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划分有其特定的现实意义和作用,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两者的基本内涵也可以看出,两者基本内涵差别如下: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禁止性;3、权属的稳定性;4、权能的分离性。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有使用权,在有效期内就可以合法使用。如果被征用,征用的不仅是土地还有附带的权益,所以就需要补偿拆迁安置费,土地补偿金和青苗补助费等。征用之后土地的使用权人会发生改变,农民自然失去使用权。商业的征用和国家征用的区别主要在于,国家征用是为了公共利益是强制的征用,例如三峡工程征用了很多土地,当地人不得不搬迁。而商业征用没有绝对的强制性,要是大多数不同意就征用不了。而且各自的补偿标准不一样。

㈣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

目次
前 言
1适用范围
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3依据
4总则
5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
6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
7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
8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
附录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示范文本格式
附录 B 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示范文本格式
前 言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 A 、附录 B 为协议出让活动中所需文本示范格式。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廖永林、冷宏志、岳晓武、雷爱先、高永、谢量雄、吴迪、宋玉波、牟傲风、叶卫东、钟松忆、林立森、申亮、陈梅英、周旭、沈飞、张防。本规范参加起草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世专、马尚、王薇、车长志、邓岳方、叶元蓬、叶东、任钊洪、关文荣、刘显棋、刘祥元、刘瑞平、朱育德、闻洪溪、严政、吴永高、吴海洋、张万中、张英奇、李延荣、李晓娟、李晓斌、束克欣、杨玉芳、杨江正、肖建军、陈永真、陈国庆、林君衡、罗演广、祝军、胡立兵、胡红兵、赵春华、郝吉虎、高志云、徐建设、涂高坤、秦水龙、钱友根、梁红、黄文波、韩建国、韩洪伟、靳薇、潘洪篙、魏成、魏莉华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18508-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国土资发〔2000〕3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国土资发〔2001〕255号《全国土地分类 》
国土资发〔2004〕 232 号《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3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7)《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
(8)《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 号)
4总则
4.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
本规范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2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诚实信用。
4.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
(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
(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准予续期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
(5)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4.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组织管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集体决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出让中的相关问题,集体确定有关事项。
4.5协议出让价格争议裁决
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矿业开采等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的用地,应当建立协议出让价格争议裁决机制。此类用地协议出让过程中,意向用地者与出让方在出让价格方面有争议难以达成一致,意向用地者认为出让方提出的出让价格明显高于土地市场价格的,可提请出让方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出让价格争议裁决。
4.6地方补充规定
地方可对本规范做出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5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
5.1供地环节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般程序
(1)公开出让信息,接受用地申请,确定供地方式;
(2)编制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确定底价;
(4)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
(5)协商,签订意向书;
(6)公示;
(7)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8)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
(9)办理土地登记;
(10)资料归档。

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的目录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3.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有关问题的说明
4.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000年10月31日国土资发[21000]303号)
5.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的说明
6.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2006年4月19日国土资发[2006]83号)
7.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有关问题的说明
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2002年5月9日)
9.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弓2003年6月11日)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发[1999]222号)
11.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2002年8月26日国土资发[2002]265号)
12.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2004年3月18日国土资发[2004]71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2月13日国土资发[2001]44号)
14.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的通知(2004年2月3日中纪发[2004]3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1999年5月6日国办发[1999]39号)
16.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1年4月30日国发[2001]15号)
17.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发[2004]28号)

㈥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国家规范文本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 宗 地 合 同 )
烟国土资租字(
)第

出租方: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承租方: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办 法 》 及 有 关 法 规 规 定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区 路(街,巷) 括分摊面积)为____ 号,宗地编号____,土地面积(包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
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中 平方米自行改为 第四条 本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自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用地每年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用地). 年. 用地(其
第五条 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 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日前缴纳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乙方以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六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 从滞纳之 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 3‰缴纳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 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 如 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合同,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 准征收. 第八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 依照规定办理土 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九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 需 改 变 的 ,必 须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 除经甲方依法批 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 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如 果 因 甲 方 原 因 致 使 乙 方 延 期 占 用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 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 本 合 同 规 定 的 租 赁 年 限 届 满 , 方 有 权 无 偿 收 回 出 甲 让 宗 地 的 使 用 权 ,乙 方 应 按 规 定 办 理 土 地 使 用 权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 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 须在期满前 60 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 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 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 10 日内到甲 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 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 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 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 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 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
方应在 30 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 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 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 应在事件发生 15 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 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七条 本 合 同 经 政 府 批 准( 双 方 盖 章 签 字 )后 生 效 .因 执 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存档一份,副本 若干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确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热点内容
美发店认证 发布:2021-03-16 21:43:38 浏览:443
物业纠纷原因 发布:2021-03-16 21:42:46 浏览:474
全国著名不孕不育医院 发布:2021-03-16 21:42:24 浏览:679
知名明星确诊 发布:2021-03-16 21:42:04 浏览:14
ipad大专有用吗 发布:2021-03-16 21:40:58 浏览:670
公务员协议班值得吗 发布:2021-03-16 21:40:00 浏览:21
知名书店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9:09 浏览:949
q雷授权码在哪里买 发布:2021-03-16 21:38:44 浏览:852
图书天猫转让 发布:2021-03-16 21:38:26 浏览:707
宝宝水杯品牌 发布:2021-03-16 21:35:56 浏览:837